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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 一位新移民的交通意外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位新移民的交通意外

出国在线



  我最近遇到的交通意外,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后果,及个人的疑虑、想法。虽然到今天,整个过程尚未结束,但仍然感谢朋友的关心和厚爱,我愿将整个过程描述给你们及读者。如果从中能找到一些对我们中国来的移民有帮助的东西,那就更好不过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10月21日,星期六的下午,我从Allen Rd S转向Hwy 401 E。在Allen Rd S.我从最右一车道转向右数第二车道。我们亮了信号灯,足有三秒以上,回头看,觉得距离够大,就变了线。事实上已经成功地变了线。但同时我听到后面有车对我按喇叭。从反光镜中我可以看到后面有一Van,其司机正对我喊叫,可判断出大约他认为我变线太急,因而对我不满。这种情况在公路上常常碰到。因为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判断。判断有差异,这实属正常,只要当时无事故,则各走各的路,万事大吉。

  可这仅是我的想法,对方可不依不饶。他又向左变一根线,意欲超过我,不想跟在我后面。我想他也许有急事,让他先走。我控制速度稍慢一些,拉开与前车的距离,让他超过我,并切入到我的前面。我觉得到此为止,我的所作所为,所想一切都正确,没有问题。谁知他似乎并未要赶路,办急事。一超过我,并变完线,他就故意减速,挡我的路。我认为他想惹事生非,这种避开为妙,因此一有机会我又变回原来的最后车道。这一次我没有与前车拉开距离,谁知他仍未过瘾,在车距不长的情况下,仍突然强行变线,卡在我前面,好在我先有准备,并未有事故发生。他依然减速挡道,并摇下窗户,伸出左手,捏拳,竖起中指,做性交动作羞辱我。此时,车已上了转入Hwy401的单车道,单行线,我无法超过,也无法避开他,后面还压着很多车,我也无法停下,就这样慢慢地上了Hwy401E。正好当时交通不畅。

  在Hwy 401 E上,一旦有机会与他开平行。我即摇下窗户,指责他。如果是用中文,我当然会骂他。可用中文骂他,他也听不懂,白骂。我只好用英文。可用英文如何骂人我又不会。只能问他:Why do you want to be so rude? Did you get any education? Do you know how to drive on the road?

  这个混蛋此时没有摇下他右边的车窗,我只能看到他在车内也冲我嚷嚷,实际并没有听着他在嚷什么,因此可以料想他也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说了几句以后,本也该算了,各人走各人的路了事。可我看到他从我后面跟过来,并从我的右边(我已在最后一道线),Paved Shoulder快速超过我,然后在我前面快速切入,并嘎然而止,由于距离太短,我虽急踩了刹车,还是追了他的尾。他怒气冲冲地从车上跳下,跑到我车前,挥起光光的拳头,将我的窗玻璃打碎,并在我的左脸部打了一下。我快速地打开车门锁,用脚猛然将车门蹬开,将他Push back,并急速跳出车外,他满手鲜血,仍在追打我,我因已在车外,有较多的空间避让,并用手挡开他的打击,因此我的袖子上也全是他的血。很快,因道路堵塞,跟在我后面的车也已被他阻挡多时,许多人纷纷跳下车来,其中两个加拿大壮汉上前将他胳膊扭住,并强力将他推搡回他的车中。另外有人用手机报了警,首先公路巡警到来,亮出盾牌警示。喝止他坐入他的车中。我则因座位上满是碎玻璃而站在车外。很快,三辆警车,二部拖车,加一辆救护车驶来。当被问及是否要用救护车后,我回答不用。我虽然脸部被击一拳,但我感到尚可坚持,不能抛下妻子、女儿离去。另外我也想看看还有什么好戏在后面。故而警察们见我无大事,都围去处理他。为他的手缠上绷带之后,不知围着他说些什么。接下来我就看见他被上了手铐,推入警车后座,拖车将两部车一起拖到Downsview地区的警局。在那里我们接受了询问,录了案,得知他将被直接投入牢中,面临危险驾驶Dangerous drive、攻击Assaulting和妨碍公共秩序等三项公诉(即不用我起诉),什么时间开庭,另外通知。

