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参合陂●后记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写这篇东东,最初的想法来自于四匹陛下,经常在耳边聒噪,说中国人是混
血民族,五胡乱华族。说得一点都没错啊,但是五胡乱华又怎么了,混血杂
种又怎么了。:)在历史的河流中,个人的意愿和感情往往微不足道。设想我
是一个五胡时代北方的汉人,我如果有条件,多半会逃到江南去临王羲之的
丧乱贴,如果逃不掉,就呆在北方赌命吧。可能被石虎这样的家伙糊里糊涂
杀掉;可能在苻坚的政府里当小小汉奸一名,进攻东晋的时候怠几天工;可
能被慕容垂强征入伍,因为会写字躲过参合陂万人坑的大劫,娶一个白皙的
鲜卑女子,生下一大串混血的子子孙孙,其中一个清朝时跟着施琅到台湾定
居了,哈哈。

这样的融合在发生时阵痛不已,结果却未必不妙。看看魏晋那些迅速腐朽的
“纯种”中国人,和隋唐时那些新生的,精神焕发的“杂种”中国人,我还
是更情愿做后者。但是,就算我猜中了那个结局,开头的时候仍然会拼命抗
拒,因为实在是太痛苦了。或者倒过来,换个大话嬉游,紫霞仙子的说法:
“我不喜欢那个开头,但我喜欢那个结局……”

这个结局在它上演的时候,是要千千万万的人命来换,黄发高鼻者可能一夜
被杀尽。到了今天,完全烙在我们民族的体内,就只有臭老九们还会嘀咕两
句了。以前在清华北院,有个赶大车拉泔水的校工,长得非常雄壮,很象中
亚的少数民族,黄黄的长发,深深的眼睛,鹰钩鼻子。几个同学看多了他,
有天去三联看了《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第二天就叫人家“最后一个匈奴”。
过两天我又看了两本闲书,就一本正经地纠正道:“不,他皮肤很白,那是
最后一个鲜卑。”

呵呵,如此而已。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Sign in and Reply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