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在道德标准明确之后才能谈层次。就象谈人权,美国不是一直强调个人权力是不可侵犯的吗?但911之后,法律允许空军击落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威胁的飞机,包括客机!这就是所谓集 体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典型例子。

我感到奇怪的是在媒体上竟然找不到反对这种决定的声音。看来还是Miller的实用主义最后占上风 ,如果一种行为的结果是可以保护大部分人利益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
你 举 的 那 个 例 子 与 层 次 无 关 , 见 死 不 救 在 道 德 上 是 最 大 的 耻 辱 。 去 抢 劫 至 多 是 财 产 损 失 , 当 然 是 要 用 这 种 轻 的 损 失 去 挽 救 更 大 的 损 失 。 就 好 比 杀 人 是 最 大 的 犯 罪 , 但 你 见 义 勇 为 , 击 毙 正 在 杀 人 的 罪 犯 并 不 够 成 犯 罪 。 当 然 这 个 例 子 的 前 提 是 他 必 须 确 实 run out of every other possible options, 否 则 谁 有 病 都 去 抢 劫 那 不 乱 套 了 ?
Sign in and Reply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