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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自由路--曼德拉生平(10)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为自由而战,为信仰而甘愿牺牲生命”不是每个反抗者都能做到的。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为了个人利益背叛了组织,曼德拉却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其他被捕的十几名核心领导人也更加坚定了为自由而战的决心。 9个月的监狱期满后,包括曼德拉在内的52名非洲人国民代表大会遭到政府的6个月的“禁止”—即不许参加任何会议和集会。

失去自由是一种痛苦的经历,如曼德拉回忆:“禁止是一种精神上的禁锢,甚至是一种心理幽闭恐惧症”。“…… 被禁止的人可以暂时幻想自由,但是禁止后面隐藏的影响是被禁止的人在某个时刻感到压迫者不是在内心以外而是在内心深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总结“反抗运动”失败的经验教训之后,曼德拉更积极地投身到斗争中。哪怕是在“禁止”期间,他作为非洲人国民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草拟一套使非洲人国民代表大会在政府镇压下得以地下运转的详细体系,(即“曼氏法案”)。这套法案在具体实施中遇挫,遭到部分群众冷遇。这是因为南非的非洲黑人在认识上存在很大分歧,一部分愿意为反抗种族歧视获取人权而奋斗终身,一部分对现状麻木冷漠,一部分则悲观地认为黑人向白人挑战的任何努力都是有勇无谋的,因为白人太精明强大,挑战只会换来白人更加疯狂地报复。“曼氏法案”虽不成功,却体现了曼德拉作为一名自由斗士对人权斗争未来方向的前瞻性。

在整个“反抗运动”中,曼德拉都只是一名“业余”领导人,即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组织领导工作,他在整个非洲人国民代表大会中的一切职务也都是分文不取的,他养糊口的职业是那份律师工作。最初几年,他只能靠着微薄的薪金维持生计,直到他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独立开办律师事务所,全家人才得以吃饱穿暖。

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是南非第一家非洲人律师事务所,从开业的第一天起就被委托人围的水泄不通。因为政府颁布了形形色色的种族歧视性法案,加上执行人的疏漏大意,非洲人常常被错化为各种等级,从而受到更加劣等的待遇,甚至被强行搬迁,控诉案子多如牛毛,很多非洲人甚至把事务所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来倒苦水,事务所的生意从开业就红火异常。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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