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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指点, 夫妻分居后, 但女方还时常回来并且拿家里的东西, 还有其他恶意行为。 这是否违法? 警察会受理吗?

是这样, 从国内找了一位女士, 但移民加拿大不到一年就发现三观和性格差异太大(女方在结婚和移民加拿大前刻意隐瞒), 经常吵架。

最近双方都同意离婚, 但对分居, 女方在要挟, 不答应财产分配的条件, 就不承认分居。 而不分居的话是没办法离婚的。

前几天女方不辞而别的搬出去, 谁知道今天在男方不在家的情况下, 女方进入房子, 拿走一些物品(都是男方出资购买的), 并且故意把男方的一些生活用具损坏。 还留下纸条说以后随时回来。

请问女方的行为是否违法? 是否可以报警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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