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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是在这个阶段哪

我的老板也是夫妻店,是在多伦多的服装厂。他们也是香港人,一开始也是对我指手化脚,我也是在OFFICE做个所谓的MERCHANDISER。上班的第三天我去找老板谈福利的时候,他对我说我的英文不好,要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我,真的令我又气又恼!不过我回去思考了一阵,还是决定要这份工,毕竟那时我才到加拿大正好一个月,有这份周薪500的工作还是挺重要的。第二天我找老板娘谈,叫她至少多给我一个星期试一试(香港男老板都是小气兼冷酷,女老板会好很多)。

然后知道吗?现在工作了一个月了,他们已经离不开我了,以后只有我炒他们的份。老板根本不会说英文,公司里的中国人中我的英文最好。一个星期前老板还叫我跟他一起上法庭去处理他车的罚单,就是因为他不会英文。

所以不要太顾及面子,在加拿大,能忍才是好汉。想想象这么低IQ的人都能在这当老板,我们在十年后的成就一定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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