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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弓:獨角龍的離奇引渡案──兼談賴昌星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新聞:現年61歲的美國著名嘻皮士,反越戰領袖,一級謀殺犯艾拉﹒安洪(Ira Einhorn)七月十九日終於從法國引渡回到費城。聯想到正在審理的賴昌星引渡案,艾拉﹒安洪的曲折離奇的故事應該引起網友們的興趣。(chinesenewsnet.com)

1,長話短說(chinesenewsnet.com)

艾拉的姓“安洪(Einhorn)”意為“獨角”。於是他自號“Unicorn”,unicorn乃是西方傳說中的獨角神獸。在此不妨譯為獨角龍。此公是美國六七十年代的國際風雲人物。在其最輝煌的年代,他今天領導嘻皮士遊行於五角大樓,明天是伊朗王子的座上客,後天在布拉格與來訪的南斯拉夫政府官員探討美南關系。不用說,獨角龍還是眾多女性的夢中情人。(chinesenewsnet.com)

哈麗(Holly Maddux)是一個聰明秀麗的鄉下小妹。1972年在一個咖啡館邂逅獨角龍,很快墮人情網。開始了歷時5年的忽晴忽雨同居浪漫史。1977年,哈麗移情別戀,與獨角龍分道揚鑣。前往獨角龍寓所清理衣物。從此失蹤。(chinesenewsnet.com)

哈麗家人和警方經18個月的調查,1979年3月,在獨角龍寓所搜出一隻大鐵箱,裡面是哈麗腐爛的屍體。獨角龍被控一級謀殺。但作為社會名流,他以四萬美元的保釋金釋放在外候審。1981年,法庭開庭前夕,獨角龍逃之夭夭。先後匿名流竄於英格蘭,愛爾蘭和瑞典。直至1997年在法國被抓獲。(chinesenewsnet.com)

法國是美國的盟國,又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然而當費城檢查官興高採烈地前往押解獨角龍時,卻結結實實地碰了一鼻子灰。原因在哪裡呢?(chinesenewsnet.com)

原來,1993年,費城法院沒事找事,經缺席審理,判獨角龍有罪及無期徒刑。律師指出,法國不承認缺席審判。引渡獨角龍等於承認缺席審判合法,侵犯了獨角龍的權利。於是法國拒絕引渡。(chinesenewsnet.com)

從此開始了長達四年的法庭辯論和上訴。期間,賓州通過特別立法,允許缺席審判定罪的人犯重新審理。這該可以了吧?(chinesenewsnet.com)

不然!重新審理又有新問題。獨角龍在缺席審判中得的是無期,再審誰知道會不會是死罪?法國已廢除死刑。因此法國仍然不能交出獨角龍。(chinesenewsnet.com)

費城檢查官最終向法國方面保証:1。獨角龍隻要提出申請,將得到重新審理。2。如果重審,獨角龍絕無死刑之虞。這樣直至昨天,獨角龍最後的上訴失敗,押解回國。(chinesenewsnet.com)

現在,獨角龍有要麼接受缺席審判結果,要麼提出重新審理要求,去面對24年前的証人証物。看來還有好戲。(chinesenewsnet.com)

2,謀殺還是陷害?(chinesenewsnet.com)

獨角龍被捕後堅稱無罪。說哈麗來拿衣物,出去就再沒回來。至於屍體,那一定是美國政府栽贓陷害反政府人士。他的主要辯護是:如果是我殺的,我會笨到這個地步,把屍體藏在家裡一年半都不移走嗎?(chinesenewsnet.com)

獨角龍把他的辯護詞拿到大學法律系課堂裡模擬審判。結果,佔壓倒多數的學生認為他無罪。獨角龍的魅力的確不同一般。(chinesenewsnet.com)

這也就是為什麼從哈麗失蹤,經18個月,警方得到充分佐証之後,才敢搜查獨角龍的寓所。這也是為什麼控方在搜出屍體後精心準備各種証據兩年才敢開庭的原因。(chinesenewsnet.com)

可惜獨角龍並沒有信心征服陪審團的12名平常百姓。在大量對他不利的証據面前,採取了36計走為上的策略。(chinesenewsnet.com)

