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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一段关于描述医生对待一个快要死去的病人的态度的片段。一个医院住院医生,居然可以不采用他一个中国法学博士花费一个晚上,找到神奇的能救活他妻子的神药去医治他妻子。

“我在绝望中彻夜难眠,遂用大量时间手机查询了好多关于这种基因导致癌症如何诊治的学术论文,发现并非医生说的无药物可治,早在很多年前,中国大陆和台湾等地都用了一些药物,我把这些药的包装图片和药名“amivantamab-vmjw”“mobocertinib”截取下来,存在手机里。也查阅了不少相关医学论文,如《EGFR外顯子20插入性突變可以使用EGFR/MET雙特異性抗體amivantamab以及小分子藥物mobocertinib來治療》,等等。

总之,这病并不完全是无计可施之症,希望还是有的。

当时的时间是凌晨4点46分。

我悄悄在我妻子耳边,兴奋地说,“阿敏,有药,我找到药了。”

当时我根本没打算她能有回应,毕竟她的状态就像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没曾想,她竟然马上就有反应,可能是用尽了她所有的力量说了一句话“要!现在要!”,而且用食指捅到我的胸口,力气大到甚至令我隐隐作痛,让我颇为吃惊。

我苦笑着,说“别急,亲爱的,等天亮了,医生来了,我再跟他们讲”。

想想几个小时前,她还意志坚定,还警告我不要放弃,几小时后,经过几分钟医生的几句话,她的意志就崩解,几分钟后就被医生加大用药剂量,成了“半植物人”,没曾想又经过几个小时,听到我讲有药可用的时候,她又迸发出最后的求生意志力。

克里钦森医生昨天说有位癌症专家来找我谈话,果然,在上午9点多来了一位此前从未见过的医生,巴纳吉医生,看长相似乎是印巴裔,也是挺年轻的一位医生。

他重复了克里钦森医生昨天的话,但就在他说没有相关药物时,我拿出手机让他看我凌晨查到的两种药品名称和图片。当时,他就有些尴尬,遂承认对症药品确实是有,但其中一种药疗效一般,现在妻子的状态已来不及用了,另一种确实有效,但在美国,而加拿大还未批准使用。

我没功夫跟他们理论为什么之前说没有药,现在马上又改口承认称有药,当务之急就是求情让我妻子用上这种特效药。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年前这种药在中国就开始使用,然而与美国山水相连的加拿大到现在却用不上,如果真是如此,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托美国的朋友帮忙购买紧急寄来一些,毕竟我妻子在美国留学和工作多年,有很多在美国的朋友关心着她。

巴纳吉医生看我如此坚持,说不用这么麻烦,他说他回去就去查询一下他的私人渠道,看能不能搞到,明天告诉我结果。

然而,下午四点左右,敏病房前聚集来了好几位医生,来劝我不要再守着敏。还将一位从来没见过的专门的“临终关怀”医生介绍给我,也跟我聊了半天,我对他们所说的话并不完全理解,总之是暗示我要放手,不要一直守着我妻子。

我或堵着门,或坐在妻子病床前手拉着妻子的手,不让他们靠近小敏,也坚持不离开,找个理由,说妻子还没设立遗嘱执行人。心想,即使走,也让小敏安祥自然地走,而不需要他们用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的某种特定方式“送走”我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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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大致浏览了一下“我妻之死”一文,大家看看法学博士老公的个别做法有无不当。1: 把妻子的一页医院检验报告结果放上网;2: 录音与医生的对话。第2点不违法,安省是One-party consent rule,问题是他妻子是当事人,他是第三方。 +2
    • 当事人濒临死亡时医生不停的告诉她,治不好了,你有尊严的走吧,这做法不对。佛与上帝做的最好,念佛吧,佛菩萨会接引去西方极乐世界,祈祷吧,上帝带你去天堂,美好的祝福让濒死的人安心 +2
      • 当地教会干什么吃的?
        • 当地教会忙不过来,得提前预约 +1
      • 这边医生这样说,正常。Should doctors tell patients they're dying?

        某位肝移植患者的意见:

        Yes, if a patient is dying that he/she needs to be told. There are many things a person needs to do to prepare for death especially if they have a family dependent on them. Plus to prepare one's soul to meet an Eternal God is an important thing as well. I certainly would want time to prepare to meet my Maker.

        某位医生的经历:

        I recently had a very ill patient. He had metastatic melanoma, with tumors in his brain, lungs, adrenal glands, and a tumor in his chest that was growing into his heart.

        He was aphasic (unable to speak) because of the tumor in his brain. The neurosurgeon wanted to resect that tumor, his logic being that no matter how long the patient had left, it would suck to live the rest of his life without being able to talk.

