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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幸福家庭关于孝敬法律和爱心的讨论,恰恰也是圣经里关于律法和爱的题目。 很多人以为所有宗教都是一样的,都是劝人为善,只要行善修行就可以得到接纳认可,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都是如此,唯独基督教不是如此。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 甚至中世纪的部分天主教 认为,通过制定律法规条,并遵行实践,就是完成本宗教的目的,达到至完美的境界。但基督教却是完全否认如此,基督教很明确地指出人靠遵行律法条规完全不能得救,不能摆脱人的罪性和罪的后果。

律法的效果只能让人知罪,但是律法一制定,人都在律法的管辖之下,就是被定罪的,人履行律法也必然在律法的管辖之下。正如温度计只是显出一个人生病发热的状态,但并不治病;温度计不能少,但是只是测量并不让人更好,唯独药物治病救人。

圣经固然鼓励行善,行恶必然受刑罚,但是圣经也很清楚地指出,行善并不能得到上帝的接纳,因为人做不到,做不完美。律法主义者,宗教的信徒,宗教行为,外表的虔诚 如果不是出自内里的爱就是假冒为善,为上帝所厌恶。这在圣经罗马书等 有非常详细的论述。

回过来讲孝敬父母,只看行为上的表现并不能定义孝敬与否。
同样一件事情,在一些人身上是孝敬,在另外一些人身上是不孝敬; 打个比方,一个人把自己的衣服给父母穿,是因为不愿花钱给父母,自己穿最好的,这是不孝;另外一个人,也是把自己的衣服给父母穿,因为天气寒冷,当时没办法找到别的衣服,宁肯自己受冻,也要给父母(写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我老婆天冷,让我把大衣脱下来给孩子捂着,冻的俺 :D )。 从一个简单的行为我们都无法分辨对错,就不能简单说和父母住一起是否对错。那么区别在哪里? 如何分辨? 那就是看里面是不是有爱。 有爱的,在天涯地角,也会孝敬;不是出于爱的,在身边也是不孝。 以为通过完成某种行为就算尽了孝道的想法,永远是无法满足孝道。道德无法完成,法律更是对孝道无法约束,唯独 爱 成全。

人靠律法无法称义,行善无法满足上帝的要求。 因为世人都在律法之下,被定罪,“罪的代价就是死,且死后有审判” 但是上帝不是用律法用规条来约束我们,而是用他的无限丰盛的爱来爱我们,以至于我们可以因为这爱胜过律法,不被定罪,和上帝和好。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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