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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这才是浪费时间的办法。加拿大是个以法治国的地方,任何事都以法律衡量,只要你的材料和状态都是真的,法律就会帮你。按你的法子是想当然,如果CIC仍旧不管怎么办?

但是,以法律出面,他就不能不慎重处理。当然,以我的做法就会是多管齐下,既写信向CIC查询,同时也向律师求助(可以只是咨询),工夫做足。驳斥你的三点错误:1。”官子两个口“,那是中国。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只要有真凭实据,依法从事,一般情况下不会是你吃亏。2。夫妻团聚也有经济上的要求。只是说有可能,但没有具体要求,你怎么做?按未婚还是父母类别或是其它什么类别?3。不要让他(CIC)挑你的其他问题。CHECK LIST里从来没有要求准备在加拿大的租房证明,也有相当数量夫妻团聚的人被要求出示,天知道还会被要求出示什么其它的怪材料。你怎么看?防是防不了的,只能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做到最好。移民加拿大,不管是什么类别,一要按规则做,二要按法律做,三最重要,就是靠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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