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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的观点偏激,是毒药,,,问题是:格雷•贝克的《家庭论》,《婚姻经济学》,他们这些伟人分析婚姻更透彻,和我的看法类似啊,,,有机会你反驳一下他们的书吧,,别针对我反驳,呵呵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将微观经济分析的领域扩大到包括非市场行为的人类行为和相互作用的广阔领域”而获得这一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看看经济学家的文章,,,何止是惨痛,,现实就是这样的残忍,,,中国和加拿大基本类似,,,



当前中国女性地位变化的社会环境分析


影响当代中国妇女人生价值取向变化的社会压力
压力之一:失业率高、就业难
压力之二:工作中的性骚扰
压力之三:婚姻家庭的脆化
婚姻的实用化与性的商品化
妇女生存状态对社会的影响

早在八十年代就有研究者发现,中国妇女的地位并没有随着经济改革的进展而上升,相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妇女的地位出现了很不乐观的劣化趋势。根据世界上常用的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七项指标来判断(即妇女就业率、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男女青年就业比例、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中国除了妇女就业率为世界第一(56%)之外,其他六项指标均不理想;若按这些指标综合衡量,在世界上的160多个国家中,中国妇女的地位排列为132位。这些指标客观地反映了中国妇女总体上的实际地位,但若要进一步了解中国妇女的具体状况,则还需要进行专题研究。本文主要分析的是中国妇女目前所面对的社会环境。李小江、唐灿等优秀女学者在妇女问题研究领域里贡献良多,我作为一位女性,虽然比较关心妇女问题,但以前除了写过几篇有关女性现状的学术漫谈文章外,一直未深入研究过中国的妇女问题。去年春天应邀到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大学访问,指定的演讲题目之一就是中国的妇女问题。我在搜集资料、准备讲稿时发现,中国目前存在的妇女问题非常严重,但并没有男性学者参与研究。难倒妇女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女性学者的专利吗,难道全社会不应该来共同关心中国女性当前面临的痛苦和困难吗?希望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能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影响当代中国妇女人生价值取向变化的社会压力

近几年来,中国的报刊杂志及文学作品反映出一个令人不安的变化,即妇女的人生价值取向改变了,由原来要求自我发展变成了从婚姻中寻找出路。这导致中国女性的自我定位发生极大变化。首先,妇女主要依照男性的要求设计自我的定位,如温柔美丽、善解人意、以男人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轴心、以她们所爱的男人的喜怒哀乐为自己的喜怒哀乐等。其次,自立自强的“女强人”不再被视为女人的成功典型,相反却在男性作者笔下的小说与电影中成为一种失败的社会形像,个个都面目可憎、非常可笑。[1] 第三,婚姻已被社会有意无意间渲染成女人成功的通道,不少女作者公开宣称,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其重要性绝不亚于第一次投胎,即所谓的“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则通过男人征服世界”。在各种传媒上连篇累牍地发表的小女人文章,把一些用各种手法(包括不光彩的手法)钓得“金龟婿”的女人描绘为成功的典型。第四,关于隐私、外遇的报导、文艺作品蔚然成风,银屏上涉及“第三者”的故事十分流行,而且对“第三者”已由八十年代的谴责转而成为同情兼隐隐的赞美。有的电视剧乾脆将妻子描述成非常讨厌、毫无可取的庸俗妇人,而第三者却靓丽、善解人意,几乎成了将男人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的天使。这不仅仅反映出中国的男性文人将自己的潜意识化为银幕(或文学)语言,这些故事的走俏还表明社会的广泛接受度。更令人感慨的是,居然还有无耻文人公开撰文,认为梁晓声谴责第三者现象是观念落后、思想陈旧的表现,并声称第三者对当代中国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中国女性从追求“半边天”的地位到“自觉”地回归男性世界的附庸地位,是不少中国妇女在种种她们无法抗衡的社会压力之下被迫作的选择。根本原因首先在于,改革前中国政府对妇女实施保护性就业与保护性参政时,并没有将提高妇女素质作为并行之举;由于妇女的整体素质低下,使得她们一旦丧失政策性保护后就无法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获胜。其次,面对转型期部份权贵的种种伤害女性的丑恶行为,司法系统并未采取真正的保护女性权益、维系两性平等的措施。例如,对“包二奶”、色情行业等现象,一直未有效地取缔。这极大地助长了这些行为者的气势,构成了妇女不得不低头就范的制度环境。