        The patient had only had two of his four planned rounds of immunotherapy, and the oncologist was still optimistic that he might turn a corner and get better. Meanwhile, the patient looked like death warmed over.

        On the day of surgery, I sat down next to the patient and his wife, and said this exact phrase:

        “You could die today.”

        This got them both crying. I was holding back tears myself. But, I owed it to the patient to be honest with him. If he would have died in the operating room, and I hadn’t warned him because of my desire to avoid an unpleasant conversation, I wouldn’t be able to look his wife in the eyes and tell her I did my best.

        They confirmed that they wanted everything done. I gave them five minutes of privacy and silence, then took him to the operating room.

        It was not an easy case, but he survived the surgery. A few days later, when the swelling went down in his brain, he started speaking again!

        I lost contact with him after he left the hospital. Chances are, he’ll be dead in under a year. But, who knows, I hope he proves me wrong.

        • 正常但这是不对的,要死的人心理恐惧感很强,不应该告诉他,尤其最后,可以很早就告诉他,你这个病风险大大约存活多久,快不行的前几天可以告诉风险很高,但会努力的,但可以告诉家属最多一天两天 +2
          • 不告知就来不及安排小孩,资产等事宜了。西方围绕着一个人,关联法律多且重要。基本上老外没老中怕死,他们视死如归🤭 +1
            • 怎么说呢,从病人的角度来说,每一个病人应该有知情权。我20多岁在国内住了几天医院,医生连我自己的病历治疗方案都不让我看。那天我去拿床头的我自己的病例看,被医生大骂。等到出院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用了很贵的进口药,花费很多,害得我很长一段时间单位里都报销报不了。
              • 🤣 安省自己可以填表索要要自己的病历。The IPC oversees Ontario's health privacy law, the 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Under that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quest access or corrections to your health records.
            • 早告知,早安排,不要在死前一两天才告知,但死的那一刻不管老外老中心理都是恐惧的,如果不告知都存心里侥幸而不会那么恐惧,洋人整天鼓捣法律,就是不考虑实际情况 +1
      • 见我楼下贴的全文(#16058646@0),医生如果不是如实说的话,据我所知,他们会被吊销医生执照的。
        • 那是制定法律的太愚蠢了绑架了所有人
    • 医生不会追究的,毕竟人死了。法学博士是大陆法学。疑似河南人。
      • 他还没开始他的追责征程。 +1
        我的问题是: 医生与病人之间有“医患信息保密特权”,此特权在病人死亡后继续存在(美国大多数州)。In general, doctors are bound by patient confidentiality and are not allowed to disclose information about patients to anyone, including their partners, without the patient's explicit consent.
        • 先不说是否放她妻子的报告是否合法。

          我看到的是他文章里写试图索取他妻子所有的医疗报告,医院最后也没有给他。她妻子需要授权POA签字以后,他才能合理地拿到各项报告,并且依照POA条款来代替病人执行医疗方面的决定或行为。很明显他从头到尾一直是用国内的一套家属来决定医疗方式来思维的加拿大的医疗流程.当病人自己想要放弃治疗,他却不同意,他认为医生不听他的意见是无理的。这些都是违反了加拿大医疗regulation的行为。

          以下是网上找到的原文:

          第一,病历为医疗机构所有。在国外,通常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直接规定病历是医院的财产,比如加拿大安大略省《公立医院法案》14(1)规定:“由医院制作的、记录患者个人信息的病历是医院的财产(property),应由管理员进行保管。”[1]另一种是病历原件(original medical records)由医院保管,比如《美国联邦法规》§482.24(b)和(b)(3)明确规定:“医院必须保管(maintain)每个住院、门诊患者的病历,仅在遵循联邦或州的法律、法庭命令或传票的情况下,医院方能公开病历原件。”[2]


          • 没错👍 医生都没好意思说他,但心里明显对他产生了看法,而且是负面的。 +4
        • 他也不会真的去追责,只是网上说说而已。从Tracy提供的连接,还能看到他以前写的其他东西,也就是纸上谈兵而已。
          • 专业惯性🤣这里有个说法:医生不给律师婆或女律师接生。 +1
    • ZT:加拿大医生,想让你早点死?by 古老板 2024-04-18 10:54 +1

      昨天看了一篇很长的文章,是一个中国人在加拿大就医的故事,看得心里很难受。

      《我妻之死》https://digest.creaders.net/2024/04/17/2722798.html​​​​​​​

      作者的妻子在加拿大,多次体检,但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突然就被诊断为肺癌,并且在两个月后就去世了。

      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充满着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1、等待:不管是就医、检查、还是等医生的判断,都是漫长的等待,哪怕其确诊肺癌后,医生都是不急不慢的;

