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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07 海市诗社 小说杂文 赏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by kqc (海市- 一蓑烟雨) at 2007.11.30 14:29 #4091472@0

那个著名的六月,大三的蓉因为空校早回家,她背着吉他,下了火车,走路去赶乡间的公共汽车。路上碰到了疲惫不堪的祥问路,或者无聊,或者因为祥俊朗的外表有特别的东西,蓉有一搭无一搭和他聊了起来。蓉是一个憨厚爽快的女孩,随便认真说几句话,投缘的人就会不设防地和她掏心窝子。听着听着,蓉的表情严肃起来,用半个小时作出了决定,把祥带回了江南农村的老家。祥从都市逃出,家在外省,属于名单之列。

在偏僻的乡村是安全的,蓉的家人不知底细,把祥当成了蓉的男朋友款待。蓉和祥也慢慢熟知,变成好友,并互相暗生情愫,但前途未卜,谁也不敢多想。一个月很快过去了,看着外面的风声不是那么大,祥唯恐父母担心,从邮局发了一个电报回去报平安。

祥第二天就被带走了,走时还穿了蓉的内衣裤,因为蓉家都是女人,家境也不宽裕。

蓉大学毕业后去了都市郊区的一个研究所工作,这里单身汉居多,每一个女学生都会是众人追踪的目标。蓉衣着不鲜,说话去不掉家乡口音,但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是很快吸引了几个喜欢单纯的青年男子。蓉一概不为所动,有什么活动都会积极参加,但完了就完了,天天只和几个要好的女朋友混在一起疯玩。蓉有一流的承受苦难的能力,清贫的家庭磨砺了她,但也许天生就是这样。这个地方的冬天常常有刮着刀子一样的北风,外地来的学生妹都叫苦叫冷,但蓉会选择最大风天,穿得严严的,跑到结了冰的湖面吹上一个小时,回来时神清气爽。 蓉把祥的事埋在心底,但也不知未来如何。

过了一年多,祥突然冒出,把蓉的朋友都吓了一跳,又有些羡慕,因为祥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人。蓉的内衣裤是祥两年铁窗生活的寄托,祥每天都坚持在小小的空间跑步两个小时,出来时精神体质非常好,而其他的同行者出来时身心大都已摧毁。祥没有先回家看父母,第一件事是去蓉的老家找蓉的下落。

蓉平凡的容颜散发出最耀眼的光芒,两个月后,他们就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后记:回忆我尊敬的一位朋友。这只是开始,选择了这样的男人,蓉就选择了一生的等待,但所有的结局都还让人欣慰。

续:蓉

by kqc (海市- 一蓑烟雨) at 2007.11.30 16:19 #4091843@0

蓉和祥结婚后只过了甜甜蜜蜜的几个月幸福生活,祥又开始不安分起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专门跑到另一个大城市开始着手自己一本关于时政书的写作与发行工作。蓉怀孕了,因为祥没有固定的收入,而且东跑西颠,没有人照顾自己,一切的事情都要靠蓉自己去料理。住在单身宿舍靠一只煤油炉,蓉每天都固执地为肚中的孩子增添一切可能的营养。可怜冬天买菜要去两里外的小镇,蓉只有一辆自行车做交通工具,平常朋友看见会帮忙带点,但蓉也不原意老麻烦朋友,等肚子大了的时候经常自己慢慢地走去镇上,多少背些菜回来。当朋友们替她抱怨祥的时候,蓉总是骄傲地帮他辩护,觉得自己能得到这样的爱情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其他什么都能承受,蓉说书弄完他就会回来的。

祥在蓉临产前几天赶了回来,把蓉送回他的老家就走了。当蓉再次出现在同事面前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快乐的母亲,虽然很少见到祥的影子,但从蓉嘴里总能感觉祥在做大事,等等就会回来的。蓉完全独立地把孩子从单身宿舍带到2岁,后来单位给她分了一间小小的带厨房的房子,她才算有了一个相对舒服一点的家。祥的书是出了,但很快就被禁了,所以状况非常艰苦,全靠着蓉还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祥很快又开始了下一本书的运作。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一切热血青年的行为都得到同样悲观的结果,辛辛苦苦又干了一年,祥的第二本书又被禁了。

一个满足精神生活的丈夫带给蓉的是经济上的借据和生活的劳累。有一天祥突然被家里的情况动摇了,决定暂时放弃写书,在找工作又受限的情况下,突发心思去承包了附近的一个农场,租了地养了猪,当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农民。祥吸引人的就是干什么都很投入,他去学习养猪经验,玉米地也长势喜人,带着大草帽晒得黝黑的祥很快就成了当地一个著名的农夫。投入的资金是四处借的,以祥的口才和魅力,认识的人和亲戚都毫不含糊地借给他。蓉欢欢喜喜地到处借钱,自己穿着很旧的衣服,充满着对收成的希望。然而天不遂人愿,当年的农产品都滞销,猪肉也是历史的贱价。还不起钱,讨债的人越来越多,压力让祥极其痛苦,但蓉显出惊人的耐心,劝祥不要灰心,还是每天带着笑容面对一切的不顺。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好几年,他们的女儿也上初中了,政策对祥这样的人看得也不那么紧了,祥又有好专业,人很有能力,不去搞政治了,也慢慢地变得很顺利起来。虽然不怎么着,也不知下一步祥又会有什么想法,但蓉总是说,不要紧,完事了他就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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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作者用朴素的语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感人的形象。女主人公蓉,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无论顺境逆境,一直坚守着自己的爱情。是一个典型的任劳任怨,为爱献出一切的好女人。 本文的文字自然,条理清晰,描写真实可信。主人公蓉的形象比较丰满可爱。 而祥,除了铁窗生涯一结束就直接跑去看蓉和戴着大草帽晒得黝黑当农民的形象比较可爱以外,总感到这是个为了自己的主义而不顾妻子和家人的男人。有些地方颇像前阵子色戒中的邝同学。心里不免替蓉感到一丝委屈。当然,只要蓉自己感到幸福和满足,我们局外人也只有替她祈祷和祝福了。

