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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遗产传承需要交税吗?- 自住住宅免税,投资住宅要交增值税

加拿大是个没有遗产税的国家,当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可以免税转移到配偶手上;若所转移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免税的特例,比如自住住宅也可免税转移给其他继承人。但各省会收取遗嘱认证费(Probate Fee) 。以安省為例, 認證費最高可至總遺產的百份之一點五, 使用有效的資產分配安排, 除了可減輕稅務負擔外, 還可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糾紛。以安省为例,若遗产在5万元内,认证费为遗产总额的0.5%,超过5万元部分为1.5%。100万遗产要交认证费$13,500。 没有遗产税并不意味着资产转移时就不交税。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去世的人将被默认在死亡的那一刻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所有遗产,税法上称为“deemed disposition”(视同出售)。如果逝者有投资性资产,这种“视同出售”会对逝者产生严重的税务后果。 大多数情况下,若配偶也去世时,加拿大会征收资产增值税,即当纳税人身故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报税表( Tax Return)。其若干类别的资产如投资物业,股票,基金等财产(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掉,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capital gain/loss),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不管遗产转移给谁,如果涉及到税,都是以纳税人的名义缴纳。死者其它未尽税务事宜,也要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包括报税,最后一次报税称为最后的税表(Final Tax Return)。如果去世时间在1月1日到10月31日之间,需要在下一年4月30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报税;如果去世时间在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需要在去世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最后一次报税。只有在最后一次报税并取得税局的清税证明之后,在税款交清后,才有可能进行后续的遗产分配,遗产继承人才能领到遗产。 例如,夫妻双方购买的购买一所价值100万加元的投资物业(非主要住宅),假设每年利息支出,维护成本与租金正好相抵,我们假设投资物业每年可升值6.3%,按今天的价值计算,若25年后该夫妻不幸去世,那所100万元的房子将价值460万元,这样,在该投资物业转给他们的继承人之前,须交纳近90万的资本增值税。若考虑有注册账户及股票基金投资,由于所有的资本增值都视同实现,边际税率提高和纳税基数增大,须交纳的资本增值税会更多。如果逝者遗产中可变现的流动资产不多,其遗产执行人可能就会面临无现金交税的困境,一方面遗产在税法上被认定为“视同出售”,并不是真正的在市场上卖掉了资产拿回现金,另一方面,税局认定的税款一分都不能少,其遗产执行人遇到这种现金流短缺的情况,就不得不变卖遗产来支付高额税金。 资本增值纳税是一颗滴答作响的税务定时炸弹,有朝一日政府可从纳税人遗产中取走一大部分。对于这样一颗定时炸弹,惟受益人亦沒有責任代為交付稅項; 所以, 在選擇受益人時亦宜詳加考慮。许多人都未曾想过,更不用说有任何准备了。因此,为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利益,保全资产不被拍卖,需要事先有妥善的遗产规划。以下几种方法都有助于应付有关的税款,但哪一种办法对纳税人最有利呢? 一是现在就开始储蓄,以应付未来必须要缴付但不知道确切额度的税款,但现在储蓄产生的利息部分也需要每年纳税;二是继承人在继承资产时,如无力负担巨额税款,让继承人向银行借款以支付所欠税款,需要继承人有好的信用记录和举债能力;三是变卖遗产用以缴纳税款,但临时急于变卖物业套取现金以偿还税款,售出价格往往低于时价许多;四是通过购买人寿保险,以应对不断增长的税务负担。 利用人寿保险赔偿支付所需税款是最为有效的遗产规划的办法。通常选择终身人寿保险作为遗产规划的工具。由于人寿保险内的投资收益及投资增长是免税的, 通过多种投资选择,可让投资在延税及免税条件下尽快增长, 更重要之处在于加拿大人寿保险死亡赔偿是免税的,人寿保险可在纳税人履行未来纳税义务之时提供免税的现金流,确保遗产继承人无须为应付巨额税款而举债或者变卖可继承的资产。这样,继承人可得到遗赠给他们的产业,纳税人也可因此周全的安排而安寝无忧。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MDRT ,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环球百万圆桌会员。联系电话:647-686-6898,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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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金秋年华 / 有加拿大政客提出,学习探讨一些亚洲国家的做法,用大幅提高遗产税的办法来鼓励老人放弃推迟退休的打算,并以增加消费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通俗一点地说,辛苦了一辈子,钱就花了吧,别再省了。
    • 更要紧的是为下一代有个平等的生存环境 +1
      • 这里不少人在劝有你这个想法的人离开加拿大,😅他们自认为他们是赢者,他们帮自己子孙房子买好,配偶定好,他们子孙都生活在真空里,整个社会的生存环境与他们无关
        • 这里的人是自己挣得多就行,别人不能多挣。别人都不配多挣。
    • 不知道上个月闹挺凶的capital gain 按75%收税,是驳回了,还是要继续
      • 50%是红线,一旦跨过,就变成抢的比辛苦挣的还容易 +1
      • 估计还得继续,政府税源枯竭,现在得想办法把利息收入,房租,公司存留收益这些PASSIVE INCOME都想办法逼出来。
    • 哪个东亚国家?
