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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那几个EB 移民.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EB也就是职业移民, 又分为五类,EB1, EB2, EB3,EB4,EB5.

EB 1 又分EB 1- A, EB1-B, EB1-C. 我们常说杰出人才是指EB 1 A(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 EB1-A的要求条件,USCIS 网上写的很清楚,我现在给摘录一段.” You must meet 3 of 10 criteria* below, or provide evidence of a one-time achievement (i.e., Pulitzer, Oscar, Olympic Medal)” . 大家要是拿到过普利策奖,奥斯卡奖,或奥运奖牌,或同等级别的,可以申请,完全够条件. 没拿到的话,能满足10项要求中的三项也可以去试. 杰出人才移民的配额很多。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约4万个移民签证,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配额,都用于“第一类优先”移民. 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 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受英文水平、学历和年龄限制. 举个例子, 王军霞,小学没毕业,英文26个字母都认不全,是奥运冠军, 走的EB 1 , 三个月绿卡就下来了. 姚明,也是如此.

关建是大部份的TN HOLDER 也就是奥运上给王军霞递个水啥的,有几个是站在领奖台级别的

红枫兄看到这儿,一合计,算了,我不走了EB1-A了,我走EB1-B,

EB-1B指的是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 Researchers)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国际性知名度;

USCIS 上写的” You must b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pursue tenure or tenure track teaching or comparable research position at a university or other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说白了就是教授或副教授,你要是很牛毕的POSTDOC 也可以,但一般LAWYER 会劝你走NIW, 等拿到了ASSO PROF 再转EB 1-B. 教授或副教授肯定要求是PH.D 了,红枫肯定说了,谁说教授或副教授一定要PH.D 呀,人家赵本山是山西大学客座教授,也就小学文化. 客座教授不是TENURE, OK, 明白? 我相信很少TN HOLDER 是在大学做教授的.

看来看去,EB1-A,B都走不通,又不想排期,那就只能走EB 1- C 了.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EB-1-C的要求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一般是L1 签证,咱这里的JEFFREY 应该是够条件, MANULIFE 加美都有公司.

所有的EB 1申请,都不用排期,有很多名额, EB 1-A 最块,B 的话,一年也下来了, C 好像是半年. 如果大家觉得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走EB 1. 但不能听说哪个朋友,哪个同事,走的EB 1,就认为自己也能走,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再说说EB 2, EB2 也分两类. NIW( nation interest waiver, 国家利益豁免) 和PERM (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先说NIW,NIW 是所有这些职业移民中的一个特例. 在正常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申请人不但需有美国雇主,而且需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Permanent Job Offer),并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简称DOL)申请劳工(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再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I-140)。但国家利益豁免则是个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还有一点和其它移民不同的是, 移民是有移民部负责,隶属国务院,算美国政府内部AFFAIR, 法院是不管的,你要是移民被拒,那就是被拒,没法上诉,但如果你是申请的NIW 这个类别就不同了,如果被拒,你可以去法院告移民部,和它打官司, 牵扯到国家利益的事,都是法院作主,法院判你赢,你就拿到绿卡. 红枫兄,你要是走NIW 被拒,不妨一试哦, 美国梦还是可以做的.

NIW豁免直接申请移民,须符合如下三点条件:
1. 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价值或效用(intrinsic merit);
2. 申请人的工作性质需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影响(national in scope),而非「地域性」;另外,
3. 如果要求申请人通过劳工证申请绿卡,会有损于美国国家利益(adversely affect the national interest)。

在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价值或效用(intrinsic merit)这一项,有7个要求,我不一一列举,有兴趣的PM, 我昨天说了,只有第二项可能适合TN, 医学和生物工作者;NIW 和 EB1 B 的区别是,你不需要是TOP PERFORMER, 所以一般PROFESSOR 走EB1-B, POSTDOC 走NIW.

NIW首先需要5-6个推荐人的推荐信,然后还需要一封petition letter,并且对于很多专业来说,如何和national interest 联系起来,是个很大的难题,当然对于生物类的,这个不成问题。最难的就是那封petition letter, 你要提出论点,为什么你的工作是和国家利益相关,也要提论据来直持你的论点. 只能由LAWYER 来写.