全篇略显拖沓,不够紧凑。 情节上也过于平淡。 10 分。

>前 生 今 世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1.30 23:19 #4092867@0


----前生。

九百年前的北宋末。

他是武松。虎背熊腰,英姿飒爽,爱憎分明,逼上梁山,歃血为盟,锄强扶弱,义盖云天。

她是潘金莲。妖娆艳丽,风情万种,姹紫嫣红,命运坎坷,妙龄女子,红灯独坐,所托非人。

她最大的错不是不守妇道,不是毒杀亲夫,她错在生在那个年代,更不该遇到他,他是她心头最初的一块肉,“叔叔,你若怜惜奴家,请饮下这杯。”

她从第一日见着他,就怦然心动,那三寸钉,又岂可与他同日而语,又怎配拥此白脂玉体入怀。然而,他恨她,鄙视她,并且杀了她。要这样的恨么?她犹自身着红嫁衣,走进内堂,却见他站在灵堂前,亮晃晃的蜡烛,男人依旧这样威武,其他的都看不到了,她的眼里只剩他一人,“叔叔,千秋万世,奴家心里只有你一人。” 言犹在耳,却见他猛然转身大喝一声:淫妇!一把便揪了她过来。只见他拔出一把尖刃,对着雪白心窝便是一剜,成了血窟窿,女人星眸半睁,血已飙溅出来,他生生地便将心肝五脏挖了出来,这还不止,一刀便割下头来,手起刀落,血流满地。

这男人忒恨。

黄泉路上,奈何桥旁,冤魂无数,她的身边流成一条红色血路。她恨他,为什么要轮到她的身上,为何要她背负天下第一淫妇的罪名,她不甘,她要复仇。她双手紧紧捏着那瓷杯,里面有那灰褐色的汤,她恨恨地将瓷杯掷在地上,破碎的白瓷绽放出一朵雪白的花。

她要他将这生欠她的一笔还清!



-----今世。

他是警队精英,风流倜傥,却被安排到旺角作卧底蛊惑仔。她则在兰桂坊开了一间酒吧,名曰梁山泊。她只是因为街牌名正好是108号,所以取了这个名字。还有别的原因么?她不记得了。

他遇到她是在接近江湖大哥的行动中,她被发现是大哥流失在外的亲生女儿。他的任务是接近她,以此能得到大哥的信任。她如孩童般天真,懵然不知身边事,只觉得见到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他们在酒吧里玩游戏,大家来抽水浒108将,抽到武松便是winner。他一举便中,不信,再来,又复如是,旁人惊叹,他则暗自心惊。自从与她相识,经常午夜梦回,似乎看到她恍惚的身影,“叔叔,请饮下奴家这杯薄酒”。。。依稀间红唇柳眉,心目流转。是她?“叔叔,奴家等你好久了。。。”突然间妖娆俏脸变成恶魔骷髅,“还我命来!”他一惊,从床上坐起。他欠了她!他会杀了她?还是她杀了他?

可她似乎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也不知道他接近她的真正目的。仇家前来寻仇,他挡在她身前,硫酸腐蚀了他的鞋,却保住了她的娇颜。当她的眼睛被玻璃碎屑溅到眼睛时,他忍住伤痛一瘸一拐背着她去医院。倾盆大雨的夜晚,他守候在酒吧门口,只为悄悄送上一把伞,却不让她知道,黯然离去,她看到他离去的背影,感动了。

她开始偷偷观察他,他磁性的声音,挺拔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白皙的手指,旋转的铁杯,调制出血红的美酒,心头情缘一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可是当她要靠近他时,却被他断然拒绝。因为他终于想起,她是九百年前的那个女子, 她是讨债来了。他害怕历史重演,前世孽缘,所以宁愿选择逃避,宿命难逃。

他心里有她,但她是他的大嫂,生生世世,他不能和她开始,如果势必要吞下这杯苦酒,也只有他一人承担。激情握在手里,只会成为灰烬。但他不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一旦错过,就此失去。

直到他的卧底身份被揭露,他用枪挟持她以谋脱身,她被他紧紧地勒住,慢慢往后退,她撇过头,想努力看清他。未果。众人皆用枪指着他,草木皆兵,一触即发。她轻声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真心爱过我?他无语,他不想骗她,更不想害她。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轻轻地将头靠向他,不再挣扎,头发触及到他的下巴。让她想起那个雨夜,他如何踯躅前行的艰难,湿了头发。他只感觉勒住她的手臂上有些温热的湿润,他觉得自己的心碎了一地。但他没有选择。

终于走到安全的对岸,众人已无法靠近。他放开了她,让她走。却看到她泪流满面,心力憔悴的模样,他不忍。她一定也被情折磨许久,但他却不知道怎麽留住她,他已失去了她。他转过身,就在穿过马路的时候,他被飞驰而来的卡车撞飞出去,是她父亲安排的,他们无法容忍背叛,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她听到撞击声,转身看到他像一只风筝这么飞了出去,只觉得天地如此寂静,死一般凄凉,她是盲的。她不知道怎样跑到他的身边,努力扶起血肉模糊的他,他的脸上满是血污,她不相信,这不是真的,眼前千万火星闪过。迟了!迟了!她不要他死。她的心四分五裂。所有的前世记忆涌上心头,这就是她的男人么?这个世界偏生留不住他了?她不管前世他如何亏欠了她,她只要今生!她抱着他,不敢用力,只是肝肠寸断地哭喊。他曾像个巨人一般,遮天蔽日地立在她面前,而现在他只是柔弱得像个婴儿,无力地躺在她的怀里,多少个夜晚,她希望能这样地拥他入怀,却从未估到这个结果。