压力之一:失业率高、就业难

改革开放以来,“低工资、高就业”体制成了改革的首要目标,而女职工则首当其冲地受到了伤害。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中没有性别比例,只有有关机构的专门调查才披露出一些真相。全国总工会1993年对7个省、10个省属市的1,230个公有制企业的调查报告难得地说明了女职工的就业困境。被调查的这些企业共有职工92万人,其中女职工占37%以上;失业和下岗女职工达2.3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5%、失业和下岗职工总数的60%。[2] 全国总工会1996年底的统计显示,全部职工中只有39%是女性,但下岗人员中女性却高达59%、约为560万人,而男性只占41%,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3] 这说明,企业在裁减人员时多裁女职工、少裁男职工,而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男性少则表明,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机会少于男性。女职工下岗后在家庭生活中也遇到极大困难。据上海市妇联统计,约三分之一的的下岗女工明确表示,下岗对夫妻感情、家庭关系很有影响,家人的态度变化包括看不起、冷言冷语、不尊重她们在家中的劳动,还有少数人被丈夫离弃。而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这一比例高达41.6%。[4]

女性的就业难也同样严重,近几年媒体还不断报导,连女大学生也有就业难问题。很多企业表面上声称公平竞争,实际上却变相拒招女职工。例如,某汽车制造厂新建一个机械加工分厂,招工考试划定录用分数时规定,男性录取分数为260分、女性却高达320分(满分为400分)。[5] 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曾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维护“三资”、乡镇、集体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提案》。该提案谈到,一些外资企业只使用女工的“黄金年龄”段,将招工年龄段控制在16至20岁、合同期一般定为3至5年,期满即不再与这些女职工续签合同,以避开女工的婚、孕、产期。已就业的女工也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职业危害严重。成都市调查了132家企业,有50%的企业劳动环境存在重度危害,有38家企业的一线职工程度不等地接触到尘毒、噪音、高温的危害,其中大多数为女工。[6] 近年来见诸传媒的职工中毒事故不少,其中最有名的是福建省莆田市部份三资企业鞋厂“三苯”毒害7万名女工一事,《中国妇女报》记者陈勇辉写了“妈祖有泪”、“沉默的羔羊”、“倾斜的天平”等连续报导才使事件曝光。[7]

压力之二:工作中的性骚扰

妇女在工作环境中受到的性骚扰对她们也构成极大的压力。美国联邦政府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在1980年公布的文件《性别歧视指引》中对性骚扰的定义比较权威:“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向对方作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动或要求,及其他语言举动,均会构成性骚扰:1、迫使他人接受有关行为,作为受雇或就学的明显或隐蔽的要求或条件;2、对方接受有关行为与否,将成为影响个人升迁或学业成绩的先决条件;3、有关行为具有以下目的或导致以下后果:a. 不合理地干扰个人工作或学业;b. 制造一个令人不安、不友善或令人反感的工作或学习环境。”这一标准现为国际所公认。

按照此标准衡量,中国现在的性骚扰问题其实已相当严重。据不少在企业工作的人士反映,女员工受到性骚扰的现象极其普遍,甚至部份事业单位也如此,笔者就曾了解到数十例此类事例。全国政协的上述提案也谈到女职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例如,沿海地区的商业机构与企业招聘女员工时大都规定:未婚,23 岁(或25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相貌靓丽。这些条款毫不掩饰招聘者对女员工性魅力的要求,其实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在为自己挑选情妇后备队伍。一些外资企业的厂规厂纪名目繁多,十分苛刻,严重侵犯人权。体罚、打骂、搜身、性骚扰等无奇不有。[8]

性骚扰构成了一种威胁性、敌对的、甚至是侮辱性的工作环境。中国一家权威的妇女研究所的热线电话接到的性骚扰报告中,被控对象里工作单位的上司占 34.4%,同事占21.3%。该研究所分析了大量个案后在报告中指出,性骚扰施行者通常会走如下的三步曲:首先,利用工作之便对受害对象表示赏识和好感,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姑娘或单身女性常因此感到激动和鼓舞;第二步是向受害者讲述自己的身世如何不幸、婚姻如何不幸福、感情上如何空虚等,以此博取对方的同情与好感;第三步是行动的关键,他们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受害者安排一些“特殊”的工作环境,如夜间单独值班等,然后就提出直接要求,女性如果不从,不是被解雇就是受到周围舆论的伤害。[9] 该报告还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受骚扰的女性只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登记的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统计中,找不到任何有关性骚扰的案例。

