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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很清楚的事情:

整个申请过程就是一种交易,加拿大提出移民要求(交易要求),我们根据这个要求认为自己合适,满足交易要求,交给它评估费,加拿大政府审核材料,办理手续,这是它提供的服务。如果加拿大政府收取了评估费以后改变这个移民要求(交易要求),要我们提供一种我们提供不了东西,导致交易失败,这不是失约是什么?而我们预先付出的费用却不退回,由此产生的损失却不被赔偿,公平吗?请注意,我们是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要求准备的,评估的,缴纳了费用,我们从分数上讲是合格,我们并没有什么过错,如果当时加拿大政府就颁布新法,还有谁会花钱花精力去准备?谁还会付这个评估费,ccpe费?虽然是不言自明的东西,但我还是罗罗嗦嗦一大堆,不知我是否解释清楚了?
我知道加拿大有就业难的问题,假设这个问题就是由于大量移民产生的吧,要停止移民就可以放弃旧的承诺吗?
我能理解前面一位网友提到的BUS门的心理,我并不指望在这里呼吁已经到加拿大的中国人士给予帮助,但还是多少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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