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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从允许独立移民开始就有,大使馆一直都允许申请人这样做。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和夫妻团聚比无所谓优势不优势的,关键看你的运气和心理态度。bluej (小J) 对两种方式的比较和看法有失偏颇,我不赞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原文“只要将你的配偶的相关申请表格填好,公证书(特别是婚姻公证)补交给使馆,就可以得到你们两个人的移民纸。你根本不用担心他们不给你移民纸”,这是作者的误区。交上配偶的材料,不是例行公事,大使馆一样查核婚姻的真实性,一样有机会对配偶做背景调查(比夫妻团聚的机会大得多),这些都跟夫妻团聚一样,而且不会说明具体什么时候结束(夫妻团聚如果没有背景调查,每个阶段都会有限定日期)。对于夫妻团聚方面,作者的另一个误区“除了要补交上面我说到的资料,通常还要你们出示恋爱的证明。比如往来书信,照片等等。而且还会有一次很让人尴尬的面试”,夫妻团聚的面食并不是必然的,机会也不多,而通过补配偶材料也并不意味着不面食。一旦面食,问的问题和夫妻团聚也有相同的。作者用的例子正确,但相反的例子我也见过,补配偶材料的曾有过了一年重体检才再发LP,夫妻团聚的7个月(包括回国结婚的时间)就拿到LP,一般也就10个月左右,倒是作者说的两年才把老婆搞出来的情况是极其极其罕见的。有一点别忘了:补配偶材料的还是属于独立移民类,主要是按独立移民的方式处理的。其实,使用何种方式两夫妻可以一起出去,是两夫妻的事,各家有各家的实际不同之处,没有说按某种方法就一定会成功,看取舍的不同而已。我觉得,补配偶材料的主要好处就是省钱,两夫妻不用相思,缺点是无法保证一定可以拿到LP(包括主申请人的),就算最后拿到,也无法确定需时多长(没有官方说明);夫妻团聚的好处就是一方肯定有了移民身份,申请的时间有保障,我相信最后夫妻肯定能团聚(加拿大对人权看重得很),缺点是花钱多,要两地相思。独立移民花了那么多的精力和金钱还有时间,一天没落地,一天就不是移民身份,随时有机会失去,作为丈夫的我为了夫妻在一起是无所谓的(只要能和老婆在一起,什么都无足轻重),但将心比心,作为配偶,又怎么看待这种风险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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