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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个人免税额的具体规定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当你从外地返回加拿大时,你可能有资格获得个人免税额,让你可以把在某价值内的货物,免税带回国。关税一词(英文为duties)包括海关税、奢侈品税和货品服务税等。不过,它并不包括省政府的销售税。

  所以,除了受管制的物品外,你可以把任何物品带回加国,只要你愿意按值缴付关税和各项省税。即使你没有资格获得任何个人免税额,你仍然可以按照以上条件把货品带回加国。若要知道你带回国的货物是否超越个人免税额,请确定使用适当的外地货币兑换率,把外币金额转为加币计算。

  那么,在加拿大个人免税额到底有多少呢?一般来讲,

  1、离境24小时或以上者:每年不限次数,每次可申请将总值$50加元的货品免税(烟草及酒类产品除外)。但你可能需要写申报表。如果带回国的货物总值超过$50加元,那么你则不能申请免税,而须要按货物的总值来缴交关税。

  2、离境48小时或以上:每年不限次数,每次可将总值$200加元的货品申请免税。你同样可能需要填写申报表。

  3、离境7日或以上:每年不限次数,你可以将总值$500加元的货品申请免税。计算离境日数时,是不计离境之当日的,但是须计返国的当日。此外,计算方法是按照日期而不是钟点数算。例如:如果你在某月7日的星期五离境,而在同月14日星期五返国,那么则把你的离境日数当作7日。如果你离境不到规定日期,则不能享用个人免税额。你仍然可以带回货物,不过,要缴交应付的关税和省税。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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