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第一次做房东,很谨慎,查了credit report, employment等等,但是还是不幸第一次就碰到了老赖房客。看到坛子里也不时有人询问赶租客的办法。下面先将某次回复给某网友的内容贴一下,包含走法律程序的基本流程。
Hi, 您好,像我们家赶租客的程序,是根据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来的,这是他们的网址,有所有申请需要的表格和信息:http://www.ltb.gov.on.ca/en/STEL02_111286.html
简单的说,步骤是这样的。首先给他们送一张N4表,表示再给他们两周(对于monthly payment, one week for weekly payment).如果他们两周内还不付清钱款,就可以向Board提交L1 Form. Board收到后会开hearing,到时双方都到场,在民事法庭当面说明。一般租客会哭诉怎么没钱,希望法庭宽限时间。法官会settle一个时间限制,然后先签发一个Order.如果租客依旧没有依据这个Order给钱,房东可以提交L4 Form申请立刻终止租约合同。Board收到后会签发一个新Order,命令他们10天之内搬走。如果他们过期还是逗留在住所,房东需要向Enforcement Office申请法警Sherrif来强制换门锁。至于他们所欠的钱,Board就不管了,还得另外去小额法庭诉讼,要他们付清。
有什么问题再联系吧。不知道你们的租客是中国人还是洋人。一般中国人都不愿上法庭,怕语言不好,所以不太会拖延房租。如果真像我们家那样碰到洋人赖账,也不用怕,民事法庭也不是什么很可怕的地方。
祝好运!
当时是1月16号给网友回的,距离提交N4表大概过去了两周。已经准备向Sheriff申请赶人了,所以觉得都还挺顺,没碰到什么大问题。可惜,故事就是发生在我们太自信,感觉太好的时候。申请Sheriff又等了两周。Sheriff会给房客两周时间搬走,有个deadline,过了这个日子再不搬走,我们才可以打电话给Sheriff去schedule一个出警的时间。我们是2月4号打的电话,约在了2月6号中午12:30分。那天我们请了假,也请了锁匠。正当我们兴冲冲地等着Sheriff来,想着终于可以把老赖赶走的时候,老赖跑了出来,很不屑地说,“今天Sheriff不会来了”。我们顿时就楞了。一边追着房客问是怎么回事,一边给Sheriff officer打电话确认。当然结果大家也可以猜到了,Sheriff很无动于衷地说,我收到通知说不用去你们那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云云。原来是房客踩着线,在2月5日,也就是前一天,刚刚跑去tenant board提交了一个motion,生生把eviction给hold了。到底是什么样的理由可以让他们在L4 issue了之后那么久(我们的L4是1月8日issue的。原则上房客要在10天之内提交motion),还可以把LTB里面那些人给糊弄了。我们立马跑到Sheppard and Yonge上那个LTB.房客提交的motion中哭诉到,他们明明是给房东钱了,(而且还多给了),为啥还会被赶?当被问到为何等到这么晚才提交motion,他们又哭诉到,之前跟房东交流过了,房东说了不用担心的,云云。自然还有很多诸如生活不易啊,还有孩子要养啊,大冬天的没地方去啊。。。最可气的是,他们给了一张假收据,模仿了我们俩的签名,给了LTB证明他们付过钱了。这个事情的性质当然就全变了。Forge signature罪行很大!当然,当时LTB前台那些人才不会理会,说一切等开庭了说。Motion了之后又是两周等开庭。2月19号开的hearing,不出所料,租客没出来。(他们怎么可能正面和我们对峙那个假收据呢)。再之后,就是等LTB给新的order,用来lift motion,然后拿着新order再次去Sheriff office约时间,而且还得等两周!Sheriff office说,如果新order上没有写Expedite是必须再重新等两周的。而那天hearing的时候我们请求法庭expedite但是没有被采纳,还是偏向房客啊。今天终于Sheriff上门了。所以本来2月6号就可以赶走房客的,他们用了一张假收据,愣是又白白住到了3月17号。整个过程我们用了4个多月。
把这些过程写出来,是希望能帮助到一些同样在为老赖房客烦恼的朋友。个中艰辛,难以尽述。但还是建议走法律程序,尤其对方是洋人,这样是最安全的做法。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