現在獨角龍得到了他最後的機會,去重演辛普森大敗司法的“壯舉”。然而,象辛普森審前一樣,他的機會渺茫。畢竟,屍體在他的房間。鄰居証實長期聞到惡臭。在警方搜查前很久,箱子裡的血就已經滲透到樓下。另一鄰居作証,獨角龍曾請他幫忙搬一個大箱子。他怎麼去讓陪審團相信,FBI栽給他的屍體在他房間這麼久他都不知道?(chinesenewsnet.com)

3,獨角龍的人權(chinesenewsnet.com)

不管案情如何,從形式上說,獨角龍的人權確實得到了充分的保障。(chinesenewsnet.com)

其一,在無犯罪的佐証和法院授權時,警方不得搜查私人房間。假如警察違規,則搜查出來的証據無效,嫌犯走人。費城警方對此小心至極,等了18個月。(chinesenewsnet.com)

舉例說,如果您在美國因超速被警察截住。警察開完罰單後問你:“請打開後車箱讓我看看”。您應該回答:“對不起,我不同意。”這時警察隻能忍氣吞聲走人,除非他有別的証據認為您藏有海洛因。要是他硬搜,查出毒品也白搭。(chinesenewsnet.com)

其二,隻要踏上國土,便享有該國公民的司法權利(涉及移民法除外)。獨角龍是非法逃入法國的殺人嫌犯。但隻要法國人不受缺席審判,不受死刑威脅,則獨角龍亦然。這點上法國人絕不含糊,傷及兩國關系也在所不惜。顯示出法治國家的法律權威和人權觀念。(chinesenewsnet.com)

其三,在家中搜出屍體,應屬鐵証如山。然而在開庭之前,獨角龍仍然有權取保釋放,以便為自己在法庭辯護時搜集旁証。他借此機會開溜則是另一方面的問題。(chinesenewsnet.com)

其四,不論案情如何顯然,証據如何確鑿,都必需耐心走完法律程序。這在英文中叫dueprocess(不知如何翻譯)。不能“從重從快”。(chinesenewsnet.com)

尊重獨角龍的人權必須付出社會代價,即獨角龍逍遙法外20年。然而不尊重嫌犯這些權利的社會代價是什麼呢?(chinesenewsnet.com)

樊某的一個兒時友人,在80年代“嚴打”的高峰,以盜竊1700公斤黃銅的罪名,在沒有律師辯護的審判中,閃電般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他如果逃過那個風頭,最多徒刑5年。(chinesenewsnet.com)

近聞中國又在實行“嚴打”。不勝感嘆。我們比80年代進步了多少?(chinesenewsnet.com)

4,引渡妥協(chinesenewsnet.com)

據說賴昌星引渡案的障礙之一,是加國要求中方保証賴氏不死。聽說老朱還答應了。於是引起了網上一些爭論。一是加國幹涉中國司法(內政),二是老朱的免死牌是否合法。(chinesenewsnet.com)

賴昌星現居加國領土,享受加人之人權。人權高於主權。即使有引渡條約,加國在沒得到免死牌之前也不會放人。美國政府對此已領教多次。不足為奇。(chinesenewsnet.com)

樊某對賴案尚未深入研究,不敢說老賴該不該死。至於發免死牌在中國是否合法,也還得等網友教我。但費城檢察官保証獨角龍不死,倒是合乎美國法律的。(chinesenewsnet.com)

依照美國法律,檢察官要“屠龍”,先要在開庭之前申明“尋求死刑”。在判定“有罪”後,陪審團再依據檢察官“尋求死刑”的要求決定是否該殺。而“尋求死刑”與否,是檢察官的法律權限。因此檢察官根據這一權限,當然可以告訴法國法院:本官不“尋求死刑”。再者,死刑最終執行須有州長下令。因此州長也有權免死。完全不必幹預司法程序。(chinesenewsnet.com)

如果中國政府根據法律,向加國保証不殺賴昌星以獲取引渡,應該是一種合理的妥協。(chinesenewsnet.com)

5,後記(chinesenewsnet.com)

獨角龍潛逃20年,全賴一紅粉知己之助。該法國女郎乃富姐一個。將落魄的獨角龍養在家裡做小白臉。氣死天下單身漢。(chinesenewsnet.com)

1998年獨角龍接受那個前CBS華裔女主持的採訪時稱,他決不活著回到美國受審。當得知將被引渡時,割腕割喉以明志。然而自殺未遂。(chinesenewsnet.com)

22年前,當警官搜查他的寓所時,獨角龍靜靜地坐在沙發上。當他被告知:“我們找到了哈麗”。他的回答是冷冷的一句:(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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