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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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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瑞典旅馆事件,关键转折人物是曾某带回的女“留学生”,据说其实是曾某的妻子。据说是他们订了一个三人间,就想入住后第四人蹭进去。这个解释比较合理,半夜三更的街上去拉无处居住的留学生,几率太小了,他想拉人家也得敢跟他去啊。 +2
    • 为了少订一个房间节省一半费用,这种伎俩符合他们蹭大厅的节省习惯。其实这些行为也就是占点小便宜,没有违法犯罪什么的,算不上大错,看来传销钱也不好赚,可以理解。但是自己把这事弄到国家高度曝光自己满地打滚的丑态,就不值得同情了。 +4
    • 是随机拉来的留学生还是同一家庭的人,外人一看他们的交流程度自然就一目了然。你只定了一间房却有4个人,让人家工作人员看出来,心里自然会不爽,所以才有这样的转折,这好像是最像真相的解释 +3
      • 鲁迅说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猜测中国人。你这个解释确实很得其精华。。。 +6
        • 这还算最大恶意啊,你真善良。你自己去看环球网说的,他自己说的带回女留学生就被人家改变态度赶出来了,总有个理由吧?这个解释还算是让曾某不怎么掉人品的解释呢。要不你来演示一下最少恶意的合理猜测?没有更少恶意,何来最大恶意,你说话不要这么不严谨 +2
          • 此人就有个解释了。你可以不接受,但是不能自己恶意提出另一个“合理猜测”吧?合理猜测有无穷个,你为什么偏向一个“恶意”的?我如果也恶意猜测一下你的动机,你会不会难受? +2
            • 看报道说那女孩被要求离开后就走了。如果像你说的是他的妻子,就算离开也不会走远吧,但后来的事情中没有这个女子出现。在那种情况下,看见老人被拖出,家人被带走,正常人会是什么反应呢?会隐形么?连个视频也是路人帮拍的?
              • 帮拍路人是谁?就是没有留学生的下文才奇怪,就算不是他妻子,别人被赶出由她起,后面不是一样没有她的踪迹,她不是也应该没走远,你怎么不觉得奇怪?她看见别人家老人因她被拖出,家人被带走,你说正常人会是什么反应?反正事情过去半个月才炒起来,中间细节都没法恢复了。
                • 你知道帮拍的路人是谁吗?我只知道这段视频对这位中国游客极其不利。
            • 此人只描述了女留学生出现前后大堂的不同反应,哪里有解释?请提供
              • 这个“女留学生”的说法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当事人的说法么?
    • 管你是啥人,带人回来就是二百五。比如你朋友来你家借住,你没空房,让他客厅打地铺。那天他出去带回一妹子要和他共用客厅, 你不开赶才怪。 +4
    • 不敢想象,他们去斯德哥尔摩之前已经去了六个国家了,还要继续后来的波兰的旅程,妻子这一路比吉卜赛人都厉害啊。 +3
      • 投资最大化,我知道有的人开车绕道路过卢森堡回国说去了多少国家,攀比。
        • 网上有车票证明8月15号火车到的荷兰,信不信随你。但是一个有正常的思维的人,是不会认为一个愿意买飞机票带农村父母(我也不确定,看打扮像)去欧洲旅游的人会去贪这点便宜。 +2
          • 证据

             

            • 是啊,你可以看我下面一个帖子,对他褒贬不一,当然你只信贬的,也是你的选择。就是楼上说的,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 当然事情没搞清之前,也没什么不对。 +2
              • 了解一个人问他下属别问他朋友,看一个下属怎么样要看下属家人对自己的态度。我把诀窍给你了。
                • 谢谢,您的诀窍还是免了吧。网上的啥都能信吗?你确认那个是下属吗?没有得到调查的报道,我们只能以一般人的情况来猜测,而不是假定他是一个恶人来猜测。你们不是西方的礼仪法律学的很好吗,西方不都是无罪论开始的吗?怎么这里就认准了他就是个问题青年呢? +2
                  • 啪的一下扑倒原来是ps的。
                    • 我有个疑问,如果是碰瓷,摔在地上后为何会这么快的坐起来呢?
                      • 严格地讲,这不是碰瓷,而是传统的撒泼打滚。 +2
                • 他那个公司是直销公司,网上直接说是传销公司。按我理解,直销==传销。
                  • 我在天津武清住在天狮酒店里,里面全是非洲中东俄罗斯大妈,开传销会。
          • 有人说他父母是为人师表的教师。 信不信由你也由我。
            • 我肯定不信,看打扮怎么也当不了教师,即使是农村老师也比这个强吧。不过凡事都有可能吧。
    • 这里有网上的另一个人肉的东东。
      • 环球网已经确定照片是曾一家三口。说实话,能拍出这种照片的也算是奇葩了。
        • 有人要自抽了吧。
        • 所以就该让瑞典警察扔坟场?
