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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历史,又在信口开河的吹.你只要谈历史,就请记住有一双眼睛可能会盯着你.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作者: 石华宁

最近看了法国人写的《死刑大观》这本书,更加深了我对西方人是一个开化较晚的野蛮人种的印象。作者:马丁·莫内斯蒂埃,网址:http://pop.pcpop.com/doc/1649468/1.html

而且让人更深刻的是,西方的历史不是比中国更好,而是比中国更残酷。  


在中世纪欧洲,几乎每一次宗教热情的高涨,都伴随着对当地犹太人的迫害。十字军东征是天主教罗马教皇为了征服远在中东的圣城耶路撒冷而发动的,在动员过程自然要通过布道来动员基督徒们的支持。而热情高涨的基督徒们,还没有出发去中东,就已经在当地无辜的犹太民众身上找到了发泄热情的机会。犹太人住所被攻击,财产被抢走,很多人被迫接受洗礼。从公元1095-1291年,共八次东征,每一次出发之前,都有大量犹太人的死伤。而当十字军攻入耶路撒冷之后,每次都要在巴勒斯坦的犹太村庄里杀人放火、强奸妇女,更是无恶不作。
  
  公元1492年,当西班牙的穆斯林统治者被基督徒赶走之后,主政者将在西班牙生活了好几个世纪的20万犹太人,全部驱逐出境,整个过程之中,造成数万犹太人丧生。

纳粹德国则将此刑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火火烧死。而这仅是70年前的事情。 1988年,在布隆迪,于图斯士兵用这种办法烧死了成千上万的图提斯男男女女。他们把人都赶到茅屋里,然后在茅屋顶上点火。“活生生地烧死”刑也可以与其他折磨手段并用。一个叫让·克莱克的羊毛精梳工就是先饱受了折磨之后才被烧死的。就因为弄脏了一幅圣画,他先被砍去手,剜去鼻子.烙钳双臂,挖掉双乳,头上还箍了三个烧红的铁圈,最后才被扔到未烧尽的柴堆里。 在法国,火刑一直延续到大革命的前夜。在三个半世纪的时间,西方估计烧死了一万多个巫师和巫婆。伏尔泰则估计有十万左右,还不包括烧死的异端分子在内。虽然在18世纪,宗教裁判所已经不再具有多少权力了,但是一直到1808年,法国才暂时取消了这种阴暗的制度。但是到1814年,它竟然又死灰复燃,直到六年以后,才得以彻底销声匿迹。占有西班牙圣殿所有资料的历史学家洛朗特肯定道,这类法庭在行使其职责的三个世纪的时间里,仅在西班牙一国就处死了三万两千余人 据说印度就有一种“萨蒂”的风俗,强迫寡妇自焚于焚烧丈夫尸体的柴准上。这种风俗,18、19世纪在孟加拉和克什米尔地区甚为流行、而今又在阿富汗卷土重来。面对这种形势,阿富汗不得不在1985年由公民投票通过一道法令,规定再行此风俗者要被判死刑。新德里最高法院有报告说因焚烧年轻寡妇而被判死刑的人时而有之。
 最近的火刑案是在安哥拉,1982年和1989年,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两度对不信国教的人处以火剂。 20世纪初,在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以及南匈牙利,还曾经发生过好几起这样的事情,他们把俘虏用有刺铁丝缚住,叉上铁钎后烤熟。