说到这儿,我还要说一下, NIW和EB1-A 不需要雇主SPONSOR 的,其它的都需要. 可能有人觉得不需要雇主SPONSOR 好, 自己办方便. 恰恰相反, 自己办是最难,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柜的. 在职业移民中,申请人其实是雇主,并不是你,你只是受益人,移民部是和你的雇主打交道而不是你. 有很多H1B 走EB2的报怨公司的LAWYER 不给力, 办事拖踏还总犯错,想自己花钱雇LAWYER,但公司还不让. 很是气忿.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公司才是申请人,它用你受益人的律师算咋回事呢? , 所以有雇主SPONSOR 成功率才高,职业移民,你要是都没雇主, 移民部怎么会相信呢?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简单的说就是 computer-based 工卡的申请,你要是卡车司机,住家保母, 护士,对不起,用不了EB 2 PERM, 出门左转,去 EB 3 技工类. 以前纸的申请的时候,拖来拖去会拖好几年,变成电子申请之后好多了。这个是由雇主申请的。但是有诸多限制,譬如说,如果你工卡申请之后,你换了公司,对不起,你的重新申请。以前雇主帮着雇员申请的工卡可以transfer ,譬如说公司帮A申请的,但是A跳槽了,可以把这个批下来的labor certificate转给后来雇佣的B(同一职位)。

在这儿,我想问问用EB 2 PERM 申请人, 它要求必有MASTER 学历或本科工作五年以上, 那个MASTER 的学历是不是一定要美国的,加拿大的可以吗?


Labor certificate (工卡):对于EB2 (除了NIW之外),EB3 绿卡申请的第一步A labor certification, or 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issued by the Department of Labor (DOL) allows an employer to hire a foreign worker to work permanently in the United States.
就是美国劳工部发给公司的可以永远雇佣某一雇员的工作证明。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劳工证的受益人和雇主不能更换。规定还要求在劳工证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必须由雇主支付,而不能是雇员支付。


I140, 也就是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如果你是EB2 非NIW类的,以及EB3,这个是绿卡申请的第二步,必须是labor certificate批准了之后才可以递交。如果是EB1,EB2 (NIW),这个是你绿卡的第一步。插一句,NIW 国家利益豁免中的豁免是只的不用申请工卡,所以申请的时候一定要从美国国家利益方面说你为什么可以豁免。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也就是调整身份的表格,这个表格,只要你的排期到了,你就可以递交,也就是说,即使你的140没有批,你递140的时候可以直接递交485,可以帮配偶一起递,这个就是那么多485男吃香的原因。

EAD card: form I-765,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在你递交了485之后,485批准之前 (485批了,就是绿卡批了),你的身份属于等待期间,如果你或者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EAD card。 如果配偶用EAD卡,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做。如果是本人用EAD卡,只能做绿卡申请范围内的工作,譬如说,你做chemical engineering的,同一领域没有问题。譬如说,如果你是本人sponser的,不是雇主sponser的,理论上,只要拿了EAD的卡,换公司,只要是同一领域( USCIS规定的不是很严格,譬如说,你原来做cancer,后来去做neuroscience了)基本上只要你能说服USCIS,这两个是同一领域,就没有问题。如果是雇主sponse的,也就是说走的labor cerfiticate这条路,什么时候换公司绿卡申请才不会费掉很有讲究,这个我没有仔细研究,感兴趣的tx们可以去网上查查看。

AP:form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AP), 同EAD 一样,如果递交了485之后,485批准之前,如果travel的话,可以申请回美证。

关于EAD和AP,两个你使用任何一个,你原来的身份,譬如说H1b,自动失效。

Green Card,485批准之后会给你一个approval notice。然后issue一个绿卡which is not green but pale pink. 哈哈。


EB3: 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非技术劳工 ,和PERM差不多,也需要labor certificate。

EB4,宗教移民。

EB5是投资移民,如果在美国投资超过100万美元(某些政府指定的地方超过50万美元)就可以申请投资移民,目前没有排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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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美国话题 / 再说说那几个EB 移民.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EB也就是职业移民, 又分为五类,EB1, EB2, EB3,EB4,EB5.

