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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学胡坤马年好运. (新的消息)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被迫害的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事件中的两封律师函!

【博讯2月08日消息】 至:马明哲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事由: 侵犯《挑战竞争:论中国民族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著作权
敬启者:

本所及本律师已接受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博士研究生胡坤先生的委托,就题述著作权侵权事宜出具律师函:

本律师认真听取了胡坤先生的陈述,仔细审阅和对比了胡坤先生提供的中、外文证据资料,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得出如下结论:题述作品是个人作品,其作者和著作权人是胡坤先生。

本律师认为,通过协商、合理解决题述事宜,有利于息事宁人,不伤和气。如你愿意协商解决,请在一周内与本律师联系(附上本律师名片)。在一周内没有任何音讯,本律师将代理胡坤先生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请认真对待胡坤先生的合法权益,三思而行。

顺致

商祺!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律 师 函

胡坤先生:受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受侵害事宜,出具律师函:经查阅你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和离任后发表的一些学术及评论文章,本律师认为,上述文章侵犯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本律师同时接受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你可能涉及的侵占公司财产(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以外的财产权)问题进行调查。接到本律师函后,请你在2001年12月20日前就妥善处理上述事宜与本律师联系并复函确认收到本律师函,若本律师在12月20日前未能收到确认函,本律师将委托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和复旦大学有关部门代为传递本律师函,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诉讼手段。

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军2001年12月14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B1405室(518001)电话:0755-2292552传真:0755-2292560电子邮箱E-Mail:yaojun@tongshang.com

复旦大学法律系博士生导师对复旦胡坤案件的法律意见

【博讯2月08日消息】 复旦大学法律系博士生导师董教授,是国内法律界的权威泰斗,听说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遭受迫害的消息以后,非常的愤怒。
在看完复旦大学胡坤同学所写的材料,并听过复旦大学有关师生的汇报以后,复旦大学法律系董教授就有关问题作了一个初步的法律解释和分析。

一,从马明哲(平安公司董事长)的律师给复旦大学胡坤同学的律师函,以及复旦大学有关师生当时所听到的深圳市福田公安局对胡坤的事件的陈述,马明哲对胡坤同学的两项指控,即:第一,非法侵占公司财产(7万元给个人的稿费),第二,泄露公司机密或公司知识产权。这两项指控都是站不住脚的。

董教授看过当时商务印书馆出具的稿费清单以后,认为这7万元是个人的稿费收入,不涉及任何的公司财产。即使关于稿费有纠纷,也属于民事经济纠纷。

泄露公司机密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复旦大学胡坤离开平安公司已经将近两年时间,双方没有互相保守秘密的法律约束。

第二,按照19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文案侦查案件文案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和19996年3月17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即使胡坤真的是侵占了公司资产,此事也应由检察院或法院立案,调查,取证,落实和传唤。直接由公安抓人不论是否有手续,均是不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对被迫害的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最新采访

【博讯2月07日消息】 记者朋友: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帮助!现将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1.“我现在只有暂时回避一阵,待事实被披露、真正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之后,我才好出现”,“事实”是什么事实?你多次提到的“真正的腐败分子”是否有确指?

事实就是马明哲拿稿费事情诬告我,说我侵占公司的资产。稿费的收据上写明是给马明哲个人的稿费,我们是有收据的。

我在平安工作时,只是一个小小的职员,我又从来不接触任何的财务,我能够干什么坏事。其实,马明哲之所以名义上为了这区区的7万元稿费,动这么大的动作,您一看,就应当知道究竟是谁在害怕!!!

真正的腐败分子,是有机会腐败的人。有机会腐败的人,是有权力和在位的人,是那些住在豪华别墅里的人。您看我象吗?

2.报案是以平安公司的名义报的吗?

