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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的中心思想是:本科毕业,或英文不好,或仅仅因为单身,就别申请了,申请也是白送钱。

在2001年12月17日以后申请的人,要达到合格标准80分,必须有如下5条件,缺一不可:
1. 年龄21-44(10分);
2. 硕士以上学位(25分);
3. 工作经验4年以上(25分);
4. 英文流利(16分);
5. 配偶学士以上(4分)、或者有亲属在加、或者有加拿大文凭、或者有加拿大工作预约。
= 总计80分,刚好达标。

所以,一般的本科毕业生根本不用申请,申请也是白送钱。就是硕(博)士,若英文不好,也是白搭,即使英文好,也可能因为配偶大专学历(3分),而仅得总分7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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