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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移民长篇小说 -- 《迁徙》migration

一、 不知道有多少人如我一样在仰望天空的时候,曾经见过排成人字的大雁,那时候我忽然想起,好像原来老师在生物课上讲过,有一种鸟,叫做候鸟,就是在天冷的时候,去温暖的地方过冬, 天暖的时候又回来。走在多伦多飘满落叶的街上,我无数次在脑子里想起这个词, 迁徙。

我是一个移民,女移民,据说他们一些人在一些BBS上,解释过这个名词 GY, 简称为女国移,就是女性中国大陆移民,因为每天我在上班的地方,看见我一个中国人,准确说, 是唯一能够流利讲出普通话的中国人,所以,我发现我的语言功能,特别是中文能力,在开始严重的退化。因为公司里的黑人,白人,南美人,北美人,非洲人,意大利人,罗马利亚人,捷克人,各种人,总之。

我必须和他们说英文。虽然我结结巴巴,但是好在我能讲出来。可是另外一位的中文,我的确在“就是”,“酒系”之间明白不了的慢性语速中, 我开始后悔那些年,我看过的港剧时候, 我没好好学习粤语。
除去上班之后, 我在这个城市只有零星的几个不能称为熟人的熟人,最熟悉的人是我的老公,魏成刚,他的确是成了,不过不是钢,而是刚好成为了一个医生,一直我都觉得他爹给他的这个名字,完全是辱没我心里对男人名字的美好想象。 不过,好在现在他的收入不错,移民之前,我手里有的钱,可以原本我可以不去上班的,但是我不能在家里,整个我们租住的小区里,白天走在那些高大的绿荫大树之下的道路上,我看不见一个人,我会害怕,害怕那些可怕的美国电影里的入室暴力在我的想象里,恐吓着 ,我胆小的伪装的神经。所以我,在一个意大利后裔的公司谋得一个体力工的职位,做着一份点货包装的活。 对了,你一定会问我是谁,我叫杜松,我一直梦寐以求是到北美,为啥来,我感觉我自己也迷迷糊糊地,倒是魏成刚,对于我要来北美,他表示无所谓,他似乎就是一个为了玩和到处活着的一个人。他不喜欢做医生,可是医生的收入和地位总是让人趋之若鹜,特别是怕死的人,总想孩子学医, 自己可以得到最大的实惠,可惜,他母亲一点没享受到,就在一个午后,倒地而去了。


今天是感恩节,我来到多伦多这个被无数人叫做土狼屯的地方,刚好是一年零七个月零三天。这个工作是我们租住的房东老邓的老婆介绍的,我昨天取拿支票的时候,被那个华人中介里精瘦的女人鄙视的看着我笨重的安全鞋上的泥,其实,那泥是我在公司背后草地上,为了喂食一只小松鼠而不小心踩到的,因为我一个人在两次休息时间里,不想和他们说话,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外面看小动物。不过,也就是松鼠。

开门之后,魏成刚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吃的, 他在做俯卧撑。


他看见我开门,马上就撑着地站起来了,一把就抱住我,我闻到他身上那浓烈的汗味, 我不排斥他身上的味道,特别是在屋子里飘散着食物的余下的味道和这样的汗味的时候, 我总是很邪恶的想起一句男人用于女人的话,秀色可餐也。

“哎哟, 老婆大人回来了啊。赶快吃饭, 我做好了。”他比较喜欢做饭,我不爱做饭的。看着桌子上烤的金黄的鸡翅。

“ 哦, 今天是鸡啊”。
“是啊,感恩节,鬼佬吃火鸡, 我们吃烤鸡翅。”我刚洗手出来,家里的电话响了。
魏成刚接起来电话,刚说完:“hello”。他整个人就呆在那里,我双手举着似乎在等着他的对话,我才能找到毛巾去擦手上的水珠。
看着他放下电话, 我问:“什么事情?”
魏成刚没有立刻回答我, 而是一屁股就坐在我们捡来的那几个花色,样式都完全都不一样的椅子中最好的一把。
“赵宝旬,他, 他, 从401上跳桥自杀了。”
我一下子惊呆了, 赵宝旬!那个个子一米八五, 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生物学PHD!! 他,跳桥死了?!!
“不会吧,谁打来的?!不会是弄错了吧。!”我几乎是对着魏成刚吼叫着。
他一如有一个被放了气的皮球, 声音极小地回答我:“没有弄错。是Shirley打来的电话, 她已经哭的不成样子了。”忽然他站起来,找外套。一把抓住我。
“走吧,我们赶快去Shirley 家。 ”


于是在满天的最后一丝晚霞中,我们开始向着远方的黑暗,去余秀丽家。我在车上才吃惊地发现,我穿着今天上班去的衣服,都没有换,好在是一身牛仔裤和一件拉链衫。

我们在那辆老福特的颠簸之中,到了余秀丽的家门口。可是屋子里就没有灯。 魏成刚摸出手机拨了余秀丽的电话。

正在这个时候, 路上开过来一辆白色的宝马,是余秀丽的车,魏成刚掐断了手机。在那等着余秀丽, 他的手在发抖,因为我知道,赵宝旬是他最好的发小, 他之所以来到多伦多,移民来这里,是因为赵宝旬在美国留学之后,辗转到了加拿大。

