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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所遇到的住房陷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曾经遇到一对中国来的夫妇,男的姓段。我2000年9月1日住进他们的公寓,搬入前我已声明要长住1年,他们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住多久都行!!!但9月30 日他们却对我说11月1日就要到渥太华去,要我赶快搬出。我非常愤怒,很显然这是个精心策划的陷阱,因为住公寓搬出的话要提前2个月通知,也就是说在我搬入前他们就已经决定11月1日搬出了,他们就是为了节约1个月的房租而不惜让我做牺牲品!!!换句话讲段先生的个人信用只是330加币!!! 想想吧,虽然在北美搬家是件平常事,但是绝对没有人愿意1个月搬一次家,况且这样的搬家是毫无意义的!当时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刚刚辞了一份全职工作。另一方面在9月30日以前,先后有3位朋友邀请我搬到他们的公寓里,房租也不贵,都被我婉言谢绝(我当时考虑住在这里离超市,语言学校,图书馆,车站都比较近)。所以真想痛打他们一顿,后来一想他们坏事作得太多的话终究有报应的。于是我安静的在10月9日搬出。在结算房租的时候,那位段先生又大耍无赖,本来10月份住了9天的房租是99加币,他居然说四舍五入就算100了!!!当我向他指出“我并不在乎这一块钱,但你作的不对“,段某竟然又拍着胸脯大叫着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段妻也冲上前来恶狠狠的说“你在加拿大不认识几个人, 我们根本不怕你!” (这倒是,我登陆多伦多的时候真是举目无亲,所交的几个朋友都是在语言学习班上认识,这一点我曾经告诉过他们,没想到他们就利用这一点欺负我!)天哪,就为了一块钱他愿意陪上自己的性命,难怪中国人的性命是那样的无足轻重。 还好,正义虽然常常会迟到,但终究会到来!!!这一天没让我等得太久。 2001年6月我在多伦多图书馆碰到这对夫妇,他们看上去一副身心憔悴的样子,我很平静的与他们打招呼,当然第一句话便是“真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不是去渥太华吗?怎么又回来啦?”他们全部低着头红着脸说渥太华工作不好找。说完就赶紧溜走了。不难猜出,虽然当时他们节约了1个月的房租(330元),但是搬到渥太华后找不到工作或找到工作又丢掉,最后又搬回多伦多。这期间要花费多少钱呢?天意啊,报应啊!

2001年9月在Sheppard/Midland上,我又遇到这对夫妇。当时我在车上,等绿灯过十字路口。他们就在十字路口旁大吵大骂。吵架是单方面--段妻骂他没本事找不到工作,让老婆养活!而段先生当时的表现让我想起了一句成语--丧家之犬!衣服皱巴巴的,头发也乱草草,脸色发白,目光呆滞......绿灯亮了,我继续向前,而这对夫妇或者是一对活宝依然留在原地...... 最后我奉劝一句给段某类的人物:莫作那些害人又害己的事情,不然迟早要遭到报应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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