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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做推断,下结论,要符合常识;一个不想当总统的70岁老人最后苦哈哈的跑5个州演讲到半夜1点多,这无论如何说不通,相比罗姆尼的做法才是一个不想当总统的人很自然做出来的

我大胆预测一下:此书的败点在于作者不是通过所观察到的现象去推导结论,而是先有了结论 -- “川普不想当总统”,然后再去找现象去支持他已经定型的结论,比如“很爱show”,“要成立自己的媒体”

这就好比一个每天学到半夜12点的华人学生,最后考上了名校,结果你在书里第一章就说:“这学生本意其实根本不想考名校”;有了这样的第一章,还有多少人愿意再看剩下的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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