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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谈加拿大新法的诸多变化 (内详)——转自心意网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新移民法已经实行一周了,除了技术移民定为75分,其他的变化大家可能还是有一些疑问,以下逐条解释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

一.亲属移民的担保问题

  在旧的移民法中,你的亲属移民过来,你要替他们担保十年。在新法中,只要求你做三年的担保。

  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担保你的亲属移民成功了,那么你仍然还是要担保他十年,不会按照新法的三年改变。

  二。亲属探亲的问题

  在旧移民法中,如果你有亲属要来加探亲,你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在新法中,没有这么多的要求了,只要求你提供当年的报税表这一项。你的收入要求没有什么变化。

  三。入籍与保留身份问题

  入籍其实没有什么变化,在这里提出来,只是作为提醒。永久居民要入籍的话,他要在加拿大四年内连续住满三年,也就是要在加拿大连续住满1090天。因为允许你一年有一个月的假期,所以,实际上你住满1000天就可以申请入籍了。

  对保留身份的问题,新法是这样规定的:永久居民要在加拿大每五年住满两年。请注意,是每一个五年,要住满两年。如果你第一个五年住满了两年,而第二个五年没有,在换发枫叶卡的时候,移民官有权取消你的移民身份。这一点非常重要。

  另外,在你入籍以后,枫叶卡要收回。

  四。返加证的问题

  新法中已经没有返加证的规定。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持有返加证,那么,在返加证有效期内,你仍然被视为在加拿大境内,这段时间,仍然可以算在五年内住满两年的那两年中。返加证一直可以用到2004年6月28日,但是要保证它在有效期内。

  五。枫叶卡

  关于枫叶卡的问题,以前的帖子已经介绍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我只说一下比较重要的方面。

  1。枫叶卡的申请
只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到时候需要的申请文件包括,护照,照片(近照,照片背后要有照相的时间地点),填写一些表格,你的签名,需要的东西很多,大概十几样,填好了寄出去。注意,办卡的时候,不会收你的护照和移民纸。

  在领枫叶卡的时候,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取,而不是移民局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你(此消息来源于加成移民公司),这也是移民局把关的一个措施。

  2。枫叶卡的使用

  枫叶卡和移民纸一样,只是一份能证明你身份的旅行文件,它包含了你的所有的个人信息。 在出境的时候,枫叶卡没有什么纪录。但是在入境的时候,移民官会察看你的枫叶卡,从你现在入境的时间算起,过去的五年内你有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两年。如果没有,移民官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当然,你可以有你的理由上诉,如果你认为你入境会遇到类似麻烦的话,你要提前准备好你的理由和相关资料,以便向移民官解释。

  3。离境问题

  在你申请完枫叶卡,还没收到卡以前,你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一定要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回来,否则过了期限,你就进不来了。

  4。发放时间及顺序

  发放时间以前说过了,这里说说发放顺序的问题。

  枫叶卡的发放顺序,是以你登陆时间来定的。登陆时间越早,越早得到枫叶卡。新登陆的移民,在拿到卡以后,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你要算好再入境的时间,不要违反了五年内住满两年的规定。

  六。境外居住时间的问题

  1。如果你是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出去的,你及你的配偶,都可以视为在加拿大居住。

  2。如果你的配偶已经是加拿大公民,而他/她在境外工作,你随行,也可视为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以上情况,可以不必遵守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两年的规定,因为境外时间已经算在内了。

  这个优惠的前提是,这个公司,是一个真正运作的公司,有生意往来的公司,交税的公司,而不是为了享受这个优惠而注册的 Paper company。

  七。移民申请的细节变化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新移民法正式生效,除相关申请条件发生变化外,申请费用亦有所变动,统一上调了50加元。商业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1,050加元(合人民币5,750元),独立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550加元(合人民币3,000元)。

  随行家属的申请费用也上调了50加元,可随同父母移民的子女的年龄已变更为22周岁。

  具体费用如下:

  移民申请
  主申请人 -独立移民- $550
  主申请人 -商业移民 $1,050

  随行家属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 $550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 $150

  永久居住权费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 $975

  此外,新的申请表格也已出台,申请人须按有关移民部的规定填写并递交新申请表及相关的材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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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细谈加拿大新法的诸多变化 (内详)——转自心意网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新移民法已经实行一周了,除了技术移民定为75分,其他的变化大家可能还是有一些疑问,以下逐条解释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

    一.亲属移民的担保问题

      在旧的移民法中,你的亲属移民过来,你要替他们担保十年。在新法中,只要求你做三年的担保。

      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担保你的亲属移民成功了,那么你仍然还是要担保他十年,不会按照新法的三年改变。

      二。亲属探亲的问题

      在旧移民法中,如果你有亲属要来加探亲,你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在新法中,没有这么多的要求了,只要求你提供当年的报税表这一项。你的收入要求没有什么变化。

      三。入籍与保留身份问题

      入籍其实没有什么变化,在这里提出来,只是作为提醒。永久居民要入籍的话,他要在加拿大四年内连续住满三年,也就是要在加拿大连续住满1090天。因为允许你一年有一个月的假期,所以,实际上你住满1000天就可以申请入籍了。

      对保留身份的问题,新法是这样规定的:永久居民要在加拿大每五年住满两年。请注意,是每一个五年,要住满两年。如果你第一个五年住满了两年,而第二个五年没有,在换发枫叶卡的时候,移民官有权取消你的移民身份。这一点非常重要。