中国社会科学院唐灿女士1994年曾专门就此事做过调查,写过一篇调查报告,文中谈到有36.8%的打工妹承认遭遇过性骚扰。唐灿指出,从女性在黑暗中以出卖肉体做交换,到流行在外企白领中“如何博得上司欢心”的“办公室秘籍”,性骚扰问题现在只是中国女性问题浮出水面的一部份。[10] 事实上,利用职权来猥亵女性或对异性举止放肆都属于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可以在不同的法律里增加反性骚扰条款,也可以单独制订一部《反性骚扰法》。但当时唐灿的这篇文章被香港的报纸转载,国内的有关部门却称此文为“有损社会安定团结”和“国家形像”的“毒草”,唐灿被迫写了四五份检查。直到1998年性骚扰问题才被提到国家立法机关的桌面上。这一年江西省人大副主任陈癸尊在参加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时指出,医生以看病为名对女病人进行性骚扰已成为当前日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由于中国人历来在受到性骚扰后不敢声张”,因此陈癸尊建议在《医师法》中增加追究“利用职务之便对异性进行调戏、性骚扰、侮辱病人行为”的条款。陈癸尊还说,性骚扰的问题不仅发生在医疗过程中,还广泛地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据陈癸尊介绍,他的提议当时就得到了许多在场的人大常委的支持与赞同。[11]

根据笔者在深圳生活多年的了解,广东各地相当普遍地存在着性骚扰。但与内地有一点小小的不同,即党政事业机关的领导干部毕竟要受点约束,加之在当地满足性消费相当容易,内地源源不断南下的年轻女子多如过江之鲫,故而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会“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以让向其寻租的企业支付性消费。而那些在商场久战的男人则经常直截了当地、露骨地进行性骚扰。他们在一般情况下往往不上演“痛说革命家史”这一幕就直奔“主题”,有的靓女在被招工的当天就受到严重的性骚扰。并且许多男人们常常事先“真诚”地告诉被骚扰方:我的太太很好,我不会离婚。据笔者调查,一些女记者在外出采访时都受到过一些自以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的无耻经理们的性骚扰。久处在这种不良社会环境中,部份受骚扰女性会把为上司提供性服务作为自己找工作、升迁的筹码,少数无耻者乾脆在单位里以“准总经理太太”自居,作威作福。

压力之三:婚姻家庭的脆化

婚姻永远是成功的男人与靓丽的女人展示自己魅力的舞台,但任何女人都无法抵御青春易逝这一自然现象。即便她年青时艳光照人,三十岁以后天天泡在美容院里,也无法抵御上天给女人的大限,她最后总是要渐渐衰老。而成功的男人只要有金钱的支撑,就可以挥舞着黄金铸就的矛与盾,驰骋于大千世界,拥有无数美女的芳心,最后总能抱得美人归,仿佛他能永不衰老、长久青春。这其实是个历史悠久的现象,几乎可以被视为恒常不变的定理。即便在革命的领地上,金钱的势力被消灭了,类似的故事也只不过是换个版本而已。在五十年代的中国,男人的资本或在社会阶梯上往上攀升的资源不是财富,而是“革命经历”,那时老革命们成了“白马王子”;而七十年代初期的“白马王子”往往是军队干部和国营企业职工;如今,多少美丽少女都在梦想自己成为现代的“灰姑娘”,只是那“王子”变成了现代商界的商人而已。每一代的中国妇女都有属于自己那个时代的不幸故事。唯一不变的是,男人的有效资源(财富与地位)与女人的有效资源(青春美貌)的结合不断演绎出新的“老故事”,天长地久,代代不衰。

《家庭论》的著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曾总结过婚姻市场的规律:男人在婚姻市场上的资源是财富与地位,女人在婚姻市场上的资源是青春与美貌;男人的资源随着年龄增加而递增,女人的资源随着年龄增加而递减。根据这一规律,一旦进入中年以后,男女双方的资源就可能失去平衡,男人往往成了“有效率的寻觅者”,女人则成了婚姻市场中“没有效率的寻觅者”,拥有更多资源的已婚男性大多开始见异思迁。越来越多的“第三者插足”使婚姻动荡不定,现在这类事情在中国社会中越来越少受到指责,相反却渐渐地被视为理所当然而普遍接受。传统的贤妻良母型女人已不能满足丈夫的多重需要,现实中经常有“第三者”打上门向妻子宣称,“你的丈夫爱的是我,不是你,你应该退出”。这表明,中国的社会风气已变得越来越宽容“第三者”,以至于争夺人家的丈夫已是可以理直气壮、登上大雅之堂的事。