报案应当是马明哲指使平安的人以公司的名义报的。但深圳市福田公安局的人在去商务印书馆查询过领取稿费的帐单之后,仍然“相信”马明哲对我侵占公司资产的诬陷,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另外,区区7万元给个人的稿费,又明显是民事经济纠纷或是经济案件,用得着出动这么多的人来复旦大学吗?

3.“马明哲在2001年深圳高交会的时候就到处散布我的谣言”,你从哪里得知的?

是深圳的朋友私下告诉我的,并且,我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个消息。

不过,人家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现在看来,也是希望能够挑拨马明哲和我的矛盾。

4.马明哲律师给你的律师函能否给我发一份?还有你的律师发给马明哲的律师函

参见附件!!

5.7万元的稿费即使假设(仅仅假设)属于马明哲,你拿了也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啊,对不对?

我认为是这样的。这也是马明为什么不敢以个人的名义起诉我的原因。因为,书是我写的,他心里有鬼。6."究竟是谁在深圳、上海、香港和美国的夏威夷等,都拥有豪华别墅?究竟是谁拥有数额惊人的不能够说明来源的资产。""究竟是谁在上海的徐家汇拥有高档公寓一套,在上海的汤臣别墅区拥有价值近1000万人民币的别墅一栋?"何解?

这个不用我说,您也应当猜得到。答案就是,那个人肯定不是我。

7.从你提供的材料中知道《挑战竞争》只署了马明哲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是否保护你的知识产权?你是否和他有约定稿费归你?

根据知识产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规定,这本书属于个人作品,不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当属于真正的作者,书是我写的,著作权自然应当归我。我现在手上有手稿,可以证明书是我写的。

稿费是在书出版之后,马明哲给我的。

8.“我在平安工作期间,帮马明哲写了大量的书,他一直非常忌讳别人知道;尤其是其他的一些事情”,“尤其是其他的一些事情”是什么?

其他的一些事情,只有马明哲自己知道。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害我,甚至想“杀人灭口”。

9."以异常的报复心来揭露我所掌握的或者是听到的任何的关于马明哲不利的材料"你不是说你部了解马明哲的情况么?

我不了解马明哲有关经济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我在平安工作,主要是保险市场研究等。目前,对于马明哲最不利的事情,就是著作权问题,就是这几本书的丑闻。

10.“其实,马明哲或者是他身边的人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们认为是友邦或者是某些其他的利益群体在背后捣鬼。”“平安保险由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的原因,一些主要的业务骨干纷纷跳槽。同时,市场的竞争中,也有一些公司相互采取了一些比较恶劣的竞争手段。包括写诬告信等。”“事实上,在中国的保险市场上,马明哲得罪过的人非常多,甚至连公司内部的一些人都对他是敢怒不敢言。” 这件事情根底是不是有平安和其他保险公司斗争的味道?你成了引发矛盾的导火线?

看来您也嗅出了些味道。

其实,很多人现在都在看笑话,甚至故意把马明哲和我往殊死搏斗的前面推。有人曾经告诉我,“如果李嘉成来告你,你是不是会很开心”。其实,这件事情,最受到伤害的就是马明哲本人。尤其是平安内部的一些人,帮助马明哲就此事煽风点火,就是希望把马明哲赶下台。马明哲这回真的是非常愚蠢,拿我这个小人物来计较,他会得不偿失的。

马明哲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期间被单独与谈话,估计与复旦胡坤案有关

【博讯2月07日消息】 据可靠消息,马明哲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期间被单独与谈话,估计与胡坤案有关。

迫害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元凶的“真面目”,马明哲“博士”自转

【博讯2月06日消息】 以下内容摘自《挑战竞争》作者介绍
马明哲博士简介

马明哲,博士,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美国CAT保险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金融保险理论研究和保险实际工作,出版《中国保险市场研究》和《繁荣危机:论中国保险体系改革与发展》专著两本,在《人民日报》、《中国证券报》、《保险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合著、编著金融保险著作多本。

另,马明哲博士的新著《挑战竞争:论中国民族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也是马明哲拿来迫害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的主要焦点。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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