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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极为相似,小孩不到两岁,老公暂时不能去,去年10月就拿到了LP,一个接一个的方案就是各种情况的排列组合,后来将轻重缓急掂量之后,作出了决定:三个人一起去,呆一个月,办完全部手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

三个人一起回,路上照顾孩子,又有几个月的缓冲;我和宝宝留下来,这取决于马上找到合适的DAYCARE,这也是可能的;我一个人留下来,适应新环境,学习、找工,这样到半年左右,也许可以申请父母带孩子一起来。
我认为,现在退回VISA太草率,等一起落地之后,又可以有六个月的缓冲,再退不迟。
象我们这种情况,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分开半年左右对小孩的影响,还有更多。有一个移友对我说:你的孩子可以在CA生个小病,但你绝对不能。当事者迷,我之前一直考虑的是健康的我能否一个人带她,殊不知大人的情绪和身体对孩子的影响也许比我们现在想的还要大。
我现在安慰自己说:就算我在CA,起码有她爸爸和他在一起。
衷心希望你尽快有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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