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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待新栏: 国际法?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撞机事件给中国带来的最大的实际利益
文章来源: itsme 于 4/6/2001 12:09:00 AM:
撞机事件给中国带来的最大的实际利益。

对于这次撞机事件, 大家都在寻找国际法, 似乎想按国际法来评判谁对谁错。 其实好多具体问题, 不同立场的人可以在国际法上找出不同的解释。 在一个没有法官的前提下, 这样的官司可以永远打下去。 谁对谁错往往最后是以实力作后盾来决定的,牌多的一方可以逼牌少的一方让步。

所谓国际法就是按美国的意图和框架来制定的, 如果不合美国的意思, 那就根本成不了国际法。 这次美国拒绝“京都协议”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国际上人权的标准也是按美国的标准而制订的, 其它国家只能被这个标准逼得头头转。 国际法庭要审问米落什么棋子, 也完全是美国的意思。 二战结束后, 没有审问日本天皇, 也还是美国决定的。是不是国际法有点像“变戏法”?

按照它的国际法(其实是国际惯例, 因为具体到某一类军用飞行, 国际法并没有确切立场), 美国军用飞机可以合法地到任何国家12海里处执行任务, 而除了从前的苏联, 基本上没有国家有能力定期派军机到美国沿海去活动。 这样的国际法等于是: 各国只有12海里(或稍微多一点的)的领空, 而美国则拥有所有剩下的部份。

这么多年来,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敢challenge这样的国际法, 弄不好招来一顿导弹攻击。美国只要派个军舰在你门口一放, 你就不敢在出声。 时间一久,这便成了公理。 就像一直说圆的是方的一样, 大家都不会再去怀疑, 那东西究竟是不是方的。 美国的合法立场是基于惯例(或大家assumed的公理), 自然就觉得没有什么可以道歉的。

可是对于这样一个公理, 这次中国首次提出了, 200海里经济区内外国不能有hostile的军事活动。 而中国的立场是:谁也不愿意在家门口看到敌国的(就暂且这么称吧)的军用飞机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现在在道歉与不道歉的问题上僵持着, 美国的口气是越来越软弱, 刚开始两天美国各个电视台都出现好多“义愤填膺”的人士, 小布什也傻愣愣地出面坚决表态。 今天好象都很少报道了, 政府人员已经不能告诉美国老板姓如何能将那些人弄回来, 只能说现在是谈判的“紧要关头”, 不好随便说话。

出现这样的局面只能说明中国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 从各方面来看, 美国目前能够考虑的报复措施仅仅是:召回大使、停止军事交流, 这些根本不会动摇中国的决心, 因为这将是双方的损失。 十年前, 一有紧张气氛, 美国马上暗示如何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裁,刚开始中国也的确惊恐了一阵子。 可是这次事件中, 美国所有
重要人物几乎没有人再提经济制裁, 因为贸易是双方得利的事, 中美双方生意越作越红火, 怎么舍得放弃?

除了能在EP飞机上能学到不少东西之外, 最最重要的是中国正在运用这次事件,以押着26人为前提, 逼美国修改目前的公理, 这对全世界都有影响。 美国有接受与不接受两种选择。 前者目前看来似乎根本办不到, 怎么可以修改公理! 如果选择后者的话, 美国今后继续再派飞机侦察, 那么过不久必然会发生同样的事件。 因为按照目前的公理, 飞机冲撞也不是不合法的, 就像踢球有“合理冲撞”这一说。

试想一下, 在目前的天空上, 大家都拥有自由航行权, 没有交通规则, 没有警察, 必然的后果会是什么。 目前的中国也不同于从前的苏联, 没有想派侦察机去美国沿海刺探军情的野心, 这样就不会与美国制定什么共同的“天空交通规则”。

在这样一个“自由”的天空,美国不得不要考虑的是:1). 是不是值得拿那么多的美国人的生命再去冒险 ? 2). 再出一个相类似(乃至更严重的)的事故, 得到情报的价值是否能胜过出现事故的损失?

我想即使美国不接受修改目前的公理, 最起码会减少飞行次数, 保持在离中国沿海更远的地方。 处此之外, 美国还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吗? 这将一下子扩展了中国有效控制的海域。这将是此次事件给中国带来的最大的实际利益。

这次事件的另一个意义是给台湾一个强烈message:美国人不愿意白白送命。 在伊拉克和科索沃, 美国是以极少的伤亡取胜, 所以在美国国内没有什么意见。同中国的冲突就不会是这样了, 从前韩战、越战, 美国都伤亡十几万, 甚至更多。这次小小交手, 虽然中国是损失一人一机, 可美国也应该说是遭受相当的损失。 中
国押着几十个美国人, 美国全国就不敢啃声, 真要是有军事冲突, 会有伤亡, 会有俘虏, 美国岂能接受? 今后台海再有冲突, 台独分子还能指望美国帮上多少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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