他在恍惚中,觉得身体越来越冷,越来越轻,心里却异常地平静,似乎这个结局在他的脑海里已经上演过几千次。她的双手紧紧托着他的头,听到她凄厉地喊着:你不要死!她的气息,她的温度,避无可避,他终于可以告诉她掩埋心底的感情,他不再害怕,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天昏地暗。

心魂已经启程要到遥远的地方去,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从来都没这般的快乐过,一种如释重负的快乐。他耳朵嗡嗡地响,只听见她的喊声,他想把手伸出来,却已找不到自己的手。他竟这样地死去了?他以为死的会是她,就像九百年前。他算不到这样的结局,但这是好的,也许一早就应该是这样的解决。她等了他九百年,是该结束了。

忽然,天地亮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前所未有地爱着她,一直如此,这九百年来,一直如是,他断续地用尽全身每一分力量,向她说出来:“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我是真心地爱你!如果可以从头——再来——”

她听到了,只觉这话像一支飞箭穿心而过,她被彻底射穿了,血肉模糊,如九百年前一样找不到自己的心肝了。

所有的事,所有的过去,历历在目,如同皮影戏一般,飞速转过她的眼前。她在黄泉路上,奈何桥旁,说过些什么?“我要报仇!” 她浑身战栗,狂呼: “我不要报仇!我不要报仇!你不要死!我要和你从头来过!” 这是她的男人,心爱的男人!只要他活着,什么也不计较,只要他活着。

她只觉得天地昏暗,她已看不清自己,看不清他,她被前生的记忆苦苦纠缠着,就像铺天盖地的黑影,向她不断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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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文字优美, 情节起伏跌宕, 惊心动魄。 文字的功力和巧妙的构思并臻上乘。九百年的等待才换来今生一霎那的耳鬓厮磨。而这种相亲相许还是因了前世的缘并且在即将永别的瞬间。好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本文语言形象生动,有很强的戏剧效果和流动的画面感。前生的描写尤其简洁凝练。12分。

纳德的等待。。。。和鹿公子聊天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1 16:00 #4093674@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真的,不知道我自己在等待什么, 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鹿公子猛的喝了杯酒。。。看着纳德。“其实,我想一直这么走下去。。。在路上。那种感觉。边走边等。总会有同路人的。比如说你。我的哥们”

“是啊?大家都在等待着什么阿。。。。你看那飘落的雪花,也不是在风中飘落着等待着吗?听说这个冬天很冷的” 纳德悄悄的缩了缩脖子。

“是啊,这两天的风好大的。。。北风刺骨阿,喝点酒暖暖身子好啊。最近天一直阴阴的”

“鹿公子,你听说没有,村头算命的娄二。可等着了个好机会。。。。现在发达了,不再算命,走上正路了。听说还可以和朱乡绅称兄道弟,还可以出入县衙门了。。。”

“哦。是吗?。。我说现在都不怎么看我们了。他是等到机会了。。。现在说话口气都不一样了。以前都是称兄到弟的。还可以一起喝酒聊天。现在一开口就是,兄弟我在县衙门的时候。。。。可以经常和县太爷聊天。这就是机会阿!是我等待机会。那天等老爷高兴,我就可以。。。哎。都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了。以前还可以称兄道弟,喝酒聊天的!” 鹿公子忿忿的吐了口吐沫。”

“不说他了。。。说说朱乡绅吧,听说朱乡绅比前两天病了?”
“是啊,好像是身体里发现钻石了,北山的罡老仙都被惊动了。亲自带了女护理来帮朱乡绅打石头着。” 羡慕把?纳德!” 鹿公子取笑着有点发呆的纳德

“ 这样的阿?那等有机会我也长两块石头。。。去找找北山的罡老仙!”

“ 哈哈。。你以为你也姓朱阿?喝酒!” 鹿公子又干了一杯。

“哼!等明天中了649 。我也捐个乡绅做做。。。我就不信。。这命!”

纳德一脸豪情的放下酒杯。雪花似乎也感受到了纳德的激情。飘的更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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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忍不住叫好!全篇的构造像极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爱尔兰作家Samuel Beckett 的著名荒诞剧《等待戈多》。两个流浪汉都自称要等待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一个叫戈多的人。 但没有人知道谁是戈多, 等戈多干什么。戈多实际上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是处于困境中的现代人对未来若有若无的期望。但戈多到戏剧结束也没有出场。显然,这只是一种无望且又无可奈何的等待。

作者虽然在形式上酷似等待戈多,语言上也继承了其讽刺揶揄,幽默诙谐的风格, 但内容上却一扫“等”剧荒诞颓废的思想, 对生活充满了可亲的世俗的热爱和对未来略显阿Q 的期待:
“真的,不知道我自己在等待什么, 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鹿公子猛的喝了杯酒。。。看着纳德。“其实,我想一直这么走下去。。。在路上。那种感觉。边走边等。总会有同路人的。比如说你。我的哥们”
“哼!等明天中了649 。我也捐个乡绅做做。。。我就不信。。这命!”
纳德一脸豪情的放下酒杯。雪花似乎也感受到了纳德的激情。飘得更急了。

鹿公子和纳德这两个小人物(sorry that I called them 小人物),像你,像我, 也像他一样,就这么一路走着,欣赏着,体验着,期待着。12分。

(题外话: 每次跟踪纳德系列, 都悬着一颗心:这次写得这么好,下次很难突破了。 可每次作者都给我带来意外的惊喜。 路上小同志的才思如不尽的甘泉, 咕嘟咕嘟直往外冒啊。
哈哈, 评论的字数快赶上原文了。 打住。)


