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在加拿大这个左派国家,并不怎么把租房合同看成商业合同需要严格执行,或者说说只是对房东一方严格要求,因为房东拥有资产那是个投资,而对房客来说则是“家” 。 到了关键时刻,法官的仁慈心屡屡起作用,和房客打官司很难。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前一段CBC有个报道, 10多年前一个老头可怜一个温哥华流浪街头的女子,把自己的一处住房以极低廉的价钱租给了她,一住就是10来年。 直到去年老头死了,老头的遗孀和女儿想把房子拿回来,于是以欠租等理由走LTB的程序启动驱逐程序。 女子说这些N信件已经完全打乱了自己的生活,整天生活在恐惧中,生怕失去了自己这个“家”。于是找到了CBC,打算状告房东母女。

CBC的采访角度完全站在女子的立场,说这个房子的诸多不好,但在温哥华按这个价钱也只能流浪街头了。 丝毫没从房东母女的角度来说,做了慈善10来年,却已经要失去这个房子。

再看多伦多星报的这篇文章,题目就是 “你没交房租,房东要赶你走,你怎么办?”。

文章一开头就讲多伦多的房租如今高到完全不合理,如果你入不敷出没能交租,你绝不孤单。

如果这时房东威胁要驱逐你,千万别被他虚张声势给吓唬住,咱不怕,咱有法律武器。

于是讲了房东要走N4, N8等程序,要去LTB排期,那可且等着呢。

而且你可以给city打电话,可以要求inspection, 看看这个房子符合不符合出租条件。

如果说以前碰到这类房客还是坏运气的话,如今通过这类科普,已经是碰到一个能按时交房租不跟你捣乱的房客就谢天谢地了。

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最重要,老实人尽量别当房东,当着当着,房子就是别人的了。因为默认就是杨白劳交不起租子你还赶人离开自己的“家”,你就是那黄世仁。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