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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这几天有点忙。其实还要搞清几个关系问题。这个弟弟控股吗?这个弟弟如果不控股,其他股东都是什么人?这个弟弟是不是有实际权利操纵和管理这个加拿大公司?各种tax consequence 见内 :

1) 弟弟控股: 付给中国哥哥利息之后的那个月15号以前, 10%的利息(withholding tax)要交给CRA

2) 弟弟不控股,但有实权: 付给中国哥哥利息之后的那个月15号以前, 10%的利息(withholding tax)要交给CRA

3) 弟弟不控股,也没有实权,但其他股东是妈妈,爸爸,其他兄弟姐妹,等等,这些人的股权加起来控股: 付给中国哥哥利息之后的那个月15号以前, 10%的利息(withholding tax)要交给CRA

这几种情况, 哥哥拿到90%, 10%是给加拿大的最终的税


4) 弟弟不控股,其股东是不相干的人: withholding tax可以免掉。

这种情况, 哥哥拿到100%,


但不管哪种情况,公司都要在下一年file NR4, information return,把所有前一年的利息数额,交给CRA的 withholding tax数额报给CRA。中国哥哥不需要在加拿大为这个利息收入报税。

具体操作,我建议找个会计师帮你(你朋友)做。不懂容易出错,出错倒不见得一定怎样,就是麻烦。会计师会很专业。而且,反正公司税也要找会计师的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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