不 速 之 客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1 20:23 #4093965@0


乔紧握着林的右手,那是唯一她能握住的,林的另一只手正扎着细细长长的吊管,一滴,一滴,缓缓地流进这虚弱的生命里。林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从发现身体不适到住进医院,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当林在急诊室里被发现高烧43度时,乔看到护士慌了手脚,让一旁的护工推来一张轮椅,风也似地推进了隔离病房。那段时间,人心惶惶,SARS的病人不断被诊断出来,隔离,住院,死亡,火化。一个又一个脆弱的生命被无情的夺走。无可奈何。

林的肺部X光里看不出阴影,但高烧依然不退,内科医生说不一定是SARS,林被要求验血。乔焦急地等在医生办公室外,紧张地搓弄双手,来回走动,犹如一头困兽,这三十年来,一直是林当家作主,什么大事都是由他来决定。突然他的倒下,让乔觉得顿然无所依托,不知所措。只听“吱”的一声,门开了,医生露出半张脸,示意乔进去。乔坐到医生办公桌的对面,看着那不知所谓的验血报告,几张薄薄的纸,有一些字母和数字,她看不懂那代表什么。“是晚期急性血癌。。。”医生沉重地说,似乎在宣布一个死囚的判决书。乔觉得脑袋里一道闪电掠过,似乎将一切击中,诺大的楼宇轰然倒塌,尘土飞扬,人们尖叫着四处逃散。乔觉得自己不能移动,双手冰冷,无法呼救,乔分不清这是在梦境还是现实,“不,这不可能,为什么,晚期?什么意思?”“其实病人一年前血液就开始出现异变,你丈夫是否觉得平时特别容易疲劳?做事情没有精神,提不起力气?”医生毫无表情地继续说,“现在发现已经太晚了。我们会为他准备化疗,但已经没有任何用处。我们会尊重家属的意愿。。。”乔已经听不见医生在说什么,她微微张着嘴,如同被定住的玩偶,只看到医生的嘴不停的上下翻动;乔也已经看不见什么,只觉得浑身冰冷,在她面前的那几张薄纸,犹如死神的请柬,轻飘飘的在她面前浮动。死,曾经是这么遥远的事情,而乔就像是没有复习准备的孩子,因为被突然告知要临考,而变得惊愕,紧张,混乱,以至于无计可施,一败涂地。

林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病,乔一直瞒着他,即使是住进血液病房,也是骗他说因为SARS病人太多,空不出床位,所以暂时来这个病区住下。林一直很开朗,他喜欢做饭,喜欢开玩笑,喜欢唱歌,他在一家中学做政治老师,一做就是几十年。乔和林是在那个疯狂的上山下乡中认识的,乔的家里因为政治因素被打成黑五类,乔是家中长女,所以率先被分配到乡郊的农村里劳动改造。林是那个时候认识她的, 他还是村里小学老师,那个时候谈不上爱情,只觉得被人保护是多么的奢侈,乔紧紧地抓住这最后一丝希望。他们结婚了,俭朴的婚礼,但乔知道这将改变她的命运。果不其然,不久乔和林一起被调回城里,乔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参加了恢复后的第一次高考,并获得了工程学学位。而林一直在城里的中学当老师,并没什么改变,也觉得没什么好改变的。两人平淡的生活着,有了一个儿子。像所有普通的家庭一样,转眼三十年过去了。

乔每天给林带来他爱吃的菜,但林因为病痛什么也吃不下去,他不断地问乔自己得了什么病?乔不答,只是笑着给他揉捏疼痛的背脊,为他舒展蜷曲的手指,扶着他走上下楼梯,然后等他因为输液中的安定而沉沉睡去后,流下眼泪。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七天。第七天的中午,医生突然把乔叫去办公室,乔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医生告诉她,根据这几天的抽样报告,林随时会因为突发病综合症而死去。让她和家属作好准备。

乔默不作声地听完医生的嘱咐,却是异常的平静。走进病房时,林已经睡去了。她将带来的菜肉馄饨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这是林一直爱吃的东西,以前他也经常做给她吃,两个人,一边和面,一边包馅,煞是热闹。她把热气腾腾的馄饨端进病房,轻轻摇醒林, “林,吃午饭了,你爱吃的,来,看看。”她就像哄孩子一样轻声地哄醒林,林睁开惺忪的睡眼,他的眼睛已经开始浮肿泛黄,没有了以往的光彩,脸色也消瘦下去,两颊深深地凹陷着,发出惨白的颜色, “我倒真有点饿了”林高兴地看着乔,“乔,我想早点出院,呆在这个地方人都快散架了。越躺越没力气。” “好,林,你先吃完饭,我去找医生谈谈,如果他们检查不出来什么,我们就先回去。”林突然变得很高兴,他努力坐起身来,放了个枕头当背垫,想自己端过碗来吃,却使不出力气来。乔捧着瓷碗,轻轻勺起一只馄饨,吹去热气,缓缓地递到林的口边,“你看你,没什么力气,还是我来喂你的好。等你病好了,再来喂还我。。。”林笑了,傻气的笑,犹如三十年前初遇到她在田地里时的样子,那时候她因为力气小,刨地却被锄头绊倒,惹了一身的泥巴,那时,他们都很年轻。这碗馄饨,林吃了个精光。

到了傍晚,林开始周身疼痛,他拼命地喊叫,医生来看了看,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乔,乔点点头,医生对林说,你的身体太虚弱,我们会给你开点止痛药。不用太担心,一会就会舒服了。乔一边听着,一边强忍着撕心裂肺的心痛,轻声安抚着林。透明的液体缓缓注入到林的身体里,林紧紧拽着乔的手,指甲深深地抠进了乔的肉里,印出了血丝,可是乔不管。她也牢牢地握着乔的手,定定地望着他,林一直闭着双眼,来回转动着脑袋,嘴里喃喃自语,乔听不清他说什么,慢慢地,林平静下来,但他攥着乔的那只手依然没有松开,他陷入昏迷。