我的家乡在乐山 ,一个有着大佛的地方。我和魏成刚,相识在乐山大佛的脚趾头上。那时候的我, 和几个同学去乐山玩,而他正好是和我的堂妹杜梅在一起,看得出来,杜梅不喜欢他, 可是他痴情地爱着杜梅。我们这个家族的几个兄弟姐妹,因为我父亲他们的执着家族观念,决然的在他们可怜的中国古典文化的一点点残渣之下,变成了,松竹梅。杜竹,成为了唯一的一个男丁。而我和杜梅。变成了两头的丫头。

不过我们三个,其实相差都不不大,据说当年父亲他们三个兄弟的老婆同时怀孕,那个架势,让我爷爷着实得瑟了大家族的梦想一段时间。脑子里想起爷爷最后死的样子,我忽然回过神来, 今天, 也死了一个人, 是我熟悉的一个人,赵宝旬。

他居然跳桥, 而三天之前,我们还在通电话, 感恩节去哪里看红叶?!我瞬间对死亡真正的产生了极度的恐惧, 恐惧,那生命的确在一丝一秒之间,就和我们所有人说了goodbye。


余秀丽拉开白色的宝马车车门, 在北美,这样的车,比比皆是,我在高速路上,极度兴奋得指过所有我在杂志上见过的顶级好车之后,我对车没有了兴趣,我是女人,我想我只是对女人喜欢的东西,才有最深的眷恋。倒是魏成刚一直在谋划买辆好车 ,吉普车,他的理想是开车先走遍加拿大,然后走遍美国,然后叶落归根。

魏成刚一把扶住了几近跌倒的余秀丽,“秀丽!你怎么样?”在这一声秀丽之中,我恍然反应过来, 我们,这是来听悉好友的死讯详情的。

余秀丽哽咽着,摆摆手,在黑夜里,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是我在呼吸中,感受到了我曾经在厨房见到她和赵宝旬两人深深暧昧的眼神之后,她孤独的呼吸在回忆着那暧昧的遗憾。 说实话, 我每次听到她的名字,就想起那个曾经高大上的箱包品牌, 新秀丽。中国人对秀 ,总是带着对旖旎的各种温婉,钟灵毓秀。大概,秀丽,就是山里静静地风吧。

我有些手足无措地跟着走进了余秀丽家里大宅子。

一进去,我在放钥匙的那条桌上,发现了一个只有赵宝旬车上才挂过的车钥匙扣,那是一个水晶的施华洛世奇的阿狸, 阿狸它眯着眼睛,似乎睡着,我惊讶自己的记忆,也惊讶,余秀丽有这个东西。

在客厅的沙发里,我才看到,余秀丽哭肿的眼睛。


她一直在哭,不说话,魏成刚终于鼓足勇气问她:“Shirley, 这个,事情,你看.” 我能感觉到他声音里的颤抖,但是他在极力掩饰。毕竟屋子里,只有他一个男人。

忽然余秀丽大哭起来。

“我不知道啊,我也看不到人啊,今天下午警察到了公司,大家议论纷纷, 我才知道, 他跳了高速!才知道有人跳下高速的时候,看着那个新闻,我居然不知道是他啊。他为什么要死啊, 为什么啊, 我, 我, 有什么不能活下来的理由吗?!!!”

我找了一盒纸巾递给她。眼泪随着下来了, 无声的眼泪,开始在我脸上流下。

原来,到现在为止,没有谁见到赵宝旬最后一面。魏成刚开始联系其他朋友,忽然, 他看着我。

“松子, 谁能联系到赵宝旬的家人?!” 一句话,让我顿时觉得生命作为个体的绝望。居然, 我们一时间想不起,谁能。

余秀丽恶狠狠地骂了一句,那个婊子 ,那个婊子!一定是那个婊子知道。

余秀丽年过三十,保养得极好,白皙的皮肤和秀美的直发, 如果走在街上,一定会有男的以为是一个年轻女子,可惜,她已经是离婚两次的已婚妇女。通常,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赵宝旬告诉魏成刚,我自然也不会知道的。

大多数到了北美的人,因为一个英文名字,或者因为可以常换的英文名,要么开始一个英文名字的生活,要么开始几个英文名的轨迹。

但是, 余秀丽嘴里的婊子是谁? 我和魏成刚面面相觑。

虽然说,女人能看出女人里的真婊子,可是我一向觉得,在爱情里,失去爱情的一方的女子,总是把赢得爱情的那一方,归了婊子。因为那类生物的妖媚能力指数比较强。

我脑子里闪过曾经在伊顿购物中心见到赵宝旬带着的一个年轻女人,他帮那个女人提着各种纸袋,女人依偎的样子,我觉得, 比较美 ,其实 , 有的婊子的确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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