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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止损。

1. 给台湾人下最后通牒,限期来继续施工。最好让律师下。如果继续置之不理,将视为单方违约,合同将终止。甲方会诉诸法律,追讨预付的工程款。

2,马上审查其它愿意继续施工的工程队,物色下一家。新合同一定要在台湾人的限期后签署。终止前一个合同,才能签后一个。

3,吸取前一次的教训,这一次选押金最少,最好不需要押金的施工队。可以把付款的阶段分得多一些,分得更细,更明确些。这样,双方在没有很大资金出入的时候就及时结算清楚了。

4,鉴于自己是外行,无法判断施工方是否按约定完成了阶段性的工程,房主再另外雇请一名有经验的验收员。每次由房主另外付100元验收费给验收员。是否完成阶段性的施工由验收员检验。通过了才能付这一阶段的工程款。

5,每次的工程款中又要扣除10%的押金作为工程质量抵押。积累到最后,所有的抵押款(总工程款的10%)在通过政府的竣工验收后2周内一次付清。

6,在工程全部结束后,全部的工程款就是台湾人欠你的钱。请一名律师到法庭去告台湾人。告台湾人公司+他个人。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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