          • 该。如果曾生(1)不带女的进酒店,(2)酒店赶人警察来了不躺地打滚,而是自己正常离开后投诉,我一定支持他。现在我只能说他活该。 +8
    • 原来是因为房钱的纠纷。酱紫讲,酒店的确是动粗了?
    • 我看了酒店外观的照片,很难想象那样的酒店大堂没有监控器,但酒店方说没有,我不予置评。但警察执法是配有监测仪的,为什么不公开执法过程中的录像呢?只一味的说,中国游客没有违法,警察也没有做错。这样的说辞很难以令人解惑。 +3
      • 那里疑惑? 如果客户没有交钱或其他几种原因,旅馆可以请他出去,他如果不走,旅馆可以叫警察依法强制弄走他,尽管他没有违法。这些都写在法律文件中,警察有这个法律责任。同样警察可以强制移动走扰乱社会的人,尽管他们还没犯法。没违法的人也能被警察处置。 +4
    • 我理解不了穷游。。所谓穷家富路,没钱我宁愿在家呆着,附近转转,出去玩还要挖空心思省钱,乐趣在哪里? +3
      • 搞传销的嘛 就要成天炫耀自己到处吃喝玩乐 才好忽悠人做下线 +4
      • 是不是穷游还搞不清,虽然是hostel,也有不便宜的房间,我看了一下如果3人住单间也要200加币一晚,当事人说房价是800多人民币,这个hostel可能地理位置比较好,近火车站之类。楼上不是爆料用出差的钱吗?呵呵,如果可以报销还穷游干嘛? +1
    • 现在谣言太多,真真假假。刘强东的事就好多版本,女的照片好几个,没一个是本人。
      • 这个照片是环球官网确定了的。半夜他出门带一女的回来导致旅店态度由好变差也是他本人口述,几个官网(包括环球)确定了的。
    • 你真客气!他带回来的女人,第1个有可能的是个站街女。第2个是有同样法想,打算蹭酒店的路上认识的游客,三个可能才是他妻子。根本不可能的是女留学生。 +3
      • 父母在,不嫖妓 +1
        • 有奇葩,无顾忌。
          • 厉害国,创奇迹。 +1
      • 据说第四种可能是个男的,泰国人妖类的,酒店才急眼了
        • 据说两字太好用了,楼主就巧妙的利用,咱也学学 +1
      • 偏有人还说我是用最大的恶意呢 +1
        • 你敢上网,还害怕?
    • 酒店的回应信里没有提到这名女留学生,只提到是以三人对工作人员有安全隐患为由赶他们走的。 +2
      整个事件有很多疑点,尤其是酒店方称没有监控,警察以两周前的事为由拒绝调查(事发第三日大使馆已经正式发函询问情况,大概两周后警察方面才回应,只有两句话,是有多傲娇)。曾先生解释称因为火车临时取消才导致行程有变。这个也有记录为证。整件事再怎么样无法改变警察对中国游客执法失当的事实。
      • 噢,那这个女生到底存在过吗? +1
        • 如果真是因为这名女生导致被驱赶,酒店方面为什么不提?至少说明酒店认为这个细节不足以作为赶人的理由。 +1
          • 又没上法庭,提那么多细节,再来个女权组织之类的掺和,不是自找麻烦。有曾自己描述的足够大家判断了。
        • 你要是相信他的话,那么这个女的就存在过。你要是不相信他的话,那么他就没有去过斯德哥尔摩。 是环球时报和人民日报在造谣瑞典。 这就是你要的答案。
      • 旅店如同回避了一滩狗屎,翻篇move on 了,不去再纠缠当初闻狗屎的细节了。 +5
    • 垃圾哪里都有,连一个3000万人口大国选出的总理的智商和品行都低的让人不敢直视,还有脸评价一个13亿大国的普通民众的品行?
      • 要不是环球时报和人民日报先评了,人们怎么会评论他!吃饱撑的? 你查查9月5号以前有几个人评他。 +4
    • 曾某最初隐瞒、后来又把这个重要细节曝光的原因:有“内行”指出与旅馆一旦建立了合约,就不能随便赶走客户。曾某还特意表达旅馆为他调暗了灯光,就是对方同意他的逗留等于属于合约生效了。机关算尽,但是酒店还有2种情况可以合法赶走客户。 +4
    • 想得太美了吧,这种极品男哪里会有老婆?凭实力单身一辈子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