      • 查查日本的遗产税,最高一级好像达55%,韩国相似 +1
        • Rolia上的人绝对符合最高一级,300万房子传下去,交165万遗产税很合理。日韩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否则年轻人都嗜老,不奋进,国家没有希望。
    • 可能是好事,反正我也不会有多少遗产给子女 +1
      • 死去元知万事空
    • 在俺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在算计战后婴儿潮世代的钱。到现在还在打主意。这么多年了,能折腾的都差不多了。而老年贫困问题越来越严重。这帮政客良心都被狗吃了。 +1
    • 推迟退休难道不是因为银子攒的不够退休花的?增加消费也得有钱啊。难道是"胡不食肉糜?“
      • 没看懂你的逻辑。政府没有强迫你退休,也没有强制你消费,只是你自己钱没用完,留给子女的话,那就要交税,很合理吧?
        • 能留给子女的钱,都是税后的钱,遗产税再征税就是税上加税了吧?
          • 你搞混了,加拿大还没有遗产税,跟收入税完全两码事。日本的遗产税曾经到达70%,譬如你要把300万房子留给子女,子女要交210万的遗产税给国家。我相信,以政府目前的负债,照此发展下去,这个遗产税终究会在讨论议程上。
            • 比如留给子女20万元储蓄存款,100万的房子,在加拿大现在子女都不需要交税吗?不视作子女当年的收入再交税吗?
              • 现在不需要,遗产,礼物,彩票都不交税,加拿大特色
              • 目前加拿大没有遗产税,子女得20万存款和100万房子不用交税。但存款利息收入要交税,房子卖掉增值要交税。
                • 加拿大遗产传承需要交税吗?- 自住住宅免税,投资住宅要交增值税
                  加拿大是个没有遗产税的国家,当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可以免税转移到配偶手上;若所转移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免税的特例,比如自住住宅也可免税转移给其他继承人。但各省会收取遗嘱认证费(Probate Fee) 。以安省為例, 認證費最高可至總遺產的百份之一點五, 使用有效的資產分配安排, 除了可減輕稅務負擔外, 還可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糾紛。以安省为例,若遗产在5万元内,认证费为遗产总额的0.5%,超过5万元部分为1.5%。100万遗产要交认证费$13,500。 没有遗产税并不意味着资产转移时就不交税。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去世的人将被默认在死亡的那一刻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所有遗产,税法上称为“deemed disposition”(视同出售)。如果逝者有投资性资产,这种“视同出售”会对逝者产生严重的税务后果。 大多数情况下,若配偶也去世时,加拿大会征收资产增值税,即当纳税人身故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报税表( Tax Return)。其若干类别的资产如投资物业,股票,基金等财产(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掉,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capital gain/loss),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不管遗产转移给谁,如果涉及到税,都是以纳税人的名义缴纳。死者其它未尽税务事宜,也要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包括报税,最后一次报税称为最后的税表(Final Tax Return)。如果去世时间在1月1日到10月31日之间,需要在下一年4月30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报税;如果去世时间在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需要在去世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最后一次报税。只有在最后一次报税并取得税局的清税证明之后,在税款交清后,才有可能进行后续的遗产分配,遗产继承人才能领到遗产。 例如,夫妻双方购买的购买一所价值100万加元的投资物业(非主要住宅),假设每年利息支出,维护成本与租金正好相抵,我们假设投资物业每年可升值6.3%,按今天的价值计算,若25年后该夫妻不幸去世,那所100万元的房子将价值460万元,这样,在该投资物业转给他们的继承人之前,须交纳近90万的资本增值税。若考虑有注册账户及股票基金投资,由于所有的资本增值都视同实现,边际税率提高和纳税基数增大,须交纳的资本增值税会更多。如果逝者遗产中可变现的流动资产不多,其遗产执行人可能就会面临无现金交税的困境,一方面遗产在税法上被认定为“视同出售”,并不是真正的在市场上卖掉了资产拿回现金,另一方面,税局认定的税款一分都不能少,其遗产执行人遇到这种现金流短缺的情况,就不得不变卖遗产来支付高额税金。 资本增值纳税是一颗滴答作响的税务定时炸弹,有朝一日政府可从纳税人遗产中取走一大部分。对于这样一颗定时炸弹,惟受益人亦沒有責任代為交付稅項; 所以, 在選擇受益人時亦宜詳加考慮。