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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账我是这样算的。

这是我很多年前算的账,具体数字已经记不清了,大致是这么个概念。

在北京的时候,月收入约700元,主要花费在吃穿上,花掉一半,剩余350元。这350元,目的是储存和娱乐。所谓娱乐,就是逢年过节给父母亲友买些点心,或者是上啃得鸡犒劳一下自己。

后来到了深圳,月收入是原来的四倍,约3000元。深圳的蔬菜比北京贵四倍其中1000元用于住房。深圳的蔬菜比北京贵四倍,衣服也要贵一些。我要把1000元用于吃穿。剩下三分之一1000元,储存娱乐,这娱乐,包括与朋友相聚,下下馆子旅旅游什么的。存款是为了以后买房,看病,养老,回京省亲等等。

离开北京后,北京人的收入逐步增长,旧同事几年后的月收入超过了2000元,各个笑容满面。在深圳,收入也在上涨,几年后税后达到约8000元(号称年薪十万,仍是北京的四倍),整天抱怨收入太少。

后来到了加拿大,税后收入的绝对值比原来多些,但花费也大。房租是原来的六、七倍,日用食品也差不多是这样。而且,现在还要养车、买养老保险,送孩子上私校,最后能存起来的钱并不比深圳时多。这存款的目的,是买HOUSE,租COTTAGE,去欧洲旅游,回中国省亲,等等。

单从收入和花费方面来讲,你说我该不该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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