木桩刑


波斯人、亚述人、土耳其人、俄罗斯人,对木桩颇有偏爱,拿破伦在埃及学会了这种刑罚,并推广到欧洲。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桩一头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门,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个部位。木桩要插得尽可能深,并使用锤子,然后把木桩的另一头插在预先打好的洞里,让犯人在自身体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桩逐渐深入,直到从某处穿出。有的木桩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圆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内脏,死得慢些。灵巧的刽子手可以保证让木桩从嘴巴里伸出来。据说犯人在木桩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时以上,圆头的木桩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经历三天的痛苦才死。
在俄国,该刑一直延续到伊丽莎白女皇统治时期,也就是说18世纪中期。而在退罗和波斯,特别是在土耳其,该刑一直延用到19世纪,1830年,土耳其甚至用木桩刑进行集体屠杀。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要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用手将木桩插入,尽其所能往里插,然后再用锤子打。
  根据各国的法典或当时的情况,行刑过程有可能出现差别。有时,木桩插入五十到六十厘米之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事先打好的洞里。死亡的过程尤其漫长,犯人忍受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折磨。这种行刑方法的关键就在于无需刽子手的介入,待木桩竖起来之后,犯人一点一点地向下沉,木桩仍然一点一点地继续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者胜腹穿出。一个犯人可能过上几天才会死去。在很多情况下,这一类的犯人往往要承受、天以上的折磨。 在很多木桩刑的行刑过程中还要用木棍在身体各处敲打,灵巧的刽子手能让木桩从嘴中穿出。除了犯人自己的抵抗力以外,木桩本身也决定了死亡过程的长与短。
  在某些木桩刑中,插入肛门的木桩头是非常尖的。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会很快死去,因为在插入身体的过程中,尖头的木桩穿透了所有的器官,引起病损和大出血而导致迅速死亡。比如说俄国人,他们喜欢用尖头木桩对准心脏,但这不一定都能成功。正如很多历史学家都举到的例子一样,伊万四世曾下令用木桩刑处死一个特权贵族,这个贵族在木桩上喘息了两天。还有欧多西亚女皇的情人,华了大皮埃尔一脸的唾沫后,在木桩上呆了十二小时以上。
  波斯人、缅甸人和逞罗人则不喜欢尖头桩,他们更喜欢削小的圆头极,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器官的破坏。圆头桩深入身体之后不会穿透也不会粉碎器官,只会导致器官挤作一堆,易位或偏离。死亡当然是在所难免,但持续的时间要长得多,通常要好几天,对于刑罚的杀一做百性来说,无疑更好。
  1800年6月,索莱曼·阿比就死于这样的圆头桩,因为他刺杀了法国远征埃及的军队指挥官克雷贝尔,波拿巴回到法国后将他处死。
  大约在18世纪中期,摩洛哥爆发了著名的“黑色兵团”——波加利人起义,起义者由从苏丹买来的黑奴组成,这次起义使成千上万的男人、女人和孩子被施以木桩刑。 在同一个时期的达荷美献身圣灵的女孩子被尖桅穿透阴道而死。
  在欧洲,宗教战争使得这种可怕的木桩刑流行起来,尤其是在意大利。让·雷热曾经叙述过,在1669年的皮埃蒙,一个贵族的女儿,安娜一查尔波诺·德拉图尔.“浑身赤裸”,被一根矛穿透身体而死。在将她移至十字路口前,一群刽子手将她顶在头上,说是他们的旗帜。
  在西班牙战争中,拿破仑的军队用木桩刑处死了不少向他们致意的西班牙同胞。哥雅的雕刻和绘画记下了这些可怕的场景。 推—一起经宣判裁定木桩划的例子。 1816年,苏丹玛穆二世平息了土耳其近卫军的叛乱以后,处死了一万五千多人。一部分被砍了头,但是绝大部分被处以木桩刑。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犯有同性恋罪被处以木桩刑,这样木桩得以从其犯罪之处插入。


动物刑

对用动物行刑的难以想象的迷恋,恐怕无人堪与罗马人相比。起初,这种刑罚只用于异族人和罗马军队的逃兵。然而很快,罗马人就将之用于奴隶身份的人,作为加重刑罚的一种标志。 再后来,猛兽吃人成为最具侮辱性的刑罚,专门用于那些罪犯、抢劫犯、逃跑的奴隶以及基督教徒。  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子、豹子、老虎、熊,但是人们也用流狗、狼甚或普通的狗,所有的动物事先都着实被饿了一阵,或是被囚禁得接近狂怒。然后它们被牵入轨道,顺序非常考究。观众经常逾万,都很在行,各自有各自的喜好:有的喜欢看老虎,因为老虎一下子就把犯人吃个精光;还有的喜欢看熊,能恰恰相反,往往是慢慢地、一点点地将犯人吞噬。
  有人喜欢大象和公牛,它们总是先把犯人给踩扁了,然后将他们抛向空中。迪尔塞就被脱光衣服绑在一头狂怒的公牛上。还有因为乔·瓦迪斯而不朽的丽吉娃,她是被挂在一头原牛上的。还有人特别偏好狼、猛狗或战犬,这些动物同样非常凶残,它们的特点是慢慢地、长时间地把人撕碎,使之受到无尽的折磨,它们总是成群结队地把犯人拖到沙滩上,弄得他肢体难全,面目全非;犯人一时半会儿不得死去,尽管意识仍然清醒,但是肢体残缺得——用马夏尔的话来说——早已“不成人形”了。 死于此类刑罚的人究竟有多少呢?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估计。大多数古代史学家估摸在十万人左右。还有一些人,例如说《古罗马帝国史》的作者格雷瓜尔估计是在一万左右,据已有资料来看,这个数字是太少了一点。  在18世纪中叶,摩洛哥还存有这种“蚂蚁刑”,而在巴西、乌拉圭和几内亚以及亚里桑那的部分印第安地区,一直到19世纪末仍然有类似的刑罚。同一时期,法国境内洒利岛的一些苦役监狱的独裁者们仍然偏好这种“慢死法”。1893年6月《闪电报》上登出了来自某监狱的一封秘密信件,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记载:“你们瞧,虽然不可思议却是真的发生了,你们可以看到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树脚下正是一个蚁窝。宪兵在犯人的腿上和屁股上涂上粗红糖,用来引诱木薯蚁,因为这种蚂蚁具有尖利而强健的触角……” 在印度的孟加拉邦,1812年,两个人被扔给了一只老虎。其中的一个很快便被咬死了,但是另一个经过两小时的激烈搏斗。终于用所谓的防卫武器,那把没有开刀的匕首杀了他的“法官”。他不仅被赦免一死,领主还向他致敬,并进了他许多礼物。一直到19世纪中叶,在印度和印度支那的某些地方,这一类的法庭角斗仍然存在,因为一直到那个时代,人们仍然认为老虎肩负着惩罚罪人的神圣使命。 天主教徒烧人,新教徒也用火刑对付天主教徒。法国的胡格诺派发明一种办法,把一口锅反扣在犯人肚子上,里面放进老鼠,在锅上点火,烫得要命的老鼠惊惶乱窜,会咬开犯人的皮肤钻进体内。 罗马曾盛行一种被称作“勒索死”的刑罚,这是一种溺刑,但是在溺死之前,罗马人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以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用线缝好。当然,之所以选择这些动物,那都是有着严格的象征意义的,然而关键还是在于要让这些动物在犯人身上留下深深的伤痕。
 


