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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租房(法律问题)?

作者: 法律顾问
日期: 06-07-01 11:06

租房,房东与房客之间一般要签约,房东在一开始就
可以问房客要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最后一个月的押金。
同时,房东也可以要房客支付房门钥匙的押金。
如果除此之外房东要求任何其他的费用,即为非法要求,
应该一口回绝。

当你付任何钱给房东时,你应该要收据,如果你提出而且坚持
要收据而房东不给,房东即为非法。

当然,很多房东不愿意签约和写收据,只要你同意,这种行为
是合法的。你租房是可以没有合同和房租收据的。没有这些不等于
非法租房。但是没有这些将来可能对你不利。另外,如果你有租房
收据,报税时可以向政府申请减低这部份支出的税(关于这一点,参考
报税表格或咨询财务顾问)。

所谓押金,当你离开时,是可以拿回来的。
最后一个月的押金有一点特殊,就是当你要离开这个房子,不继续
租时,你住这个房子的最后一个月不用付钱。(可能跟新加坡等不同)

另外,你应该检查所有的房门(特别是直接暴露给外人的房门)都应该有锁,
房东应该给你相应的钥匙。否则是非法出租,政府会勒令房东立刻停止租约。
(当然,你可以要求赔偿)

应该没有其他问题了,祝你入住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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