      另外,在你入籍以后,枫叶卡要收回。

      四。返加证的问题

      新法中已经没有返加证的规定。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持有返加证,那么,在返加证有效期内,你仍然被视为在加拿大境内,这段时间,仍然可以算在五年内住满两年的那两年中。返加证一直可以用到2004年6月28日,但是要保证它在有效期内。

      五。枫叶卡

      关于枫叶卡的问题,以前的帖子已经介绍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我只说一下比较重要的方面。

      1。枫叶卡的申请
    只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到时候需要的申请文件包括,护照,照片(近照,照片背后要有照相的时间地点),填写一些表格,你的签名,需要的东西很多,大概十几样,填好了寄出去。注意,办卡的时候,不会收你的护照和移民纸。

      在领枫叶卡的时候,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取,而不是移民局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你(此消息来源于加成移民公司),这也是移民局把关的一个措施。

      2。枫叶卡的使用

      枫叶卡和移民纸一样,只是一份能证明你身份的旅行文件,它包含了你的所有的个人信息。 在出境的时候,枫叶卡没有什么纪录。但是在入境的时候,移民官会察看你的枫叶卡,从你现在入境的时间算起,过去的五年内你有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两年。如果没有,移民官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当然,你可以有你的理由上诉,如果你认为你入境会遇到类似麻烦的话,你要提前准备好你的理由和相关资料,以便向移民官解释。

      3。离境问题

      在你申请完枫叶卡,还没收到卡以前,你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一定要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回来,否则过了期限,你就进不来了。

      4。发放时间及顺序

      发放时间以前说过了,这里说说发放顺序的问题。

      枫叶卡的发放顺序,是以你登陆时间来定的。登陆时间越早,越早得到枫叶卡。新登陆的移民,在拿到卡以后,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你要算好再入境的时间,不要违反了五年内住满两年的规定。

      六。境外居住时间的问题

      1。如果你是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出去的,你及你的配偶,都可以视为在加拿大居住。

      2。如果你的配偶已经是加拿大公民,而他/她在境外工作,你随行,也可视为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以上情况,可以不必遵守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两年的规定,因为境外时间已经算在内了。

      这个优惠的前提是,这个公司,是一个真正运作的公司,有生意往来的公司,交税的公司,而不是为了享受这个优惠而注册的 Paper company。

      七。移民申请的细节变化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新移民法正式生效,除相关申请条件发生变化外,申请费用亦有所变动,统一上调了50加元。商业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1,050加元(合人民币5,750元),独立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550加元(合人民币3,000元)。

      随行家属的申请费用也上调了50加元,可随同父母移民的子女的年龄已变更为22周岁。

      具体费用如下:

      移民申请
      主申请人 -独立移民- $550
      主申请人 -商业移民 $1,050

      随行家属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 $550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 $150

      永久居住权费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 $975

      此外,新的申请表格也已出台,申请人须按有关移民部的规定填写并递交新申请表及相关的材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永久居民要入籍的话,他要在加拿大四年内连续住满三年?? 这个连续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如果再4年中离境超过3个月是不是前面的移民监就白蹲了呢?太crazy了吧!
      • 要是完全连续还加4年干什么。有些人翻译的不是那么准确,你要对自己负责的话,还是看看政府网站。
        • 嘿嘿,the following is what i got from 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howto-e.html
          不知道上边的每年一个月假期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You must have lived here for at least three years
          You must have lived in Canada for at least three years out of the four years right before the day you apply. For example, if you are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on 1 June 1997, we will count back to 1 June 1993. The time you spent in Canada BEFORE you became a resident will be counted as half time only if it happened within these four years. All the time you lived in Canada after you became a permanent resident counts as full time. If you came to Canada on a visa (for example on a student or work visa) before becom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you may call the Call Centre (see below for the numbers) to find out when you can apply for citizenship.
          • 看来西红柿鸡蛋面的英文需要提高呀,哈哈,这里根本没写任何关于连续的字样,加拿大联邦政府也不是疯子,怎么回要求连续呢?哈哈。。。
        • 严重支持!!!!!我发现自己英文不错也~~~哈哈~~~~起码根西红柿鸡蛋面比,我的阅读水平稍好一点点,哈哈~~~
          • 稍好一点点也不必出言讥讽别人啊。鸡蛋面已注明是转贴,讽刺没有必要吧。
      • 如果再4年中离境超过3个月,前面的移民监就白蹲了,是什么意思??你可以离境1年,不是吗?只要在你申请之日前4年住满3年就可以吗??
    • 请问,按新法的规定,是不是新移民如果没有工作,无论有多少存款都不能申请父母来探亲呢?
      小孩出生时想让父母来照顾一下也不行吗?
      • 这个不好说!按照条文的意思来看,似乎是这样!
        • 我看了申请公民的规定,要求申请之日前4年中在加拿大住了3年,或1460天中住了1095天。尽管某人已登陆加拿大5年或7年而计算中的有效日最多是1460天,即4年,而无效日却没有上限。由此可见,虽没说连续4年,但实际上是连续4年住了3年.
          • YOU ARE RIGHT!是连续4年内住满3年的时间,不是4年连续住满3年。
      • 就此问题请教过专家,如果存款足够多,利息收入达到了移民部的要求(大概三口之家加父母5口应有$36000/年以上)也可以。另外,孩子没用,要不然,太容易了,生个孩子一了百了。
        • 多谢多谢!
        • 若要获得利息36k/yr,本金应当有多少?求教,急!
          • 2 million
            • who has 2 million CAD cash?
              • lcx/jzm
    • 关于“六。境外居住时间的问题 ”,是否也适用于入籍的公民法?
      • 应该不完全适合. 公民法要求在海外服务的机构必须是政府或公众服务机构. 这是我查公民法的理解, 也许不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