四马分身

中国的五马分尸刑罚是在远古时代,而且第五匹马是绑在头上,人很快就会被勒死,是在死亡之后分尸。而西方的四马分尸是在人活着的情况下把人身体撕裂,非常残暴,而且一直延续到近代。以下是1757年的一次行刑的现场描述:

1757年,一个叫达眠的刺客企图刺杀法王路易十五未遂,两个月后,他被带到广场。执行的刽子手叫桑松,当时才十九岁,出生于一个著名的刽子手世家。在围观者的欢呼声中,桑松穿着绿裤子、红上衣、兽皮短裙,戴浅红的三角帽,挂着佩剑,前面有四匹强壮的马开道,后面有十五个助手跟随,他们把达眠绑在一张刑台上,用烧红的钳子一块一块夹下他的肉,并在伤口浇上滚烫的硫、蜡、油和熔铅的混合物。整个广场上弥漫着烧焦的臭味。

  这之后,刽子手又把犯人固定在一张小些的刑台上,四匹马各拴住四肢,桑松一声令下,四个助手各赶着一匹马,向不同的方向出发,四肢被拉扯得不成样子,犯人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嗥叫。半个小时过去了,四肢还没有被扯断,桑松又叫助手们把捆在腿上的两匹掉转方向,把两条腿往身体上端提升。股股终于开裂了,但四肢还连在身体上犯人还活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被抽打的马精疲力尽,其中一匹倒下了,人们花了好大的劲帮它重新站起来,人群中发出一阵阵嘘声,桑松满头大汗,焦躁不安。最后,桑松让一名医生请示市政府,得到允许后,一个助手用斧子砍断了四肢和躯干连接处的经脉和肌肉,鲜血溅了助手一身,人们大声叫喊以表示不满。

  助手们再次驱赶马匹,这一次,犯人的两条手臂和一条腿被拉断,在马后甩来甩去,鲜血从断口处喷出。只剩下一条腿的犯人头发在几分钟内全部变白,身体抽搐,但仍有呼吸,嘴巴也在嚅动,最后犯人被投到火堆上烧死。

  因为行刑的表现不佳,桑松被关进监狱,几个小时后获释。后来他成长为法国最著名的刽子手,先后把国王、王后、丹东、罗伯斯庇尔等一批风云人物送上断头台。这次行刑吸引了十万观众。 


活体解剖:

近在70年前,日本鬼子的731部队为了做活体实验,曾对抓获的中国人进行活体解剖,试验人体对于疼痛、寒冷的耐受性。德国鬼子也曾做过这种残暴的实验。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日本医生对死刑犯人施以各种酷刑,以期了解人类的抵抗力。当然还有纳粹的医生,他们尽其所能,将集中营里的犯人用于各种研究。洛朗·维耶诺夫提到过的A.热外博士在他1952年出版的《回忆往事》中提到过,某官员要求进行活体解剖,而以往他们都是用尸体进行解剖的。“解剖如果进行得好,应该使这些罪犯死去”,要求明确规定道。 1820年英国颁布了一部甚为血腥的法典——一虽然后来不再实施了——一规定:“犯人的尸体必须被切成四块、”在普鲁士.1847年颁布的刑罚法典还规定可以将犯人分尸示众。


