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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你们怎么办?

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你们怎么办?

我为了省事和申请的顺利,委托一代理为我申请。但是事与愿违:


2000/9 EMS 申请材料连同‘授权书’到北京使馆,令人费解的是:2000/10 使馆居然把FN直接邮寄给我
而不是寄给代理。直到现在我的代理还不知原因。

2000/11中旬该代理为我补充我老婆的材料。这一次是代理派人到使馆直接送件。但不知何故,使馆

人员只收下我老婆的材料却不收下申请费。该代理的送件人员居然笨到没有当场问清原因。

2000/11下旬代理又把我老婆的申请费通过邮局汇到使馆。4个月之后, 申请费被邮局退回,我查问了

邮局工作人员后得知,退款原因是使馆在收到汇款单后4个月的时间内没有从邮局提款。


2000/4月初,代理又从加拿大(该代理注册在加拿大)邮寄补充材料和申请费的银行汇票,俩个月

时间又即将过去了,使馆既没有来个音信,也没有把兑现汇票。


在这段时间里,我代理也曾经向使馆查询,但使馆没有回信。止此,我的代理也束手无策。


我现在正考虑解雇代理,但不知会不会对案子有不利的影响。麻烦有经验的朋友帮我做个选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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