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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建议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读了你的故事,我被打动了,本不喜欢与人论短长,今天却不由自主敲键盘。

听过看过许多涉外恋情与婚姻,有很多失败的,却也不乏成功的喜剧。给你提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唯韦你知道吗?那个广西的瘦小歌唱演员,她的美国丈夫,一个比她大可能有两轮的老头儿音乐家,就是在观看她的一次演出时对她一见钟情的,并于演出结束后跑至后台要求与她相识。现在她不但有个幸福美满的家,还有一队可爱的梯队---三个儿子。

当然,你的情况与她不同,你曾经受过刺及心肺,伤筋动骨的痛,于是,你比任何普通女人更渴望安全、稳定、和谐与温馨,却更怕再一次受伤害,于是你予盾,徘徊,犹豫,拿不起也放不下,因为你不确定,你有那么多“除非”,你对他对自己不敢有信心。

既然你在此勇敢地公开自己,并真诚希望得到大家的意见与建议,我便提出个人的一点建议,你可思量一二:从你的陈述中不难看出,你已经不自觉地爱上了他,无疑,他也以他的独特方式爱上了你。我不知道你与他交往了多长时间,但基于你对他仍存有很深的不确定,我建议你与他坦白真诚地谈一谈,并适当地接受他对你的爱,开始一种“谈恋爱”式的关系,你们现时的空间差异恰好给你们提供了很好的谈恋爱的距离,之所以是“谈”恋爱,便是继续对他进行沟通了解,相互磨合,直到有一天你在他面前能够有完全的自然与放松。至于你的那许多“除非”,只要是在互相爱慕、欣赏与宽容的基础上,我相信这不是问题,相反,这反倒会增添一种情趣,甚至情调,吵架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差异有时也是一种美,不是吗?直到那么一天,你认为可以与他携手共建幸福的一天,便可以考虑与他以同居或婚姻的方式组成家庭。不过,我还想多讲一句,从你的叙述中,感觉上好象他现时不想与你走进婚姻家庭,而是partner式的同居家庭,partner与spouse的区别我想聪明的你一定是清楚的,尽管现在美加都有些修订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保护partner的利益,但是既定法律是不是更完善些,在人们的脑海里更根深蒂固些呢?所以,请斟酌一下我的建议是否可行,多些时间给自己,也给他。

Anyway,祝你幸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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