西方学者认为,经济发展状况与离婚率成反比,经济萎缩时离婚率下降,经济繁荣时离婚率上升。中国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离婚率开始上升,而且在先富起来的那批人当中离婚现象也最突出。据报导,从八十年代开始中国的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其新特点是中年、老年的离婚率高于任何其他年龄段的人,离婚最集中的三个年龄段依次是50岁至54岁、40岁至44岁、60岁以上。在现实社会中,八十年代这三个年龄段的人的经济地位变动最明显,使得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资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与高离婚率有直接关系。[12] 九十年代里夫妻的年龄差距也开始拉大,九十年代中期丈夫比妻子大十岁的比例比1987年增加了14.5个百分点[13]。这种大男小女的婚配状况一般都是男子富裕以后与原配偶离婚后再婚的婚姻模式。

广东沿海地区富裕者相对集中,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受到严重挑战,出现了一夫一妻多个临时性夥伴制或一夫一妻多妾制。深圳的一些有钱男人堂而皇之地宣称,人的一生要想完美,需要结三次婚,30岁、40岁、50岁各娶一个靓女,这样才能保证人生的完美和婚姻的高质量。笔者曾与几位男性“成功人士”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坦率地承认,每天在外面见到的都是充满青春活力的靓女,回到家见到已成“黄脸婆”的太太,哪有什么兴趣。太太“识做”的[14],这把“太座” 的椅子为了孩子给她留着;不“识做”,就只好挥手“拜拜”。如此之为的男人们倒是潇洒得很,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只是留下了一群为男人的成功付出过代价的中年怨妇在孤独地哭泣。从中国传统的士大夫格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看,为社会负责需从为家庭负责开始,如果一个社会上充斥着连家庭责任感都没有的男人,又怎能指望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呢?

广东省妇联曾做过几次调查,结果发现该省“包二奶”现象相当普遍,整个珠江三角洲至少有几十万“二奶”,而养妾者大都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负责人、个体商人、以及部份干部,少部份“二奶”还受过高等教育。对这一现象的研究始终未纳入正式的科研课题,因此没有全国性的调查数据,但可从各地曝光的大、要案中发现,98%以上的贪污腐败案件的主角都拥有一位甚至数位“情人”,而且这并不妨碍他们同时用公款嫖娼、获得异性按摩等各种性消费。这一类以谋利或将性服务当作谋生手段而成为男人情妇者可被视为“灰色女性”,因为她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在近年来沿海地区崛起的新生代女作家的作品中,真实地反映了官场、商场与三陪女等“灰色女性”那种极为混乱的性乱交状态。如女作家的《野兰花》、《我的生活与你无关》、《半岛狂响》、男作家梅毅的《城市碎片》等,都真实地反映了中国转型期的性混乱状态与性道德观的极度扭曲。

目前深圳还出现了一种另类的男女性关系。一些男人害怕蔓延的性病,也不愿花高昂成本包“二奶”,找情人又怕卷入麻烦极大的感情漩涡,于是就在周边地区的工厂里找个相貌不错的打工妹,给其配一个传呼机,在男人方便时随时幽会,每次给女方几百元钱。这种既非情人、又非“二奶”、也有别于妓女的专业卖淫的关系,是深圳的男人们在长期积累的性消费经验的基础上发明的新模式。据说这些打工妹也心甘情愿,一方面她们在自己的生活天地里面临性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另一方面她们也认为这些男人有钱、“威”得很,能看上她们是她们的幸运[15],更重要的是这些男人们给的钱比她们打工挣的辛苦钱要高得多。

当年国学大师辜鸿铭认为,西方社会中女子只在自己年青貌美时得宠有保障,一旦年老色衰就被弃若敝履、以被离弃而告终,因此还是中国的纳妾制人道,至少妾还能终身有靠。辜先生如果活到现在,面对这种女人在黄金年龄段为男人提供性服务的“阶段性二奶制”,不知该作何感想?

