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为了尽可能实现系统在公司税和个人税之间的integration,又为了尽可能兼顾一下不同人在不同累进税制下的不同情况,才做了这样的计算。gross-up就是把公司的税后收入,也就是dividend,转换成税前收入(38%就是体现2019年的大致公司税率),放进你的收入计税,然后再把公司已经交过的税从你的应交税里减掉,所以才说当你1)单身;2)全年没有其它收入,所有收入都来自加拿大的大公司的分红,比如你买了TD的股票,得到分红,然后你分红收入的大约5万多完全不需要交税。这对个人来说难道不是很大的优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