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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 know

1.yes,从你离开加拿大后开始算
2.超过183天可以入境,不过移民签证会变成一次有效的visitor visa,再出境就无效了.
3.不可行,只要出境时间过长,比如3,4个月以上,你必须在加拿大呆够183天才能离境,否则移民签证无效.海关并不需要你证明离开加拿大的时间,而是你要证明你在加拿大呆了足够长的时间.
4.可以申请探亲,不过如果你太太无工作,基本是不可行.
5.你太太如果坐满移民监,可以入籍,因为她登陆后就是永久居民,与主申请人无关.
6.理论可以,不过你太太如果没有收入来源,移民官很大可能会拒签
7.sure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可行出路是申请返加证,但是,据我所知,如果呆在加拿大的一方没有可靠的工作收入,申请也是几乎不可能的.除非你在加拿大已经有房地产(很多香港人都这麽办),使移民官相信你会最终返加定居.
而且,你得小心,无论如何,留老婆一个人在加是很危险的,即使你赚再多的钱,你也无法弥补你老婆一个人的空虚,寂寞和恐惧.有很多不可预知的事情会发生的.感情是很难靠金钱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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