林再也无法忍耐,眼泪如崩堤般决裂而出,她从低声的抽泣慢慢开始浑身的颤抖,这七日来,她在等待一个奇迹,一个最平凡的期望,可是没有奇迹的发生,她的等待只是一个幻像。在这个昏暗的房间里,有林,有她,还有一个人;一个躺着,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乔分明感到这位不速之客的到访,他是那么安静,那么不慌不忙,来取走属于他的东西。她想出声祈求,请求这个客人多留一会,不要那么快地离去。可是她说不出话来。她和这个不速之客同处一室,他冰冷而修长的手指,略过乔的脸庞,捏了捏乔的心脏,让它扑通扑通乱跳几下,又再放开,然后径自走到林的床边,望着他,等待着那刻的到来。

突然,林紧握着的手松开了,缓缓地,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他的身体悸动了一下,是那客人用力把他的灵魂一把拽了出来,反客为主,带走了他的魂,留下了他的躯壳。乔轻轻地靠近林,伸出右手抚摸着林的脸庞,依旧是软软的,带着些余温,好像林只是像往常一样睡着了,乔又抚摸着林微张的嘴唇,还带着一丝粉红色,却再不会合拢。

窗外不知何时开始下起雪来,白皑皑的大雪很快压住了树干,覆盖了地面,遮住了路人的眼睛,阻隔了前行的道路。可是乔知道,过些日子,雪就会化掉,变成泪,泪又被温暖的风吹干了,雪就变成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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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看完这篇小说, 真真切切地感到心在隐隐地疼。 几十载相依为命的两个人, 就这样几天之内天人永隔。为了传递即将失去至亲至爱的人所体会的撕心裂肺的痛,作者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的。 例如穿插了两位主人公相识相处的片断; 乔在得知噩耗时类似9。11的反应:“乔觉得脑袋里一道闪电掠过,似乎将一切击中,诺大的楼宇轰然倒塌,尘土飞扬,人们尖叫着四处逃散”;死神来临时酷似电影“人鬼情未了”中的慢镜头:“林紧握着的手松开了,缓缓地。。。他的身体悸动了一下,那客人用力把他的灵魂一把拽了出来,反客为主,带走了他的魂”。这些描写大力渲染了人在死神面前的无助和无望。本文语言细腻, 感情丰富。不足之处是描写略显繁杂, 结尾不够结实。 10 分。


等“渡”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1 22:49 #4094324@0


“你是谁?”
“我是佛。”
“我是谁?”
“你是人。”
“何地?”
“娑罗双树园。”
“何时?”
“当下。”
“何事?”
“等。”
“谁等?”
“你等,我也等。”
“等什么?”
“等‘渡’。”
“渡?”
“渡岸,。”
“何为此岸?”
“生。”
“谁在此岸?”
“你我。”
“何为彼岸?”
“死。”
“谁在彼岸?”
“你我。”
“此岸在何处。”
“脚下。”
“彼岸多远?”
“一念。”
“人会死?”
“会。”
“我会死?”
“不会。”
“为何?”
“雨雪从何处来?”
“从海那边来。”
“海从何处来?”
“从江河来。”
“江河何处来?”
“从溪流山泉来。”
“溪流山泉汇于雨,融于雪。”
“。。。。。。”
“雪化雪死,水腾水死,气凝气死,但终究是水而游于轮回。”
“所以人会死,死于相。我不会死,存于本。”
“终于始,始于终。”
“佛也会死?”
“此园何来?”
“我等。”
“等什么?”
“等我渡此岸去,佛渡此岸来。”
“你是谁?”
“我是此岸人。”

“我是谁?”
“你是彼岸佛。

这禅语真够绕的啊,绕的俺头晕。实在是不知如何来评点。如果是要讲禅语佛理,俺虽然很崇敬但真的不懂,似乎是在讲生命不过是一个等待“渡”的过程, 一个轮回中的部分。 真正意义上的渡, 并不是只有渡过彼岸才获得。人生的旅途上, “渡”无处不在。佛心之永恒蕴藏于宇宙万物的轮回之中。 从结构上看, 本文很接近新诗梨花体。为小说,说不通;作为杂文吧,还没杂出味道来。还是作为杂文打分吧:6 分。

” 十七天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2 01:15 #4094483@0


电话里 你说十七天以后来看我

第一天 我剪了发 很正直的那种
第二天 我把屋子里里外外都打扫了
第三天 我买来鲜花 放在餐桌上
第四天 我又买来玫瑰 放在客厅里 然后转移到卧室
第五天 我把被子床单里里外外都洗了
第六天 我把衣服里里外外都洗了
第七天 我买来香水 洒遍不香的地方
第八天 我买来你爱吃的各种食物
第九天 我把你的照片印了十张 放在卧室四周 我想告诉你 这半年 我就是看着它们维持生命的
第十天 我一整天都没事 就等你
第十一天 我发现屋子又脏了 就打扫了一遍
第十二天 我发现被子床单又脏了 就洗了一遍
第十三天 我发现衣服又脏了 就洗了一遍
第十四天 我发现鲜花开始哭了 就买来新的
第十五天 我发现香水不香了 就换了个牌子
第十六天 我发现食物不新鲜了 就买来换上
第十七天 我发现头发又长了 就剪了发 很聪明的那种

第十八天 在被窝里 你仔细看着四周的照片 倾听着我思念的故事 突然感动的哭了
说 唉 你看照片上都有打印日期
又说 这次诗社投搞 你就写前十七天吧 要记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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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小火的文字已经明显地自成一格。做为小小说,倒是麻雀虽小五脏还说得过去。 哎,谁叫俺喜欢小火这率性纯真的笔风呢,偏心一把:7分 。


