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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beibei, 情况是这样得。。。。

去年结婚后,她去美国,我开始申请。由于她是大学公派自费,当时无法办出无犯罪记录。我只好先申请自己的。(写了封信解释这个情况)她所有的表格都写了,而且参加了体检。香港最后还是要她的无犯罪记录,6个月后我托人搞到了她的无犯罪记录,处于保守的考虑,当时我们还是决定先申请我的。2个月后,我得到了lp。我太太也要归国了。可是我们不想再分开了,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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