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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的奉献之四: 别叫我做CO-SIGNER

刚才在坛子看到关于信用卡申请的话题, 一位网友提到CO-SIGNER, 俺有不同看法, 仅供参考, 无争论之意.

别小看CO-SIGNER, 它可不是简简单单地帮朋友一个忙. 你等于在法律文件上签署: 如果主申请人无论因为任何理由, 不能付款, 在下, 我全权用我所有财产负责他的责任.

不知道别人, 我是除了自己的至亲, 绝对不会给任何人做CO-SIGNER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我相信朋友是绝对不会害你, 但是如果你的朋友从银行贷了一大笔款买房子, 忽然, 他DISABLE了, 或者惹上官司了, 赔了所有的钱, 你是CO-SIGNER, 你SIGN的那个责任, 他赴不了, 可就是你了.

刚和LG恋爱, 我买车时, 需要一个CO-SIGNER, 他拒绝, 我不得不付$4000多的额外高息. 当时非常不理解, 差点儿因此BYE-BYE. 但现在明白了. 在这里, 每个人都为自己付责任. 你要帮忙, 你要明白你是否愿意并有能力富得起这个责任.

不希望这些是耸人听闻. 只是自己慢慢悟到的.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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