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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我觉得这个作者是一个非常好斗,而且又不讲情面的家伙。打嬴了官司还赖在人家的房子里,这种人太厉害了。其实在这里有许多房东与房客相处得非常好的,大家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彼此成为很好的朋友的。有很多人不懂规矩,以为在国内到处是骗子,总想到防一手。看上面的这些跟贴,一个个象斗士样的,都准备同房东去打官司,实在是太无聊了。同一句话叫做:“惹不起,躲得起”。房东不好搬走就是了,何必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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