婚姻的实用化与性的商品化

近二十年来中国社会中价值层面被颠覆得最彻底的就是婚姻与恋爱观。中国女性遭遇到的种种社会压力使她们没有安全感,而妇女们选择自强自立又面临那么大的风险,于是她们往往将自己的人生寄望于婚姻,强化了依附男人的心理。这使得女子择偶过程中出现了极强的实用主义倾向,“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几乎成为许多妇女的共识。与此同时,女性逐渐丧失了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不仅文化程度不高的妇女可能面临这种局面,对受过教育的女性来说也可能如此。在婚姻市场上,部份素质不高的富人选择受过较好教育的女子为妻,仅仅是为了向社会证明自己的地位,而受教育程度则成了部份女子让性商品资本增值的手段。

在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里,不少女性为了让自己在婚姻市场中稳操胜券,将理想女性构想为入得厨房、进得厅堂。在媒体上甚至还经常出现这样的“完美女性”意念:“在客厅里象贵妇、在厨房里象仆妇、在卧室里象荡妇、在其他男人面前象贞妇。”这样的女性形像已成了部份城市女性刻意追求的自我塑型。在一家著名卫视的速配节目中,就曾有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在陈述自己的求偶条件时,以上述语言表述自己的“美德”,认为自己同时兼具“完美女性”的四种素质。这样的塑型其实是中国传统社会一夫一妻多妾制下男性对妻妾不同要求的文化传统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变种。

中国传统社会里男人对女人有两套标准,即“娶妻娶德、娶妾娶色”,这充份体现了中国性文化的矛盾性与虚伪性。正如张敏杰在题为“徘徊在传统与现实之间”的文章中精彩表述的:“一方面人们可以赞美母性的纯洁与高尚,另一方面又将美的赞赏对象沦为淫欲的猎物和供人玩乐的商品;一方面人们可以赞叹女性的柔弱与娇嫩,另一方面以用无穷无尽的繁琐而沉重的家务使其变得异常粗糙和丑陋;一方面人们可以称颂女性创造生命的伟大与神圣,另方面又极力压抑着创造生命者的创造力的发挥;一方面人们可以规定种种以‘礼’对待女性的繁文缛节,另方面又剥夺其起码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因为这样一套完全矛盾的标准不可能在一个女人身上得到体现,于是妻与妾的标准就起了一种互补的作用。对妻子的要求是所谓的“仆妇”、“贵妇”,对妾的要求是“荡妇”,在其他男人面前象“贞妇”则是对妻和妾的共同要求。中国的男人之所以认同这一标准,是要利用他们的性别优势对女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而女性认同这一标准,则完全是在各种社会压力下一种不由自主的退让。

九十年代在男人们反复训练下开始成熟的年青一代中国女性,在婚姻的选择上非常理智。社会上少数富有的或在权势部门工作的男人成了大家趋之若骛的对象。例如,1999年在中国被爆炒的武汉市千万富翁方忠征婚一事曾成为传媒的聚焦点。[16] 在这起典型的财富加美貌的现代“爱情”故事中,中选者还算是幸运的,毕竟这是名正言顺的婚姻,比为了钱做“情人”、“二奶”、“三奶”好。这件事牵动的不仅是数千佳丽的心,还非常直截了当地折射出当代部份中国人的爱情观。那1,500余名参加征婚的佳丽当中,不仅有在校大学生,还有教育程度最高的博士生、以及在国外见过些世面的留学人员。

当今的漂亮小姐们并不计较成功男人们的性经历与婚史。在用钞票从头到尾武装起来的“成功男人”面前,计较那些又有什么用呢?在这种“性战争”中,唯一的优胜劣汰标准就是将年老色衰者淘汰出局。在不少现代女子面前,男人只要有钱,就算是“别人的丈夫”也没什么关系。与已成“黄脸婆”的妻子们竞争,年轻美女们有充份的信心。有几位年青女子用现代股场语言向笔者谈过择偶原则,这些当代的具“中国特色”的“精彩观念”十分有代表性。她们认为,选婿如选股,事业有成、钱袋饱满的男子是“绩优股”,在婚姻市场上牛气冲天,是“女股民”竟相追捧的对象;这样的“绩优股”多值壮年,虽早已成家、受到“内部人”的控制,但 “绩优股”穿跃于“花丛”之中,活得潇潇洒洒;而“内部人”却活得很累,因为她们的“控股”地位并不稳定,经常面临“第三者”的恶意“收购”,不得不与经常更替的“第三者”们进行殊死战争。年青女子们并未将做“第三者”视为畏途,她们认为,两个(或多个)女人比赛性魅力是一场“公平竞争”,“第三者”最好是先做“债券”(第三者),再争取“债转股”(由情妇成妻子)。如此“炒股”虽然艰难了一些,但总比“买”一只前途未卜的“原始股”好。更何况,辛辛苦苦将发展前途不明的“原始股”培育成“绩优股”,也还得再面临“第三者”们要求“债权转股权”、争夺“控股权”的严重威胁,以往同甘共苦的经历在这种“性战争”中未必有用。