      2、明明有药物治疗,医生却说没有,虽然当地没有获批这种药物,但医生没有告知家属;最为疯狂的是,医生似乎根本不想治这个病人,多次建议家属放弃。病人在之前有强烈的求生意愿,但医生宣布找不到药物时,病人崩溃了,医生马上和其确认放弃治疗的意愿,并在患者同意、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马上实施了实质意义上的安乐死——大量的麻醉剂。整个过程看得很辛酸,作者对妻子的情感和面对现实的无奈,让人落泪。在评论区,甚至有个加拿大的医生认为,可能都不是癌症。我们抛开这些情绪因素,就需要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加拿大这些医生,这么希望这个病人死?甚至在家属苦苦哀求医生想办法时,医生无动于衷,直接安排临终准备。与此对应的是,我个人在数月前经历过的一次生死离别。数月前,我一位亲戚因为急性胰腺炎进入了重症监护室,家属在与医生沟通时,医生不断地在说,病人有希望,你们不要放弃,虽然费用昂贵,家族里的人,还是团结起来,一起湊钱准备坚持。但很快病情急转直下,不久医生告诉我们,没有必要了,送回家吧。数小时后,病人就离世了。

      重症监护室一天高达两万以上的费用,是一种经济利益,我可以断定医生有相应的利益动机,劝病人家属坚持,我也不否认,重症胰腺炎通过ICU的抢救有恢复的可能性,对于中国医生来说,基于专业和利益二者皆有。

      不久前,我母亲还去某大医院排队住院,排队期间,有朋友介绍了一个中医,说一定有效,母亲信中医,就抓了几千块的药,回来吃了一大半,放弃了,一点效果都没有。看来是上当受骗了。

      这个中医,面对西医都解释不清原理的帕金森病,敢于打包票说一定有效果,只是其追求商业利益的一个手段,我虽然很清楚,但母亲既然相信,并不好强烈地拒绝。

      中国和加拿大医生的表现,在这类事例面前,有一个清晰的界限。

      那就是加拿大的医生们是“神”,他们根本不在乎能从你这个病人身上是否赚到钱,甚至,对病人无比嫌弃,早点去死算了,反正治不了。

      而中国的医生们是“商”人,想尽办法让你多花钱,他们深知,处于困境中的病人们,是溺水之人,哪怕一根有一点点浮力、一点点希望的稻草,都希望抓住;

      问题来了,我们到底需要哪一种医生?

      我们先来搞清楚 ,加拿大医生们,真的是神吗?当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不管人种,不管教育背景,都有着自己的利益,他们不可能成为神。

      加拿大,是“免费”医疗的典范国家,准确地说,是公费医疗全民享受,同时,这个公费,也来源于全民交的医保和税款。

      我们深入了解这一体制,就会发现原因在哪里。

      全民医保和税款与消费者之间对医疗的无限需求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那就是必然稀缺。

      不管这个世界上繁荣到什么程度,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解决医疗问题,免费医疗都不可能实现,因为医疗是一种没有上限的消费,而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全民医保是公办的,那么,每一个人都倾向于多使用,没有人愿意少花钱,反正,花的都是那一个公有资金池里的钱。

      所以,任何公办医保,都必然需要控制费用的支出,否则就可能出现这一局面:上半年就把全年治病了。要怎么控制费用呢?通过医生进行控费。因为只有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控制着手术、是否住院、药物用什么等等一系列的支出。如果你是管理者,你会怎么做?
      1、消灭医生想多开药、多治疗的利益冲动加拿大的医生,一部分采取年薪制(不与医疗数量挂钩),一部分采取计件制(根据病人数量挂钩),或是混合制。在此次事件中,对于医生来说,病人数量之薪酬激励目标,已经达到了,因此,他是没有利益动机,让这个病人想办法活下去,或活长一点,因为与他个人利益已经毫无关系了。
      2、控制单一病种的总支出加拿大实施了DRG管制制度(注意,中国也正在实施),DRG是根据病人的主要诊断、治疗程序、年龄、并发症等因素,将住院病人分组,每组有一个支付标准。

      超出这一支付标准,就将对医生进行处罚,在中国严重的需要医生自己支付超出费用,也即,医生看病,是有可能自己要亏损的。

      这种预付费用的目的是,每一个病人使用医院的床位的时间受到制约的,鼓励提高患者周转率。

      他必然导致医院过早出院病人,降低服务质量。同时,DRG也会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贵的药,就不能用了,否则会有后果。