  回到家里,首先感到的是无车的不便,Shopping只好走路去,班也只能搭公交,费时、费力。我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因为我是旧车只投第三险(Third Liabitity),即我与保险公司签双边合同,却是为第三者投保。假如是我的错而造成了事故,则由我的保险公司赔钱给对方,而在事故中,我自己的车也损坏了,则由我自己负责修理,但若事故是对方的错,则我的保险公司也不用赔偿我,而是为我向对方的车险公司交涉,为我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是赔偿。

  由于对方还在牢中,没有人身自由,自然无法及时报案,直至11月1日,保险公司里仍只有我一面之词,无法定案,当然也谈不上赔偿,在这10日之中,我除了要忍受无车的不便,还要受到各种各样想法的干扰,如获得修车的赔偿应无问题,但拖车费谁来付呢?这期间因要用车而租车的费有没有赔偿呢?这几天因无车,不能专心干工作,有无赔偿呢?我认为自己完全是个无辜的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忍受生活的不便,因此有无赔偿呢?我被他当众羞辱,并且脸上被他打了一拳,虽很可能没有留下永久的损伤,但是否也该获得赔偿呢?我受欺侮是当着我的妻子与孩子的面,她们当然也受到惊吓,因而在心理上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包括对我自己是否会有负面的心理影响,许多病,病人自己并无法诊断,这些索赔是如何进行的呢?

  我咨询了朋友,有些朋友认为,他被当场铐走,正义已得到伸张,从保险公司得到车的赔偿就算了,中国人还是要讲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些朋友认为应该最大限度地争取所有的利益,不能让别人觉得华人胆小怕事,软弱可欺,我觉得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你们说呢?

  我咨询了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叫做Metro Toronto Chinese&Southeast Asian Legal China的政府资助的机构,里面一位女士的回答,让人灰心丧气。她认为修车的费用及工作的损失(on wage lose)我可以申报,但租车不行;至于身体损伤,只要诊断不出永久的伤害,就没有赔偿。至于心理上的伤害,这位女士答道根本无法诊断,称人是生活在一个社会中,经常或难免会碰到吓人的事情,都去要求心理赔偿,怎么可能?我认为这位女士混淆了当事人与旁观者。

  我也去咨询了律师。律师云,车的赔偿没有问题,工作的赔偿在有工作单位开的证明后也无问题。租车的钱,可以max租到$900,只要是对方的错,都可以得到赔偿。至于人身的伤害及心理的影响,也可以争取赔偿,但很可能要打官司,起诉他,然后由法官判定该有多少赔偿。律师乐于为我打官司。如果我能从警察局要到Witness Statement,证明案情真如我所言,则胜诉是不成问题。只是法官会判赔多少,律师不能断言。因此我心里当然产生疑问,即使获得一些赔偿,又够不够我打官司的开销呢?请原谅我们都是普通百姓,考虑问题与办事情只好患得患失,没法华而不实。

  直至11月2日,案情有了进展,对方的保险公司确认是对方的错,对方是一种叫做Road Rage的人。因而我首先在车的方面可以获得赔偿。由于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损毁得较严重修理的费用已超过车本身的价值,因而建议Replace,而不是Repair。实际赔出的钱,我认为还是相当合理,应超出假如我要卖车,而能够卖出的价钱。

  除此之外,我还从保险公司收到一份索赔的Package,包括7项内容,依次是:
  Application for Accident Benefit
  Employer's Comfirmation of Income
  Disability Cerificate
  Permission to disclose Health Information
  Activities of Normal Life
  Treatment Plan
  Application for Expenses

  我可以有30天的时间去完成这些表格的填写。由于是第一次面对这些事情,又缺乏经验,但时间也还宽裕,索赔的事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去做了,以后的故事,以后再向大家叙述,谢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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