    EB 1 又分EB 1- A, EB1-B, EB1-C. 我们常说杰出人才是指EB 1 A(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 EB1-A的要求条件,USCIS 网上写的很清楚,我现在给摘录一段.” You must meet 3 of 10 criteria* below, or provide evidence of a one-time achievement (i.e., Pulitzer, Oscar, Olympic Medal)” . 大家要是拿到过普利策奖,奥斯卡奖,或奥运奖牌,或同等级别的,可以申请,完全够条件. 没拿到的话,能满足10项要求中的三项也可以去试. 杰出人才移民的配额很多。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约4万个移民签证,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配额,都用于“第一类优先”移民. 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 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受英文水平、学历和年龄限制. 举个例子, 王军霞,小学没毕业,英文26个字母都认不全,是奥运冠军, 走的EB 1 , 三个月绿卡就下来了. 姚明,也是如此.

    关建是大部份的TN HOLDER 也就是奥运上给王军霞递个水啥的,有几个是站在领奖台级别的

    红枫兄看到这儿,一合计,算了,我不走了EB1-A了,我走EB1-B,

    EB-1B指的是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 Researchers)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国际性知名度;

    USCIS 上写的” You must b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pursue tenure or tenure track teaching or comparable research position at a university or other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说白了就是教授或副教授,你要是很牛毕的POSTDOC 也可以,但一般LAWYER 会劝你走NIW, 等拿到了ASSO PROF 再转EB 1-B. 教授或副教授肯定要求是PH.D 了,红枫肯定说了,谁说教授或副教授一定要PH.D 呀,人家赵本山是山西大学客座教授,也就小学文化. 客座教授不是TENURE, OK, 明白? 我相信很少TN HOLDER 是在大学做教授的.

    看来看去,EB1-A,B都走不通,又不想排期,那就只能走EB 1- C 了.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EB-1-C的要求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一般是L1 签证,咱这里的JEFFREY 应该是够条件, MANULIFE 加美都有公司.

    所有的EB 1申请,都不用排期,有很多名额, EB 1-A 最块,B 的话,一年也下来了, C 好像是半年. 如果大家觉得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走EB 1. 但不能听说哪个朋友,哪个同事,走的EB 1,就认为自己也能走,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再说说EB 2, EB2 也分两类. NIW( nation interest waiver, 国家利益豁免) 和PERM (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先说NIW,NIW 是所有这些职业移民中的一个特例. 在正常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申请人不但需有美国雇主,而且需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Permanent Job Offer),并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简称DOL)申请劳工(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再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I-140)。但国家利益豁免则是个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还有一点和其它移民不同的是, 移民是有移民部负责,隶属国务院,算美国政府内部AFFAIR, 法院是不管的,你要是移民被拒,那就是被拒,没法上诉,但如果你是申请的NIW 这个类别就不同了,如果被拒,你可以去法院告移民部,和它打官司, 牵扯到国家利益的事,都是法院作主,法院判你赢,你就拿到绿卡. 红枫兄,你要是走NIW 被拒,不妨一试哦, 美国梦还是可以做的.

    NIW豁免直接申请移民,须符合如下三点条件:
    1. 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价值或效用(intrinsic merit);
    2. 申请人的工作性质需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影响(national in scope),而非「地域性」;另外,
    3. 如果要求申请人通过劳工证申请绿卡,会有损于美国国家利益(adversely affect the national interest)。

    在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价值或效用(intrinsic merit)这一项,有7个要求,我不一一列举,有兴趣的PM, 我昨天说了,只有第二项可能适合TN, 医学和生物工作者;NIW 和 EB1 B 的区别是,你不需要是TOP PERFORMER, 所以一般PROFESSOR 走EB1-B, POSTDOC 走NIW.

    NIW首先需要5-6个推荐人的推荐信,然后还需要一封petition letter,并且对于很多专业来说,如何和national interest 联系起来,是个很大的难题,当然对于生物类的,这个不成问题。最难的就是那封petition letter, 你要提出论点,为什么你的工作是和国家利益相关,也要提论据来直持你的论点. 只能由LAWYER 来写.