      医生急着让病人去死,因为这张床不能用太久。你用太久,就会导致医生受罚。

      这一现象,中国现在也出现了,就是医生们主动将病人赶出病床,让这个医院指标到了,你不能再住下去了,你去别家医院吧。

      对医疗总支出的控制,最后只有一个结果,随着全民医保的资金困难程度的增加,医疗质量不断地下降。

      为什么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出现大量排队的现象,随便做一个检查都需要排队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因为只有通过排队,才能减少需求和支出。

      肺腺癌,其实做一个肺部CT就能在早期发现,甚至是可以痊愈的。

      在这种医疗体制中,你想拍CT想不容易。

      你在加拿大要做体检,一般是找家庭医生,他做的体检是测量心跳、呼吸、血压,体重并进行了仔细的听诊和触诊,态度的确一流,但内容仅限这一些。

      如果你想做CT、B超,不好意思,不能做。没有正当的理由,家庭医生不会开具这些检查,如果开了,有处罚,这叫滥用政府医保资金。

      如果自己想做,找私立去,加拿大私立医院做一个核磁的费用是1600加币(9000人民币)左右,CT是8000元左右,再加上医生的诊疗费,去一次私立,仅仅见医生,做个体检,大几万就没了。

      公立医保,不让你做,私立医院,你做不起。这就是现实。

      加拿大的财政支出中,医疗支出占比超过了40%,也即,已经没有上升的空间了,那么,管控费用支出,降低质量,就是一个必然。

      这是任何一个全民医保管理者,必然会实施的一种举措。更严重的是,医生们也有巨大的风险。

      加拿大实行无过错医疗责任制度,这意味着在医疗事故中,医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

      这就让加拿大的医生,对任何重病患者,倾向于保守治疗。如果努力寻求新方案、各种手术来解决病人的问题,万一失败,哪怕没有医疗过失,也有可能需要赔偿。

      医生们需要购买昂贵的医疗意外保险,以应对这种情况。同时,他们对于重症、复杂患者,拒之于门外,宁愿患者去死,总不能让医生自己有风险。

      万一出了事,医生还得准备花几个月的时间出庭,即使有医疗事故保险在,他们也不愿意干这种事。你可以看到,加拿大的医疗体制,正迎合了一部分中国人的想法,医生不能以赚钱为目的 。是的,他们不想赚你的钱了,那就希望你早点死。你不能指望一个医生,面临着费用约束、病床周转率约束、医疗官司风险的情况下,以自身利益为代价,为患者解决痛苦。

      那么,中国唯利是图的医生,是否就是更好的选择呢?

      仅从边际改善的意义来说,毋庸置疑,因为海外的华人早有共识,有病赶快回中国,哪怕全自费,哪怕有过度诊疗的风险,但起码对方是想治好你的病的。在一些有部分自费的医疗体制下,医保报销后自费的金额,都远高于国内的诊疗费用,比如美国。一个病人要花多少钱,其实是非常主观的,其实病人和家属是有选择的,医生唯利是图,并不会导致市场混乱。

      有一个卖羽绒服的人,建议你买高达几万块的羽绒服,说可以在极寒天气下保命,你会买吗?一般人不会,我们知道对方想赚钱,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消费目的。我亲戚进ICU,我也参与了家庭会议,讨论要不要花钱救他,过程中,大家将凑起来的几十万,当作一种情感消费,不管有没有希望,我们都愿意花这笔钱,你不能说这种消费就是错的,他是人类正常的情感。

      大家认为,如果不救 ,会留下永远的遗憾。ICU的医生鼓动我们救,或要求我们放弃,都不会影响我们的决策 。同样的,当家庭找不到经济来源支撑这笔消费时,不管医生怎么说,家庭放弃也是很正常的,人要消费总是受到已有的财产之限制的。

      多年前,魏泽西事件引发舆论风潮。但这件事的本质是,多家大医院医生告诉其家属,没有希望了,现有科学没法治,但是病人太年轻,家属不愿意放弃,于是市面上一切有可能的医疗手段都要去尝试。最后钱花了,人还是没保住。

      正如我也无法反对母亲用中药,因为各种症状带来的痛苦,无法解决,人们就会想办法寻求各种偏方,哪怕是安慰剂,也能带来希望。

      人最痛苦的是没有希望,身上的病痛,看到一个人说有希望,就会扑过去,哪怕理智上知道,希望渺茫,但万一有用呢?有人说是这些人不懂科学,这种评论有一定的道理,但人要活下去,总需要给自己未来的生命赋予意义,若是在痛苦中过完余下的日子,很多人难以接受,这些没用的治疗手段,也是他们的希望之一。正如,我在科学上反对中医,但在市场是支持中医,甚至请个道士来作法,我都是支持的,任何人,都可以采取自己想要的手段来安慰自己、给自己希望。