荒芜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2 02:20 #4094538@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欧洲有一种昆虫,每年秋天都悠然自得地活着,从不担心如何过冬。
因为冬天它就死了。

世上又何止这一种生物春生秋亡。

我注视这种虫子在瓶底爬行,心里缓缓泛上一层恶心。我知道歧视其它生物是不对的,可是我无法压制生理上的反感。

我更不能明白她为什么会对这些东西情有独衷。

她搬了张椅子坐在实验桌旁,素素净净的脸对着我。给我算个命吧,大家都说你算得准。

你要算什么呢。我问她。

她幽幽地叹口气,我想知道我的爱情。

我嘴角不由地泛起一丝笑容。女人,似乎都离不开爱情。你写个字吧。

她白皙纤细的手握着笔在纸上写了一个简短的字。我凝视灯光下她的手,平滑的皮肤包裹着淡淡的血脉,透明而纯洁。

她写的是她名字中的一字:之。

我犹豫了一会儿。她看我沉思的模样,淡淡地说,想不出来就算了。

我不回答她的话,只是笑了笑。

我和她不熟,只知道她学业特别出色,有个男朋友在国内。她孤身一人在此地,平时不怎么和同事打交道,也不见她参加周末的聚会。我或许是她在这里唯一能聊聊的人。可是她也很少提及自己的私事。

我说,你会幸福的。她难得地笑了笑。是么,我还以为命运之神很少惠顾我呢。

她站起来,仔细地捧着桌上的瓶子端详了会儿关在里面的昆虫,然后轻手轻脚地锁进玻璃橱柜。她的动作看上去竟然非常温柔。

我把她送回了家,一路上无言。我已经习惯了她的沉默。我当然没告诉她刚才算的命。既然你注定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知不知道有什么所谓呢。

所谓之字,分开一寸为过,距离一尺为迟,远隔万米成迷。

日子一如既往地不紧不慢地流逝着。我们逐渐走得近了,我也更多听到一些她的家事。她那个无能的父亲,如何在事业上郁郁不得志后又在生意上输掉一切,从此一蹶不振地靠酗酒度日。还有她好强的母亲,被生活磨砺得越发粗糙,除了和债主吵架、骂丈夫骂女儿,就是成天哀怨她自己不幸的人生。能带给她温暖的只有那个身在南方的大男孩。她不太谈远方的男朋友,虽然我知道他对她如何的重要,几乎是她全部幸福的所系。也许愈是珍贵的东西愈要珍藏,不能轻易示人。

她喜欢趴在窗台凝视远方,慢慢回忆她小时拥有的每个快乐点滴,仿佛一个人独语。她从不抱怨生活的苦,但我明白沧桑能在心里刻下如何深邃的印迹。那些叫做快乐的东西,总是比苦难消失得更快,而它们的记忆却更持久,让人在现实中的挣扎有了着落。

而我,也习惯了跟一个无声的影子待一起。平静地像寂静空间里的一幅画,偶尔言语了,如梦呓般,丝丝缕缕滑过心去,舒适而不着痕。这种感觉让我非常舒服自在。从某种意义上,我们接近是因为彼此的需要,无关感情。我享受这种单纯,从没想过逾越距离,去关心一些本就遥远的人事。

后来我离开了这间大学。慢慢就和她失去了联系。人们都知道,要远距离长时间地保持联系是多么累的一件事。何况我们本不是非常亲密的关系。只是在时间和空间折磨我的缝隙中,我有时居然还会想起她,那个喜欢昆虫的姑娘,温柔地举着瓶子,手指瘦长。我得承认我有些怀念她的沉默。

夜里有时我会被恶梦惊醒。每每梦见我变成了只虫子,在一个瓶子里急促地爬行。偶尔振翅一飞,就碰到了瓶壁掉了下去。我吓出了一身冷汗,随即醒过来。我大口地喘气,还是觉得窒息,仿佛沉在河流的底层,挣扎着想爬出来,却被水草重重缠住绕住,捂住了我的脸。我想一定是因为对她的虫子印象太深刻了。

过了两年我借公差回到这城市。别人告诉我,那姑娘已经从大学走了,就连快到手的文凭也不要了。“她怎么了?”我愕然地问。“谁知道。她这人怪怪的,又从不跟我们聊天。”那人毫不在乎地耸耸肩。

我为心安理得地忘记她找到了理由。

生活本来就这么继续着。不多一点阳光也不多一点雨水。像我这样不求上进的人,是不需要费什么心血的。我在每天早晨挤着地铁去上班,又在傍晚时分搭着地铁回到我的小房间。工作越来越乏味,朋友的联系越来越稀。我的生活平静得宛如一杯平放的水,激不起任何波澜。

直到有一天我在纽约地铁站又看见了她。她本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我从地上扶起她,带她回到我租的小房子里。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沦落到此的,这些年她又怎么过的。她非常消瘦,非常非常消瘦,面色焦黄,眼神呆滞。所幸的是她尚且认得我。我握着她的手,那曾经让我喜欢的晶莹纤长的手现在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像一把火柴硌在手心。手上沟纹纵横。

她对着我,又似乎是在喃喃自语。长时间的两地分离,彼此生存环境的不同,思想上的分道扬镳,最终导致感情上也日渐模糊。虽然心底明白似镜,屡屡逃避,终于却还是等到男朋友的一句分手。这种打击对她的人生是致命的,因为那是她黑夜里的一线亮光,一切希望的寄托,忍受所有艰辛的理由。就在那一刻天塌了,全部的奋斗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嘲弄。对于一个没有希望的人,学业已毫无留恋。可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她就这么游游荡荡,茫然游走在城市的角落。

