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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几年前多大分校小留学生有在house fire 中去世,房东也是老中,说有几套出租房,搞学生群租房的,不知后来结果怎样

Charges have been laid against the owners of a Scarborough home that caught fire back in May, killing a University of Toronto student who became trapped 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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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房东 / 什么房客破产啊,赖租啊,损坏啊,和这比起来都是毛毛雨啦。求教,这伞险是啥险?

    ZT我儿子的同事有一套出租房着火,烧死了人。

    这个同事也没买伞险。最后律师把他家里所有的资产搜巴搜巴的一干二净,听说陪了3百万。同事自己变得一贫如洗。

    这也算是我卖掉唯一出租房的一个担心。

    儿子吓得也不敢涉足出租房屋了,竭力劝我卖掉我唯一的那个出租房。

    安安静静地安安心心地吃点股票分红养老算了。

    • 雨伞险提供超过原有个人或业主的责任险保额予更高金额的保障。此外,它也可以保障其他责任险(包括汽车责任险,房屋责任险)所无法承保的范围。 +1
      • 还第一次听说有这种保险,长知识了。
        • 一直有这种保险,值得买
        • 这种umbrella险属于再保险、一般都是给保险公司准备的、只要不非法分租,个人根本用不到,如果不放心、把limit提高到200万就可以了、况且租客也需要买自己的保险、limit最高也是200万。出了事第一保险是租客险,剩下的才轮到房东险。 +1
    • 有些房子的买家是个号码公司、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
      • 这种出了人命的话,公司的director, 平常的管理人都会被告的。
        • 被告了也不会牵涉到个人资产,只要是有限公司、责任就是有限的,最多公司破产。
          • 告director 都是告到个人的。谁会那么傻只告一个空壳公司。
            • Director被告是因为他是公司法人,跟自然人被告的无限责任是两个概念。如果是刑事罪名、那法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民事责任、告到公司破产到头了。这种用公司名义买投资房出租、隔离个人责任的形式已经存在很久了,不是最近新出现的趋势。
              • 我当然知道。出了人命,公司法人没有那么容易就完全没事的。用公司买,隔离个人责任,只针对钱的纠纷(在加拿大,再大金额的纠纷都不是事。)死了人没有那么简单的。有那么简单就逃掉了,是人都成立n个公司做任何事情了。成立个公司简单的很,花不了几个钱。 +1

                公司法人不是只承担刑事责任的,也有民事责任的。
                • 难道保险公司和律师不去调查到底是谁造成的责任?如果是租客由于用厨房不当,造成的厨房火灾,然后把自己或他人烧死了,难道也要房东承担责任?
                  • 告随便告,怎么判决是另外一回事,国内还有人自杀的,家属告路政局没有尽到保护义务的。搞不赢的官司,律师按小时收钱,何乐而不为呢。
    • 记得几年前多大分校小留学生有在house fire 中去世,房东也是老中,说有几套出租房,搞学生群租房的,不知后来结果怎样
      Charges have been laid against the owners of a Scarborough home that caught fire back in May, killing a University of Toronto student who became trapped ins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