      唯利是图的医生,一点也不可怕,因为我还可以选择,我可以比较,面临大病,我会全网搜索各个医生的评论,会动用人脉打听医生的医术和能力。甚至我母亲的帕金森,我看过的专业资料和论文都一大堆。在一个信息如果普及的社会,哪有什么信息不对称,久病成医的患者多的是,以前天涯论坛有一个天涯医院,挺好的,各种不同病症的患者,在上面书写自己的诊疗过程,部分患者极其专业,对不同的药都能清晰说明其作用及后果。

      医疗这种消费,具备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哪怕你选择了全中国最好的医生,也有风险,不过是通过各种手段来减少风险罢了。今天的中国,正在向着加拿大的方向迈进。他们以为,消灭医生的利益动机,就能在减少医保费用的同时,还能保持好的医疗质量,想什么呢?

      这种忽视人性的乌托邦医疗体制,最终只会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医生不想治你,拿份旱涝保收的工资算了。只有让医疗保险市场化,让医生市场化,消灭医疗市场中的一切管制,才能让一个健康的医疗市场出现。否则,中国就是下一个加拿大。

      • 有一定道理,但太绝对化了。我不相信医生会为了自己工作便利盼着病人死。我自己如果帮别人修好了电脑都会非常高兴,比自己得了个新电脑还高兴。心同此理,只要他还是个人,一个医生怎么会不盼着治好病人? +4
        • 总的资源有限,取舍是必需的。而且医生没多少权限,各项规章很明确,除非遍故事才能突破,医生不熟费这劲干嘛呢? +1
          • 现在医疗经费紧张,病重的治好的概率低的肯定被放弃。做个检查就要等好几个月的,本来就是拖延时间的策略。 +2
      • “否则,中国就是下一个加拿大” LOL +9
        • 迷之自信 +2
      • 看到你链的文章了。推特上也有人谈此事,跑到肉联看到你们也正在讨论😁
        • 如果看到有点深度的文章,大家看到了都贴过来分析分析呀。 +1
          • 好呀😄
            • 这个案里不仅仅可以讨论癌症的医疗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中西方医疗体系的游戏规则的差异,以及到底中加美哪个国家医疗体系更好的一个案例。
              • Indeed. 发现有中国法律法学背景的人在西方遇到问题,处理问题时思维差异特别突显。 +4
                • 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有本质冲突
      • 这篇写的很中肯,是这么回事。
        • 不相信。我个人的经历是不想做的检查,接连不断的来信催我做,比我自己还认真负责。人呀,一生病就容易疑神疑鬼的。 +1
          • 你是到了年龄来才来催你做检查,很多年轻人得癌就是不给检查,最后变成晚期的。然后到了老年再得癌,又是另一种办法,拖着不手术,没等到手术就可能完了。
            • 这是你的直接还是间接经验? Too much hearsay. +3
              • 年轻人那个新闻里报道的,20几得了乳腺癌,医生不给测,老年人那个是我朋友的妈妈,查出来胃癌,手术排三个月,没到时间人就走了。
                • 不要用个例,用统计数据说明问题更科学。 中国人均预期寿命77.93岁( 2022年, 新华社), Canada/Life expectancy 82.60 years (2021)。这么说中国医生比加拿大医生更想让病人死?!
                  • 中国的医生要你钱,过度治疗死,加拿大的医生要控制医疗费,能不治就不治,听天由命呗。寿命长和生活条件有很大的关系,中国还有很多贫困地区,十几亿人的平均和发达国家加拿大几千万人平均比没意义,应该和中国发达地区上海北京单独比,才有比较性。
                    • BTW,查了一下,上海北京也人均80+了。 -cookie321(cookie) 北上广人的平均寿命目前还是低于加拿大,是不是我的说法依然成立?个体医生水平是一回事,主观故意想让病人早死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2
                      • 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海的人均预期寿命值最高,为84.11岁。影响健康和长寿的因素有很多,其中,饮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 牛👍 那上海人移民加拿大或美国是不是脑子灌水了? 美国人均寿命United States/Life expectancy 76.33 years (2021), 西方发达国家中较低的,是不是说明美国的医生比加拿大医生更心狠手毒?都没上海医生有水平?
                          • ‘’统计显示,
                            香港男性的平均预期寿命由1991年的75.2岁增加至2021年的83.2岁,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则从80.7岁上升至87.9岁‘’ 照你的逻辑,在这里的香港人脑子更进水?寿命长短现在主要是生活条件,美国人贫富差异巨大,再加上各种枪支毒药问题,这样比较有啥意义?再说医生能决定寿命长短?不生病的都寿命长吧,一天到晚去看医生的能活的长?
                            • 上海也发生香港百万人上街大游行那种事了?你是为辩而辩?
                              • 你才是吧,从医生讲到寿命,现在讲到百万打游行?这个和医疗,医生,寿命的关系在哪里?香港人移民都几代人了,难道你认为都是新移民?
                                • 从一开始用个例背书“ 加拿大医生,想让你早点死”的观点,到把中国的北上广单摘出来与美加对比,到最后是你先又把香港挤进讨论中来。膝关节运动性受伤,在上海看医生给我开的是一点作用都不起的一堆又西又中的药,在加拿大家庭医生给开MRI. 我的个例说明了什么?
                          • lol, 一进超市,经常听到有人说上海话。或者我们说上海话的时候,有人看着我们。
                  • 国内一线城市医疗条件算还可以的,看病诊断手术的速度比这边快不少。像俺老妈这种退休N年的单位还组织每年定期体检,项目也比这边做的多和详细…但三四线乡镇到山区,医疗条件肯定就一级不如一级了。BTW,查了一下,上海北京也人均80+了。
                    • 大多数加拿大移民在加拿大的社会阶层差不多就相当于中国边远农村的农民,活82.6岁。有社会地位有资源的加拿大活100岁🤣 +1
                      • 也有不少有钱人受不了这边的轮候时间,选择南下就医保命….
                    • 提问:上海北京如果独立列出来,是不是人均GDP都可以赶上加拿大了?
                      • 赶不上,上海2万多,比北京高,加拿大有5万多。
                        • 上海的农民和外地人给拖后腿了吧?上海的这个平均年龄应该是有医保的。没医保的上海农民应该也不少,外地去上海打工的,就更别说了。那食物链最最顶端的一群人和加拿大平均水平比较,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 现在上海找不是外地人已经不容易了,外地人工资都高的很。
                          • 中国人口结构,城乡区别和加拿大沒法比,不知道你多久沒回国了,上海的情况不了解,俺老妈请的广西壮族阿姨也是有医保的…,俺们那里的乡镇亲友都是有医保的,就是县城的医院条件医生水平比不上市级的,要公平,拿上海对标多伦多,温哥华对标北京吧。
                            反正土豆这几年也是大开国门,收留不少外来的….来拖我们的后腿。。。
    • 借你的贴,再给一个前几天看到病人是否有病情的知情权的中加对比贴 +2

