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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实录:加拿大陪审员选拔

注:陪审员选拔程序本身相当繁琐,如实记录容易导致叙述的单调,甚至乏味,但我尽可能去复原程序的整个过程,以达到“窥一斑而见全豹”的目的,借此了解庞大复杂的法律体系。

第一次收到司法部的信还是在去年的9月,当初看到信封上“司法部”字样觉得很是奇怪,打开才明白原来是为了陪审员选拔的。信中除了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外还对陪审员制度作了若干说明:比如这属于公民必尽之义务,如不能前往得向法官说明理由,只有当获得法官豁免时才可以不去,否则会被罚款最高至5000加元或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前两项。

作为人生第一次经历,带着诚惶诚恐的心情当天就填了问卷调查表格并投进邮箱。第二天在公司里一打听,原来很多人都曾收到过这信,但只有一人后来又被传去,不过那同事让家庭医生开了张疾病证明从而获得豁免资格,所以她对再后来的程序也一无所知。

一等一年有余,今年10月我收到了司法部的第二次来信,这次是传票,通知在指定日期指定时间去指定法院报到,参加下一轮的陪审员面试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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