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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谋杀 VS 二级谋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猪场碎尸案这几天终于判了。虽然还存在上诉的可能,但从目前的结果看,被告肯定要坐一辈子监狱了。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大众关注的大概就是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和二级谋杀罪名成立了。

在加拿大,谋杀罪名分成两级,一级谋杀和二级谋杀。法律条文对一级谋杀和二级谋杀有比较详细而饶嘴的定义。本人不是法律界人士,只从自己的理解来试举几个例子说明:

1. 甲欠乙一百块钱,乙向甲逼债。甲于是买了把刀,约乙到家中讨论还钱事宜。等乙进门以后,把乙一刀刺死。这是一级谋杀罪,有计划有动机。

2. 甲欠乙一百块钱,乙向甲逼债。甲约乙到家中讨论还钱事宜。在谈判过程中双方言语不合,甲于是动了杀心,趁乙不备拿刀把乙一刀刺死。这是二级谋杀罪,没计划有动机。

3. 甲欠乙一百块钱,乙向甲逼债。甲约乙到家中讨论还钱事宜。谈判过程中双方起了争执,争斗中甲拿刀把乙一刀刺死。这是杀人罪,没计划没动机。

以上是谋杀罪和杀人罪定义的大原则,还有几种情况,符合一级谋杀的定义:

4. 乙是警察,甲故意杀死了乙。这是一级谋杀罪。
5. 甲先绑架了乙,然后杀死了乙。这是一级谋杀罪。
6. 甲被丙雇佣,然后杀死了乙。这是一级谋杀罪。

当然,以上都是理论和假设,实际的案子要看具体的证据和控辩双方的攻防过程。

以这次的农场碎尸案为例。从大众观感上看,这案子判成一级谋杀罪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最后陪审团判了二级谋杀罪,让人大跌眼睛。但仔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我没有仔细关注过这个案子,仅从最近一两天的新闻来判断。检方的证据很有可能不够支撑一级谋杀罪,甚至二级谋杀都存在无罪的可能性。

首先,陪审团最后判定一级谋杀不成立而二级谋杀成立,说明检方同时控告了一级谋杀罪和二级谋杀罪这两项罪名。一般如果检方的证据非常强的话,一级谋杀就可以了。但检方可能担心如果一级谋杀不成立的话,被告最后就是无罪释放,所以同时控告二级谋杀作为双保险。

从最后的结果看,二级谋杀也确实成了检方的保险。其实如果从陪审团心理分析的话,如果有一级谋杀和二级谋杀两项罪名,在证据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陪审团会倾向于判轻罪。但针对本案,如果检方冒险只控告一级谋杀的话,陪审团在不认为被告无罪的情况下,也有极大的可能会判一级谋杀有罪。但因为六项谋杀控罪加起来,两级谋杀其实最后判的结果实际上没有区别,所以检方不会去冒这个险。

其次,在陪审团最后讨论证据的时候,他们询问法官if it concluded Pickton was involved "indirectly" could it find that he caused the death of any or all of the women.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有至少一个陪审员在当时认为,双方的证据显示,被告可能是"indirectly"涉案。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了,检方的证据没有强到让所有的陪审员都没有疑虑。

法官稍后跟陪审团解释:they were required to find Pickton killed the women or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ir deaths. 则说明检方的证据仍旧能够使陪审团相信,被告至少是"actively participated" 涉案。

总的说来,这个案子的辩方律师是比较厉害的,成功的打掉了一级谋杀的罪名。而对检方和受害人家属来说,二级谋杀罪名成立,也是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结果。

最后提一下,而在美国一部分州,这种系列杀人,就属于一级谋杀的定义。如果加拿大也是这样的话,这个案子根本没有讨论二级谋杀的余地,直接就是一级谋杀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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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一级谋杀 VS 二级谋杀
    • good thought and good reading..:) way to go!
    • 辩方律师确实厉害,控方的几个主要证人都被他证明不可靠。无奈物证太多,我觉得陪审团的思维是:既然在养猪场搜出那么死者遗骸、遗迹之类,Picton 肯定与杀人托不了干系。只是他脑筋不好使,犯罪过程有很多不明不白的地方,所以给个二级。
    • 谁说二级谋杀罪要做一辈子牢?只不过是自动判终身监禁,10年内不准假释。
      • 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数罪并罚。第二,二级谋杀罪是10~25年不准假释,具体量型法官要根据检方意见和受害人陈情来决定。
    •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陪审团的作用是认定事实,而不是量罪定刑,所以,陪审团是不会给嫌疑人定罪的。
      • 陪审团定罪,但是不量刑。
      • 看怎么定义“定罪”了。检方提出各项起诉罪名,陪审团决定各项罪名是否成立(On the charge of 1st degree murder of xxx, we found defendant not guilty, On the charge of 2rd degree murder of xxx, we found defendant guilty.),法官最后根据定罪的罪名量型。
        • In common law countries such as Eng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the role of the jury is often described as the finder of fact
          In common law countries such as Eng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the role of the jury is often described as the finder of fact, while the judge is seen as having the sole responsibility of interpreting the appropriate law and instructing the jury accordingly.
          In Canada, juries are also allowed to make suggestions for sentencing periods and at the time of sentencing, the suggestions of the jury are presented before the judge by the Crown prosecutor(s) before the sentence is handed down.
    • "而对检方和受害人家属来说,二级谋杀罪名成立,也是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结果。"??? Are you kidding?!
      • 我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听到CBC采访受害者家属,给我的感觉。
    • 这里的体系,是一个Law system, 不是一个Justice System,我不只从一个电台或者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说法。。。。中午和同事聊天,7,8个人一致觉得一颗子弹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浪费钱不值得
    • 他不用出来了, 这是前6个, 后面还有20个谋杀罪, 这家伙一共杀了49个人. 即使每个判一年, 他下次出来,也是一百岁以后了.
    • 想起了陈敏的二级谋杀定罪,也不算轻了。
    • 如果甲欠了49个人各一百块钱,第一个人向甲逼债, 被甲利用家中的刀刺死。之后居然没人发现, 尝到甜头之后, 甲又相继邀请了另外48人,用家中的刀一一刺死。第一个没有预谋,后面的48个就不能说没有预谋。应该判一级谋杀。
      • 律师说他在杀另外48个的时候精神疲惫,神志不清,所以不是故意的。
    • 本案没有直接证据(人证,物证)直接把他联系到任何死者。但是几十个人埋在他家院子里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的。大家只是毫无疑问地[认为]是他杀的(circumstantial evidence)。
      这样说来真相有很多可能。可能不是他亲手杀的。但是他对所有发生的杀人案至少是知情。考虑到大部分重大案件都会有上诉。判二级谋杀后他上诉的胜诉几率基本就趋于零了。无论是检方,辩护,庭审都是花纳税人的钱。从经济上考虑,稍微的轻判是最省钱的结案方案。

      对于他个人,虽然法律有最少10年假释的provision,但是6条人命加起来就跟一级谋杀一样了。

      这是第一批审判的6位死者。第二批还有20名死者家属等着justice to be served。
    • 评得很好.
    • 仔细研究了一下, 他肯定是终身监禁, 判决只是调整一下假释的时间, 从10年到25年. 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是加拿大刑法的上限. 不过,这种人到期申请假释,不见得能被批准. 现在已经有一个类似的家伙在里头住26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