许多人都未曾想过,更不用说有任何准备了。因此,为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利益,保全资产不被拍卖,需要事先有妥善的遗产规划。以下几种方法都有助于应付有关的税款,但哪一种办法对纳税人最有利呢? 一是现在就开始储蓄,以应付未来必须要缴付但不知道确切额度的税款,但现在储蓄产生的利息部分也需要每年纳税;二是继承人在继承资产时,如无力负担巨额税款,让继承人向银行借款以支付所欠税款,需要继承人有好的信用记录和举债能力;三是变卖遗产用以缴纳税款,但临时急于变卖物业套取现金以偿还税款,售出价格往往低于时价许多;四是通过购买人寿保险,以应对不断增长的税务负担。 利用人寿保险赔偿支付所需税款是最为有效的遗产规划的办法。通常选择终身人寿保险作为遗产规划的工具。由于人寿保险内的投资收益及投资增长是免税的, 通过多种投资选择,可让投资在延税及免税条件下尽快增长, 更重要之处在于加拿大人寿保险死亡赔偿是免税的,人寿保险可在纳税人履行未来纳税义务之时提供免税的现金流,确保遗产继承人无须为应付巨额税款而举债或者变卖可继承的资产。这样,继承人可得到遗赠给他们的产业,纳税人也可因此周全的安排而安寝无忧。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MDRT ,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环球百万圆桌会员。联系电话:647-686-6898,email: info@mvwealth.ca
                  • 我的理解,父母的自住房留给子女,如果子女本身没有自住房,可以作为自住房继承,但如果自己本来就有自住房,就不能当自住房继承,因为自住房只能是一套,不能多套。不知道这个理解对不对。
                  • 这个是去世人自己在去世时财产先要完税,之后的才叫遗产,孩子继承完税后的遗产没税 +1
                    • 如果以后引入遗产税,也就是说去世人先完税后再征遗产税吗?好像就是楼上说的税上加税?
                      • 看你怎么看,去世人完税是去世时财产增值部分交税,自住房没税,capital gain 也是50%纳税。遗产税是财产换手到子女,有遗产税的国家一般有一定免税额度,超过一定金额按一定比例交税, 有几个brackets. +1
                        • 谢谢,听上去似乎有点复杂,如果加拿大引入遗产税的话,那应该是税制的重大改革,也许没有一个政党有这么大的雄心。
    • 仇富的无产阶级都磨刀霍霍准备打土豪分田地闹革命 +1
    • 如果大幅提高遗产税也就是割中产的韭菜,真的富豪们早把大部分资产海外信托了,征也征不到。现在世界上遗产税高的一个是韩国一个是日本,日本2003年已经大幅降低遗产税,最高从70%降到了55%,现在恐怕是韩国勇夺第一了,这两个国家的老人反而是最苦的
      • 55%是比较合理的税率,日本将来哪天又改回70%也有可能。不同意这两个国家的老人反而是最苦的这个说法,我觉得加拿大老人是最苦的。
        • 加拿大老人比日本老人幸福多了,日本老人还在干年轻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苦一辈子攒了一辈子钱,全交给养老院了,这还是富裕攒够钱的人
          • 不同意,凭什么说加拿大老人比日本老人幸福多了?去暗访一下这里的政府养老院再做结论。日本老人比年轻人富绰宽裕,出手大方,就是因为他们知道钱传不下去,用不完就送国家了。
            • 日本65岁老人的贫困率是27%,加拿大是6.7%,没几个老人有钱考虑遗产传下去
              • 贫困率这么低就是因为不肯花钱,不卖房子,一个个变成了活受罪的“富人”。在日本,高档餐馆吃饭的都是老人,一个个吃“穷”了。
          • 加拿大的养老院也很贵的,每月至少四五千,政府补贴的的也要两三千吧, 等到八九十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时也要把钱都花出去的
        • 不了解日本人古了怎么纳税,是不是财产(金融投资,物业不动产投资等)都要结算后算去世那年收入交清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交一个遗产税转移财产?那样的话加拿大少一个遗产税,下一代多得到一点点
          加拿大当权者/政客打遗产税的主意,黑心烂肺啊
          •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遗产包括所有assets,房产,现金,股票,汽车,金银珠宝,手机电脑。
    • 我看先改利息随行就市,5%就付5%,现在银行存款5%,贷款出去2%,3%吃社会主义大锅饭,支撑了楼市。不让市场调节楼市,然后好意思说后代买不起房子?买不起就是不让调剂楼价搞出来了的,然后等你攒够了一铡刀。加拿大的贷款存款到息差,世界绝无仅有,疯子
      • 没读懂,请慢慢解释。是在讨论遗产税,不是房市。
        • 你们乐意遗产税的起因不就是房子涨太快,没钱娃将来买不起房子么,房子市场调剂将来娃就能买得起了。现在到付利息差,楼价只升不降。完全不同意遗产税
          • 这不是我的本意。
    • 总是惦记别人的钱。 +1
    • 放心吧选不上的
    • 刚才笑一笑的帖子怎么没有了?我刚写完回帖,你删了帖。
      • 写的和别人差不多就删了。
        • 我想说的是,你说的非常对。不仅仅华人这样,所有种族都是这样,政客就是利用这样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