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请教各位申请家庭团聚移民的DX们,有好些不明之处还望各位不吝赐教,非常感谢!!

我的情况大致如此:来加快6个月的技术移民(到3月7日就满6个月),北京户口尚未注销,女友留学签证刚被拒,所以准备马上回去和她结婚办理配偶移民,遇到如下几个问题:

1。我到底需不需要办理单身证明(因时间教紧怕来不及,且听说又很麻烦)?听说如果在加拿大未住满6个月且户口又未注销,不需要办理单身证明及公证,直接回去象普通人一样结婚即可。再又听说即使超过6个月,只要回去能找原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出未婚证明也无所谓,只要不让他们知道我移民到加拿大已经半年以上了。

2。结婚后,在为爱人申请配偶移民的过程中,我可不可以留在中国和她一起等候?我是不是必须呆在加拿大?可不可以把材料寄给我在加拿大的朋友然后要他们帮我再寄往处理中心?这样做的话他们会不会查?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使我可以呆在中国和她一起等签证?

3。我一直没工作,只提供银行存款来做经济担保的话,至少需要多少加圆或美圆?我国内的存款可不可以?以及我爱人自己在国内的存款可不可以?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