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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

在长春,敌人只要LP和一个叫“定居证明”的东东,而且告诉我是公安局出的,我去公安局问,结果人家说根本不知道有这东西,如果是活护照,人家都不管。唉!我只好问注销户口的手续,打算就此注销了。人家告诉我拿护照、户口、LP来,开一个条,然后去派出所注销,再把回执送回来,如果有需要就自己再复印一下这个回执,证明是注销了。我将计就计,公安局将这张纸给我开了出来,此纸一张3部分,1是存根,2是意思通知派出所因此人将出国定居,特将此人的户口注销,第三部分是派出所应该填的回执,就是你注销以后派出所才会填,然后你再交回来的那联,意思是告诉公安局,这小子的户口已经注销了,身份证也收回了。我发现,第二部分上已经盖了公安局的大印,而且是那种盖在2部分中间的盖法,我就私自把下面派出所该填的部分填了,然后复印,因为上面已经有个章了,所以看起来非常象真的。拿去办事,提住房公积金,这回那个女的问都没问怎么回事就给我办了。到养老保险那里,人家也认。都没问题。 至此,户口上我的名字还留着,我打算出关的时候也带上这个东东,也许还能蒙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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