受教育本来是提高女性自强自立精神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但现阶段在中国却出现了一种极具讽刺意义的趋势,青年女性努力挤进高等教育的窄门,但目标却未必是自强自立。闵冬潮曾在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及天津师范大学做过调查,然后写了“浅议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女性观”一文。他谈到,现在敢于参加激烈的社会竞争、大胆追求事业成功的女大学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女生对事业的理解是,找一份好工作并尽职尽责地做好。同时,为数众多的女大学生们更多地关注女性传统角色的回归。她们认为,以往宣传妇女解放时所提倡的男女平等,是在生存竞争中对女性设有保护与照顾机制的条件下才出现的,这种妇女解放是以婚姻家庭的松散和女性风度魅力的丧失为沉重代价的。现在的女大学生们不愿意再付出这种代价,转而追求一种更为实际的生活道路。这一特点在北京大学这类重点学府中显得更为明显。一般来说,这种学校中男生比女生多,素质比女生强,于是形成一种男生占有绝对优势的竞争环境,给女生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有的女生还没加入竞争就在心理上败下阵来,开始为自己寻找另外的人生道路。如北大历史系88级的一些女生一进校门就开始考虑如何把自己培养成家庭主妇,她们以日本妇女为楷模,学习化妆、裁剪、烹调等,而对专业课程并不感兴趣。北大的女生部长就宣称:“女生部的宗旨就是要把北大的女生培养成为未来的贤妻良母。”北大外语系一位女生说得更为明白:“为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她的价值决不亚于一个女总统!”这些女生之所以形成这样的价值观,是校外潜在的社会压力的结果,也与校内同学之间的社会压力有直接关系。例如,北京大学百分之八十的男生都表示,他们不能容忍女孩子与他们并驾齐驱。为了得到一个具体的男人的承认,女生们开始如此自我塑型。她们涉世未深,也许并不知道那些牺牲了自己的贤妻良母们在婚姻生活中的困境;如果她们看到深圳等地不少贤妻良母都经历过“与丈夫共渡艰难、含辛茹苦地相夫教子 ──放弃尊严、忍受已跻身‘成功男人’队伍的丈夫找情人、包二奶、嫖娼──最终在人老珠黄之时被弃”这三部曲,肯定会在选择这样的道路时候比较犹豫。

如果说在婚姻市场上性魅力的竞争还只是性商品化的一种间接表现,那么当今在中国繁荣不衰的娼妓业则是性商品化的直接表现。这个问题需要专门研究,本文无法展开,只指出一点,由于男人们嫖娼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学历的坐台女应运而生。笔者曾问过一位自称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坐台女,为什么选择这一行?她竟然回答,在这种场合认识成功人士的机会比她在工厂里的机会多。学历在这一行业中体现“价值”,应算是性商品化潮流中的一种特殊产物。

妇女生存状态对社会的影响

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绝非无足轻重的小事,它影响到中国社会的现状和未来。一些专家认为社会安定与否和离婚率高低无关,这是一种想当然的错误估计。首先,婚姻家庭的脆化导致女性犯罪率上升。在这种脆化的婚姻关系中,受伤害者往往是妇女与孩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调查指出,家庭破裂对女性心理的打击相当严重,会促使部份人犯罪。近年来该市法院受理了近两万件离婚案,近七成被判决离婚。一些迫不得已离婚的妇女采取了极端的报复行动;另一些妇女则陷入婚姻失败的阴影中不能自拔,又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自暴自弃,被人唆使、摆布,跟随不法分子犯罪。该报告还指出,近年来女性犯罪以盗窃、吸毒和抢劫为主,其中盗窃案最多,毒品案件则大有赶超势头,女性参与诈骗、营黄贩黄、拐卖绑架儿童、出售运输假币的案件也有增长趋势,女性利用职务之便经济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发生。[17]