十字架  

十字架是一种古老的刑罚,耶稣就是被钉死在了十字架了。洛朗·维耶诺夫告诉我们,拿破仑战争期间,西班牙也有十字架刑。纳粹还用十字架刑来处理苏联人和犹太人。直至19世纪末,在缅甸和北非,尤其是摩洛哥也还存在着十字架刑。1892年,也就是说在美国已经开始使用电刑这样的“现代手段”对付摩洛哥犯人之后的两年,公众居然还聚集在玛拉开什广场上参加大盗阿布的十字架行刑。行刑过程中奏着音乐,随之而来的还有三天的狂欢,最后阿布的尸体被切成一干块扔入狗群。


高效率的断头台

死刑进入工业化时代,法国人发明了断头台,大大提高了杀人的效率。一度主张废除死刑的罗伯斯庇尔,在他执政的47天里有1373颗脑袋“象瓦片一样落下。在这四十七天结束后不久,他也加入了走上断头台的行列。

法国人发明的更高效率的是溺刑:在法国大革命时发展到极点,共和国特派员富歇在保王党叛乱的旺代制造了一种有活动底板的船只,可以让一百人同时掉到水里。他还把小孩也集体溺死,理由是“别让狼崽子长大成狼”。



各式各样的残酷刑罚

灌水:古代欧洲用往肚子里灌水的刑罚,从嘴、鼻、肛门和阴道灌都可以。古代叙利亚人则给罗马大将克拉苏嘴里灌熔化的金子,因为克拉苏级别高,处死成本也高,一般是用铅水。刘文彩的故事里我看到过把水换成打气筒。 锯:德川幕府把天主教徒的头锯下来,这是比较人道的,因为中亚有横着或竖着锯的,竖的还分从上到下和从下往上。法国宗教战争时新教徒发明把绳子绷紧,把人放在上面来回拉,这时候绳子也发挥了锯子的作用。在西班牙,据刑是军界的一种行刑办法,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在卡塔卢尼亚地区,拿破仑和惠灵顿战争期间,卡塔卢尼亚党人把不少法国军官和士兵送到了锯子底下。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德占期间,在巴黎的罗里斯通街,法国的盖世太保除了锯子外,还有用来锯四肢的小拉锯。
 耙:古代波斯一带一度流行用一个类似猪八戒的铁耙,把人的肉一条条耙下来。传到欧洲,则是把人绑在车轮上,下面放块钉板,轮子一转,钉板可以把肉撕下来。
  活剥:欧洲有一种死刑,是把犯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头皮上开个洞,再往里头灌水银,犯人就会觉得奇痒无比,然后就死命扭动身躯,最后就会把整个皮给脱下来,然后人就只剩一具没有皮的身体了,最后才慢慢死去。

波斯人把贪赃枉法的官员人皮剥下来铺在后任的座位上,是他们发明的。除了完整地剥下,也能剥成一块长方形、细柳型、小圆片,这种艺术发展到最高水平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行细带,摩尼就是被用这种方式剥皮的。

摩尼的教义宣扬造反,结果被波斯国王活剥,这一次行刑中,刽子手把他的皮呈环状切割,形成一个个一寸宽的圆环,最长的是腹部和臀部的皮肤,割下后落在犯人的脚下。
  古代罗马有剥皮的刑罚,但一般只剥脸皮或头皮,北美的印第安人也崇尚剥头皮,大概剥头皮和面皮比较简单易行,流行的程度也要广一些。
撑死:古罗马曾有人想出给犯人喝足了水,再把他的阴茎扎紧的绝招,而波斯人则是把犯人填饱肚子后塞住肛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内战中,有人发明了用水泥塞进直肠的处死方法。

 三个世纪前,法国的宗教战争中,卡尔文教派的教徒命令天主教徒“两两组合着饿死,好让他们到最后互相吞食”。 普鲁士直到1851年才废除车轮刑,而汉诺威王国在此前不久的1840年将其废除。 玛丽一泰雷莎女王1768年的刑法典又称为《泰雷莎法典》,其中也包括了车轮刑,直到1781年才在帝国里被废除。
在19世纪,非洲有些部落还经常把罪犯和受害者的尸体挂在~块,让他和尸体一道腐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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