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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觉得还是矛盾多多。其一:既然你太太已经和你一起回国了,你一个人申请返加证干吗?我没有听说过夫妻俩都能申请成功的。就算你申请到了返加证,一年后你怎么办?

你太太、女儿因为放弃过一次了,没那么容易申请团聚了。就算可以申请团聚,申请期间你在哪里呆?中国?这不是拿加拿大移民局开涮吗?否则还不是要分开。
其二:你太太、女儿既然这么简单地就放弃了,当初干吗还要让你申请移民?钱和精力过剩?看起来又不象。我真看不明白。
其三:你既然“一直在认真考虑放弃LP的问题”,为什么前面还那么笃定地说要退休后在温哥华买房养老?加拿大移民局是你家开的?批准了你移民,你又全家放弃,回中国赚钱,等你老了再批准你去养老?如果说我前面误解了你,是因为你一直给我这样的印象:你还是很想保留PR身份。我的思路是:你这样在国内有事业的人要保留PR身份,最起码是要留妻儿在加做移民监,才有希望。你倒是好,一家在中国团聚,就想靠你申请返加证保留身份。
祈祷新法按时实行吧。这是你最大的希望。但几年后你一样要面临同样的选择。
虽然我比你年轻不少,实在忍不住想教导你一句:人做每件事,都是有得必有失的。好处不可能全让你罗尽的。你给我的感觉是你是不懂放弃的人。

Anyway,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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