其次,婚姻家庭问题直接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率攀升。据对婚姻家庭问题日益突出的深圳市200名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调查,家庭结构严重残缺的占39%,家庭暴力现象突出的占44%。[18] 其他类似调查也证明了同样的事实。

第三,妇女问题不但关系到一个国家当前近半数的人力资源的素质,还关系到将来人力资源的总体素质。人力资本理论已证明,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最主要方式是提高劳动者的教育水平,其收益率高于物质资本的收益率。据研究,劳动者每增加一年的教育所带来的工资增长率,女性高于男性,这意味着投资女性人力资本的收益率大于投资男性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所以增加对女性的人力资本投资有益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19] 据一项在危地马拉的调查,由于男性收入中的相当部份用于无效益甚至负效益的消费(抽烟、喝酒、嫖娼等),所以要改善家庭内孩子的营养,其开支往往主要来自母亲收入的增加。从女性人力资本的社会效益看,母亲的教育水平对后代的发育成长的影响,比家庭结构、家庭规模、收入、民族、父亲教育程度等都大。13个非洲国家在1975年至1985年间的数据表明,妇女识字率每提高10%,儿童死亡率就下降10%,而男子识字率的提高对此影响甚微。对25个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和健康调查表明,若其他条件相同,母亲甚至只要受1至3年的教育,就足以使儿童死亡率下降6%。[20]

一句西谚云:“推动摇篮的手是推动世界的手。”拿破仑则说过:“法国的未来在母亲们身上。”如果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迫使女性在解放的道路上倒退,并剥夺她们的人格尊严,将来受到惩罚的绝对不只是妇女本身。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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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极端的典型就是刘晓庆主演的“逃之恋”,那里面的传统妇女(蔡夫人)与妓女(小凤仙)都非常善良可爱,而唯一的一位留洋回来的女革命党则是在道德人格与女性魅力方面的双重失败者。
[2] 常凯,“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失业及再就业问题的调查与研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3期。
[3] 《中国劳动科学》,1997年第5期。
[4] “市场经济对家庭的冲击”,《工运参考资料》,1997年第3期。
[5] “案例31:企业不能变相拒绝收女职工就业”,《工运参考资料》,1996年第4期。
[6] 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关于维护三资、乡镇、集体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提案”,《劳动保护》(劳动部办公厅主办),1997年第5期;“乡企,女工保护死角犹存”,《工人日报》,1997年6月30日。
[7] 《中国妇女报》,1996年1月15日至17日。
[8] 出处同注[5]。
[9] 《家庭报》,1999年9月25日。
[10] 唐灿,“性骚扰:城市外来女民工的双重身份与歧视”,《社会学研究》,1996年4月。
[11] 高星,“男权社会与性骚扰”,《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7期。
[12] 《北京晚报》,1999年6月17日。
[13] 《北京晚报》,1999年6月17日;邹芸,“女大学生为什么选择坐台”,《特区青年报》,1999年8月10日。
[14] 广东话中的“识做”指普通话中的识相。
[15] 打工妹中也有人与企业里的主管们发展婚外恋,但与那些被工厂外的男人(多半经济社会地位比工厂的小主管们高得多)包下来的女孩比,发展厂内婚外恋的打工妹的处境往往比较差,名声还不太好,弄不好甚至会被扫地出门。所以,能被厂外的男人包下来居然就成了打工妹中有面子的事。
[16] 方忠与黄脸婆离婚后,成了婚姻市场上“有效率的寻觅者”。他过了几年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生活后,终于想再次结婚,于是“打扫战场”,了清感情债,将过去那些女友全部扫地出门,如孔雀开屏般展示自己的财富以及由财富为底蕴的魅力。他花了五万元刊登征婚广告,此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方忠也一夜之间名满天下。虽然他只是个素质不高的包工头,但因有光灿灿的黄金铠甲包装,倒也赚来了传媒那种声势浩大的报导与1,500余名美女的竟相追逐,大大饱了一下眼福,满足了一下有钱人的虚荣心。
[17] “婚姻不幸导致女性犯罪上升”,《中华工商时报》,1999年6月16日A6版。
[18] 家庭结构严重残缺的青少年罪犯中,未成年即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有67人,父亡母在或母亡父在、父或母不详、父母双亡者为11人。见余长秀的“婚姻家庭问题对未成年犯罪的影响”,《深圳法制报》,2000年2月15日。
[19] 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译本),第57页。
[20] 西奥多.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商务印书馆译,1990年,页152-153,156。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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