      生活在海外,加拿大亲人患重病是否应有知情权?

      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庄沈文  2019年高口碑美国电影《别告诉她》(The Farewell)改编自华裔导演王子逸的家事,讲述了一个善意亲情谎言的故事。

      影片女主角Billi从小在纽约长大。一天她从父母那里得知,生活在国内的奶奶被诊断出来是癌症晚期,恐怕所剩时日不多。对此,远在国内的家人及Billi生活在美国几十年的父母,都一致认为不能如实把病情告诉奶奶。全家人策划以表弟的婚礼为借口,希望全家所有人回来见奶奶最后一面。Billi在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之下,尽管和家人们一起隐瞒奶奶患重病的事实,但在美国长大的她一直认为奶奶有权知道自己真实的病情。

      移民到一个新的国度,人们都想入乡随俗,尽快融入那里。可是,对大多数美国加拿大华人来说,面对诸如亲人患重病的情况,恐怕很难做到入乡随俗,就像影片中Billi的父母,他们即使移民到美国几十年,却依然秉承着中国式思维,并将中国式亲情谎言进行到底。

      其实,秉承着这种中国式思维的华人移民,特别是第一代移民,不但在美国存在,在加拿大等海外各地也同样存在。

      一个移民到温哥华十多年的朋友,曾跟我讲述过自己的父亲在国内及在温哥华治疗癌症的不同经历。  朋友说,那年他刚移民到温哥华不久,家人电话告诉他父亲在医院检查中发现肺部有肿瘤,只是还不确定是良性还是恶性的。听到这个消息,朋友立即向公司请假,一张机票飞回国内。

      等朋友赶到医院,父亲的病情也水落石出了。医生通过穿刺活检,确诊其父亲患有肺癌,必须尽快手术切除。

      在国内,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病人被诊断出患有诸如癌症等重病,医生是不会把真实病情告知患者,而是第一时间如实通知患者家属,让患者家属决定如何处理。

      面对这种情况,患者家属当然对患者更是守口如瓶。许多人觉得,恐惧是一把杀人刀,亲人如果知道自己患此重病,势必产生恐惧心理,导致郁闷寡欢和身体状况急转直下。而如果隐瞒实情,亲人会依然如故地快乐的活着。

