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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香港准备用“第三国签证过竟的方法”,去旅行社借几票,从香港回来后还给旅行社。这样的话会吃一个D.T.,无所谓啦,为了做活护照。我用韩国签证和机票、我LG用加拿大签证和机票,一起去香港然后一起回来,会有问题吗?另外:

如果请去泰国或新加坡的朋友寄一封邀请函,公安局出入境怎么会知道你的朋友不是当地居民呢?
谢谢各位朋友的热情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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