“我经常觉得自己是在一种失重状态。我觉得身体都空了,轻飘飘的。可是我又飞不起来。我没有翅膀,连一只虫子都不如,我还有什么资格去研究它们呢?我就像那只关在瓶子里的昆虫一样,默默地等死罢了。”

我说,你别想这个了,越想越乱。想想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吧,振作点。

“我有什么亲人?父母没精力管我,也从来不关心我。我从小就怕看他们打架,我常在夜里偷偷地哭,我总恐惧明天会有什么灾祸又发生在我家。多少年了这个恶梦还一直缠绕着我。也许是家庭的关系吧,我从小比较孤僻。我习惯了一个人来往。我真的不知道该对别人说什么,真的,你说我能说些什么呢?他们也不理我,小时候还有人欺负我,后来他们也不欺负我了,就是离我远远的,我也不屑跟他们接近。老师们一般也不太记得我。我经常觉得好冷,好冷,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该何去何从。”

“我一直想离开这种环境,离得远远的,换个环境从头来过。我痛恨以前的一切,我发誓要抛弃过去,改变将来,不要像周围的人那样麻木地活着。尽管我多厌倦学习,多憎恶学校,我还是强迫自己努力,等待可以飞越的一天。他是上天赐给我唯一的礼物,让我尝到了希望的滋味,对明天有了具体的憧憬。我们约好在这片陆地再聚,创造梦想的生活。可是现在他变了,他已经不关心这些。他不想再来这里了,他也不要我了。他已经把我忘了,他曾是我精神的全部,可我只是他的过客。”

我从没听过她如此直接地诉说自己的感受。以往她总是不带喜怒地陈述事实,把一切感情点滴不露地埋藏在平静的面容下。如今这个激烈倾诉的女子,过去那个沉静如水的女子,哪个才是她?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我紧握住她枯瘠的胳膊,试图给她一些温暖。这张过早苍老的容颜让我十分难受。虽然她算不上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但是生活也没有权力如此苛待她。又或许我是错的。命运要如何摆布一个人,并不是我们能预料和干涉的,只有默默承受一切。

“我又能怎么样呢?那些枯燥的课业和繁琐的生活,又能带给我什么?他其实到底又能给我什么?我忽然明白了。我曾经以为可以等到与众不同的结果,事实证明我只是一直在做梦中消耗生命的能量,最终还是得走一样的路,还是跟别人没什么不同。就算我得到了硕士文凭,就算找到了稳定工作,生活又有什么不同呢?它注定还是这么走下去,日复一日,今天重复着昨天,不能改变,带不来丝毫新鲜和乐趣。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我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要背着一些负担沿既定的轨迹走下去。所谓的改变,只是换个方式走同样的路。我已经把未来看得一清二楚了。我这么生活着没有任何期待,但是我也毫无办法。我跟我妈妈其实一样,对我们来说,活着都没什么意义。只不过她或许还享受过三十年好日子,而我的好日子在童年就就结束了。”

我尽力安慰她。我说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

“别安慰我了,你跟我怎么一样呢。”

她脸上露出凄惨的笑容。

然后她就发作了。刚开始我有些懵,不知道怎么回事。过了一会我才明白她在干什么。我夺下她手里的针管。她哆嗦着枯黄的手,喊叫:“给我!”我摇头,她似疯了一样扑过来抢夺。我从没想到干枯的身躯里会蕴有这么大的力量。

最终我还是没能拗过她。她痛不欲生的样子使我不忍目睹。我把针管还给了她,转过身。等我回过头,她已经安静下来,脸上显出欲笑非笑的神情。

我走出房子。我不想看她躺在那儿的模样。我在街上徘徊着,思考该如何是好。当我终于下定决心,天已经全黑了。依稀就像那天我送她回家的夜晚。我从街角的花店买了一束芍药,往家里走去。我决心劝她去戒毒,重新开始生活。我想告诉她,这一切还不算太晚。也许我们两个人一起能对命运的轨道做些改变。

等我回到家里拧亮了灯,才发现她已经不见了。她留了一张条子,说我是好人,说人生在世做什么不过是追求快乐,当她发现得到快乐其实如此容易,她就选择了这条路。她说她现在非常快乐,仿佛是活在天堂。她还说她知道我不能接受她的选择所以她走了。就这么简单。

我找了个瓶子把一大捧芍药放进去。我忽然想到芍药还有个别名,叫“将离”。

早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射进来。当秋风凉凉的浸醒我,已经是上午了。我吓得一下跳起来,才记起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我在阳光下懒懒地吐着烟圈,注视它们逐渐消散在空气中。烟头每次一明一灭,都有截烟化成了灰。

我莫名地就想起了一首看过的诗:

我在等待里迷失/我是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我的天空只有那么小/我的长廊也看不到尽头/
我在荒芜里徘徊/我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我用沉默抗拒岁月/我在中规中矩里消长着我自己

奇怪得很,芍药才买回来没多久就开始疯狂地枯萎。花瓣落了一桌。剩下的花也软软地垂下了头,用花瓣紧紧地包着自己的脸。

几周后的一日。早晨坐在地铁上阅读报纸,我看到了一则亚裔女子跳地铁自杀的消息。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它确实也过去了,没再打扰我的生活。我小心翼翼地避开这段记忆,继续每周五天的朝九晚五,夜里读读书,上上网,周末清洁清洁我租的这个小房间,买些生活品,参加一些没什么兴趣的聚会,非常规律地打发着日子,唯一需要思考的时刻就是每天清早为上班选择衣服时。当有天我在某本书上读到几句话,我忽然窒息了一下,记忆才在瞬间重新又找回了我。