      话说朋友得知父亲的诊断结果后,便背地和医生商量,统一口径告知父亲是良性肿瘤。那个医生也是善于配合,当着其父亲的面说,“老爷子,检查结果出来了,是良性肿瘤,切掉了就啥事没有。”

      一听说是良性肿瘤,朋友说父亲自然没有恐惧感,并愿意接受手术。  手术很成功。医生将肿瘤切除得很彻底,也没有发现扩散的迹象。

      手术之后,为了消除父亲的疑心,朋友没有让父亲采用化疗的方法,而是与医生商量选择服用中药跟踪治疗。

      也许由于病情发现较早,手术做得彻底,多年之后,朋友的父亲到医院复查,竟安然无事 。在其父亲的记忆里,除了那刀口的疤痕提醒他曾做过良性肿瘤手术,全然不知自己曾患有肺癌。亲情的谎言使父亲顺利地渡过了难关。

      后来,其父亲也随朋友移居到了温哥华。朋友说,或许是造化弄人,父亲来到温哥华没几年,又被检查出癌症。那时,不知何原因,其父亲时常便血,有一天竟因失血过多导致突然昏迷,朋友迅速叫来了救护车将父亲送到了医院。医院马上将其父亲安置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救治、检查。

      循序渐进,医生从开始使用常规仪器检查,到最后采用最精密的仪器检查,几天后,其父亲的病因终于查了出来。那天,一个值班护士在病房里当着朋友和其父亲面说,检查结果是结肠癌,需要准备手术。

      当时,朋友不仅被这一残酷的检查结果所惊呆,更被那个口无遮拦的值班护士所激怒。他当即想质问她,怎能当着患者的面告知检查结果呢,这将给患者带来多么大的危害?等他转念一想,她说的是英文,这对于一点英文不懂的父亲等于白说,才算打消了怒气。

      许多人抱怨在加拿大治疗等待时间太长,但朋友说其父亲很幸运。在检查结果出来几天之后,其父亲就被医院安排手术。虽然时间排在后半夜,但手术很顺利。

      术后,经过几天的住院观察,其父亲终于出院了。  再之后,其父亲便是服药化疗和定期去医院接受专科医生检查。  在以上所有治疗进程中,朋友始终隐瞒其父亲的病情,而其父亲也始终以为自己是肠息肉手术。朋友善意的谎言,一直使其父亲蒙在鼓里。

      朋友只是感觉,这种善意的谎言在国内可以大行其道,因为医生和护士可以跟你“同流合污”编造谎言,但在这里却有些行不通。

      一次,朋友领着其父亲去见专科医生。专科医生询问其父亲癌症手术后身体的恢复状况,朋友代为其父亲做翻译。朋友对专科医生说,他并没有如实告诉其父亲患了癌症,专科医生当时大为恼火。他认为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对患者隐瞒病情是不合理的。他甚至以此为由,不想继续为其父亲看病,经朋友好说歹说总算平息了这场由善意谎言引起的风波。

      不容置疑, 身在海外,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拥有知情权。可是,面对着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当亲人身患重病是如实告知,还是秉承善意谎言的中国式思维,这对于华人移民,特别是第一代移民,不能不说是个艰难的抉择。

      2019-12-04 14:41:20 BCbay

      • 🤣👍 估计是文化差异,暂不了解有无法律法规的责任。Death is part of life. 多数老外把死看成是进天堂见上帝。还有就是病人的很多家事尤其是资产,小孩等事宜的安排需要有个时间表。
        • 他说他老婆同意以后,医生立马1-2分钟一针下去就弄死她老婆了。我怎么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再来查查他那部分原文贴过来大家一起分析分析。他是不是想说医生是明着医治,暗里有意杀人?医生真会这么做?还是他夸大了,有意编造撒谎了?

          “我一边与医生争论,喊着不,张敏却用虚弱的力气训斥我,不让我干扰医生。克里钦森医生说了一句“我听到敏的决定了,而且很清晰”,随后他头也不回就去给护士开药,走之前另交待明天会有一位曼尼托巴省这方面的癌症专家来向我亲自解释。

          不到几分钟。护士就把药都打到我妻子胳膊上了,从此,我妻子就一直呈现在一种“半植物人”状态,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接着,护士们所有的医疗监视设备都拔的拔,撤的撤,心率血氧呼吸心电图等等指标全看不到了,把输液装置也移走了,换掉了高压呼吸面罩,并调低了进氧量。我眼睁睁地看着护士熟练麻利的动作,而无可奈何,内心凄凉空虚。”

          • 唉,speechless 。不就是加大吗啡用量以减轻疼痛吗?法学博士表达很不match 他的教育背景。 +3
            • 还有这一段关于描述医生对待一个快要死去的病人的态度的片段。一个医院住院医生,居然可以不采用他一个中国法学博士花费一个晚上,找到神奇的能救活他妻子的神药去医治他妻子。

