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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有一些问题想咨询各位:

1. 2000.11月的开档号,通知被渥太华处理“PILOT PROJECT”;
2. 2001.1月第二封信,包括两部份内容:第一部份通知我们需要等待面试,案子被转回HK处理。第二部分告之我们被给予一个机会参加IELTS考试,其成绩供HK的签证官参考以决定是否给予免面试。其中写到英语的成绩是申请成功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但是该信并没有明确要求我们考试的具体期限,也没有要求我们对是否参加考试作出回答,而且该信是由渥太华直接发出的。
不知这是否是一份传统意义上要求考雅思的信?我们是否需要向HK大使馆发确认信,表示我们愿意参加考试?我们需要在多长时间之内做回复(听说是30天)?我们现在的开档号是渥太华的,HK是否回给一个新的开档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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