温带有一种昆虫叫蜉蝣,每个白天都悠然自得地活着,从不担心如何过夜。
因为夜里它就死了。

世上又何止这一种生物朝生暮死。

我依旧每天随着人潮从地铁往往返返,谨慎地避开周遭的人群。纽约市不会因为多了我的行走而改变什么,就像不会因为她的死去而改变什么。有时我在偶尔抬起头,看到身边穿戴各异神色漠然的行人如水流过时,会有片刻身不知何处的茫然。然后我低下头,溶入行人,继续麻木地行走在生活里。

~~~~~~~~~
点评: 什么能把平淡和深刻这看似不同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呢?是生活,当然也可以是一支笔。好的文学作品常常会使读者无法分清打动你的到底是作品里的文字还是文字描述的生活。这篇文章就是这样,它给人的感受、启迪和回味是多层面的,因人而异,毋庸我赘言,大家还是自己细细品味吧。我这里只就其结构特点着一点墨。从结构上来看,这篇小说可称得上架构严谨、紧凑、匀称,展得开收得拢。开篇:“欧洲有一种昆虫,每年秋天都悠然自得地活着,从不担心如何过冬。因为冬天它就死了。”全文就是沿着这条看似平淡却寓意深刻的主线展开和收尾的。这让人联想到《红楼梦》开篇所写的顽石幻入红尘的太虚幻境以及金陵十二钗正、副、又副册中的判词、十二支“红楼梦”仙曲,从此而展示了小说的主要脉络,人物的性格、命运、过程和结局。再看看这篇文章的结尾:“温带有一种昆虫叫蜉蝣,每个白天都悠然自得地活着,从不担心如何过夜。因为夜里它就死了。世上又何止这一种生物朝生暮死。”而“我”则依旧“。。。。,继续麻木地行走在生活里”。这里又从主人公的命运回扣到昆虫上,留下了对生活和生命的思考。这篇小说采用一条主线的形式,无复线,没有离奇曲折的情节更无斧凿之痕迹, 但却能把起伏跌宕的心路历程通过平静而恬淡的叙述,以时间为序娓娓道来,最后落在时空凝聚的沉重里,而余味却依然未尽。
作者通过一个小故事反映了西方现代文学所热衷的大主题:人生的虚无感和自我存在的无意义感。 即人们常说的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 荒芜的,是虫,是她,是芸芸众生。

这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14.5 分。


等车

by kqc (海市 - 请自觉交作业) at 2007.12.2 19:33 #4095552@0

初中的时候,有一年冬天下了大雪,我只好放弃步行改乘42路公共汽车上学.
天寒地冻中,我看到在我后面排队等车的人还真多.
看到42路远远的开过来,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零钱,那些是妈妈和我早上临走前数好的五毛车票钱.
我又数了几遍,发现怎么都是四毛五分!当然的感觉真的是毛骨悚然...几个口袋都搜过了,还是四毛五分!
这个时候,车到站了.
我看到车门就在我面前停下来,然后,开了.没有人下车.
售票员阿姨从车窗探出头.
我抬头睁着大眼看着售票员阿姨,张着嘴但说不出一句话.
然后,时间就凝固了....
那漫长的一瞬间很安静. 然后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个声音:这个小孩是不是冻坏了?
我终于张开手给售票员阿姨看了手里的钱,说:我...只带了四毛五,可是...我真的带了五毛,真的....真的...
售票员阿姨说:小同学,少一分也不能上啊.你先站旁边一下好不好,让别人先上.
后面的人一拥而上,边挤边给我出主意.
"小同学,别着急,看看是不是放在别的口袋里了?"
"恩,说不定掉地上了吧?"
"当然是掉地上了,难道还给小偷偷了不成?"
"钱是小事儿,小同学以后可要养成认真的好习惯啊!"
"我儿子就把零钱都放储钱罐里,那个储钱罐可漂亮了,是他舅舅托人从加拿大买滴..."
"唉,小同学,我这儿只有一块钱整,估计你也找不开..."

42路开走了,我的眼泪冻了一地.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目睹这一切,你会不会给我5分呢?

~~~~~~~~
点评:瑞雪纷飞,天寒地冻,一个赶着上学的孩子因缺失5分钱最终没能乘上公车。这5分硬币,折射出了孩子世界的单纯和无助,大人世界的虚伪与敷衍,让人嘘唏不已。一个结构完整的小小说 ----人物、情节和场景都齐全。只是作者似略缺写作方面的训练,在语言和情节处理上都显得有些粗糙。另外,结尾落在"42路开走了,我的眼泪冻了一地"就好,最后一句有些多余. 8分。

松江归舟

明末,松江,残阳。

东方珠伫立渡头,凝望江上。仿佛景山那一尊风雕的崇祯, 岿然不动。

江上飞来一叶小舟,呼啸着迫近。帆下,立定四男四女,神情肃穆。

众人见东方珠,躬身搭礼,口诵师傅。东方珠以礼相还,连道辛苦。

你道八人为谁?却是松江八大弟子: 男有长春子山巴、无语花笑面、心舟子昆仑、路上
客荻理;女有云媚儿神女、素馨儿百合、凌波仙若水、蜡笔吏小新。

传说中松江派弟子无数,实则妄言。这八人奉掌门之命,前往京城搭救落难的明朝
遗孤----崇祯小女阳春公主朱珍珍。

东方珠等了七七四十九天,终于见到阳春公主在八位弟子的簇拥之下平安返乡。他
拥阳春公主为舵主,于松江竖起反清复明的大旗。

经过两年多浴血奋战,起义失败。阳春公主流亡,八名弟子也仅剩路上客荻理和蜡
笔吏小新。东方珠归隐,从此不问江湖中事。

点评:起笔就来个有趣的心谭人物众生相。想象力丰富,文笔好是本文的优点。在选材, 结构上也符合微型小说的特点,如果再来个O. Henry 式的ending 就更棒了。缺点: 情节单薄,人物的刻画不够生动,且有草草收工之嫌。8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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