              “我在绝望中彻夜难眠,遂用大量时间手机查询了好多关于这种基因导致癌症如何诊治的学术论文,发现并非医生说的无药物可治,早在很多年前,中国大陆和台湾等地都用了一些药物,我把这些药的包装图片和药名“amivantamab-vmjw”“mobocertinib”截取下来,存在手机里。也查阅了不少相关医学论文,如《EGFR外顯子20插入性突變可以使用EGFR/MET雙特異性抗體amivantamab以及小分子藥物mobocertinib來治療》,等等。

              总之,这病并不完全是无计可施之症,希望还是有的。

              当时的时间是凌晨4点46分。

              我悄悄在我妻子耳边,兴奋地说,“阿敏,有药,我找到药了。”

              当时我根本没打算她能有回应,毕竟她的状态就像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没曾想,她竟然马上就有反应,可能是用尽了她所有的力量说了一句话“要!现在要!”,而且用食指捅到我的胸口,力气大到甚至令我隐隐作痛,让我颇为吃惊。

              我苦笑着,说“别急,亲爱的,等天亮了,医生来了,我再跟他们讲”。

              想想几个小时前,她还意志坚定,还警告我不要放弃,几小时后,经过几分钟医生的几句话,她的意志就崩解,几分钟后就被医生加大用药剂量,成了“半植物人”,没曾想又经过几个小时,听到我讲有药可用的时候,她又迸发出最后的求生意志力。

              克里钦森医生昨天说有位癌症专家来找我谈话,果然,在上午9点多来了一位此前从未见过的医生,巴纳吉医生,看长相似乎是印巴裔,也是挺年轻的一位医生。

              他重复了克里钦森医生昨天的话,但就在他说没有相关药物时,我拿出手机让他看我凌晨查到的两种药品名称和图片。当时,他就有些尴尬,遂承认对症药品确实是有,但其中一种药疗效一般,现在妻子的状态已来不及用了,另一种确实有效,但在美国,而加拿大还未批准使用。

              我没功夫跟他们理论为什么之前说没有药,现在马上又改口承认称有药,当务之急就是求情让我妻子用上这种特效药。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年前这种药在中国就开始使用,然而与美国山水相连的加拿大到现在却用不上,如果真是如此,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托美国的朋友帮忙购买紧急寄来一些,毕竟我妻子在美国留学和工作多年,有很多在美国的朋友关心着她。

              巴纳吉医生看我如此坚持,说不用这么麻烦,他说他回去就去查询一下他的私人渠道,看能不能搞到,明天告诉我结果。

              然而,下午四点左右,敏病房前聚集来了好几位医生,来劝我不要再守着敏。还将一位从来没见过的专门的“临终关怀”医生介绍给我,也跟我聊了半天,我对他们所说的话并不完全理解,总之是暗示我要放手,不要一直守着我妻子。

              我或堵着门,或坐在妻子病床前手拉着妻子的手,不让他们靠近小敏,也坚持不离开,找个理由,说妻子还没设立遗嘱执行人。心想,即使走,也让小敏安祥自然地走,而不需要他们用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的某种特定方式“送走”我妻子。”

              • 👉“ 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年前这种药在中国就开始使用,然而与美国山水相连的加拿大到现在却用不上。” 他可以放狗查,而且他还有朋友在美国行医,也可以询问。 +1

                New medicines are only accessible by the public after they have been granted regulatory clearance by a jurisdiction’s responsible body, such as Health Canada,

                We find considerable delays in the approval of new medicines in Canada in comparison with acc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 这个很简单,卫生部长是个华人男变女,配合土豆买多疫苗,拖延调查病毒起源,没空干正事。多伦多政客看疫情一来天天打鸡血,跑武汉鸭脖店打卡不戴口罩照相
                  • 现届政府主要官员都是些神经病,我一看他们几个的样儿,一听他们说话就立马有看心理医生的需求😬
      • 那个男的在加拿大是干啥工作的? +1
        • 在家带孩子,夫人出去工作挣钱。 +1
          • 夫人一人得养5口人啊 +1
            • 妇女能顶整边天
        • 送菜哥博士版。在家带3个孩子比去大统华打工更省。所以他们选择男人在家带娃。 +1
    • 对有些国人来说,是不拿你说的隐私当回事儿的,这里反疫苗的不都是把自己周围的亲朋好友,中国的,外国的,各种疾病,癌症,死亡的,都拿出来说么,而且还对死因很清楚,必须mRNA+涡轮,正常人要是不信,ta们还宁愿天打雷劈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