    说到这儿,我还要说一下, NIW和EB1-A 不需要雇主SPONSOR 的,其它的都需要. 可能有人觉得不需要雇主SPONSOR 好, 自己办方便. 恰恰相反, 自己办是最难,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柜的. 在职业移民中,申请人其实是雇主,并不是你,你只是受益人,移民部是和你的雇主打交道而不是你. 有很多H1B 走EB2的报怨公司的LAWYER 不给力, 办事拖踏还总犯错,想自己花钱雇LAWYER,但公司还不让. 很是气忿.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公司才是申请人,它用你受益人的律师算咋回事呢? , 所以有雇主SPONSOR 成功率才高,职业移民,你要是都没雇主, 移民部怎么会相信呢?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简单的说就是 computer-based 工卡的申请,你要是卡车司机,住家保母, 护士,对不起,用不了EB 2 PERM, 出门左转,去 EB 3 技工类. 以前纸的申请的时候,拖来拖去会拖好几年,变成电子申请之后好多了。这个是由雇主申请的。但是有诸多限制,譬如说,如果你工卡申请之后,你换了公司,对不起,你的重新申请。以前雇主帮着雇员申请的工卡可以transfer ,譬如说公司帮A申请的,但是A跳槽了,可以把这个批下来的labor certificate转给后来雇佣的B(同一职位)。

    在这儿,我想问问用EB 2 PERM 申请人, 它要求必有MASTER 学历或本科工作五年以上, 那个MASTER 的学历是不是一定要美国的,加拿大的可以吗?


    Labor certificate (工卡):对于EB2 (除了NIW之外),EB3 绿卡申请的第一步A labor certification, or 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issued by the Department of Labor (DOL) allows an employer to hire a foreign worker to work permanently in the United States.
    就是美国劳工部发给公司的可以永远雇佣某一雇员的工作证明。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劳工证的受益人和雇主不能更换。规定还要求在劳工证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必须由雇主支付,而不能是雇员支付。


    I140, 也就是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如果你是EB2 非NIW类的,以及EB3,这个是绿卡申请的第二步,必须是labor certificate批准了之后才可以递交。如果是EB1,EB2 (NIW),这个是你绿卡的第一步。插一句,NIW 国家利益豁免中的豁免是只的不用申请工卡,所以申请的时候一定要从美国国家利益方面说你为什么可以豁免。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也就是调整身份的表格,这个表格,只要你的排期到了,你就可以递交,也就是说,即使你的140没有批,你递140的时候可以直接递交485,可以帮配偶一起递,这个就是那么多485男吃香的原因。

    EAD card: form I-765,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在你递交了485之后,485批准之前 (485批了,就是绿卡批了),你的身份属于等待期间,如果你或者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EAD card。 如果配偶用EAD卡,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做。如果是本人用EAD卡,只能做绿卡申请范围内的工作,譬如说,你做chemical engineering的,同一领域没有问题。譬如说,如果你是本人sponser的,不是雇主sponser的,理论上,只要拿了EAD的卡,换公司,只要是同一领域( USCIS规定的不是很严格,譬如说,你原来做cancer,后来去做neuroscience了)基本上只要你能说服USCIS,这两个是同一领域,就没有问题。如果是雇主sponse的,也就是说走的labor cerfiticate这条路,什么时候换公司绿卡申请才不会费掉很有讲究,这个我没有仔细研究,感兴趣的tx们可以去网上查查看。

    AP:form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AP), 同EAD 一样,如果递交了485之后,485批准之前,如果travel的话,可以申请回美证。

    关于EAD和AP,两个你使用任何一个,你原来的身份,譬如说H1b,自动失效。

    Green Card,485批准之后会给你一个approval notice。然后issue一个绿卡which is not green but pale pink. 哈哈。


    EB3: 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非技术劳工 ,和PERM差不多,也需要labor certificate。

    EB4,宗教移民。

    EB5是投资移民,如果在美国投资超过100万美元(某些政府指定的地方超过50万美元)就可以申请投资移民,目前没有排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要大顶你!!楼下有人说“小儿科”。我真想呛他:“你也弄几个惠顾广大肉友的帖子啊!”。我最恨说风凉话的,最佩服义务为大家的网友,比如你。顺便说一句,你的肚量还很大。
      • +100
      • 没错。
      • 嗯, 确实要赞一下。3,4 十岁的人,直接申请移民的可能不大。如果没有大把的票子,可能还是TN实际点,可现在很多雇主不用说Sponsor你了, 就是简单的Tn都懒得做。经济不好,美国国内大把的人等工作。
        • 感觉这里还是有些想去美国发展的人, 找到你们, 有种亲切感。 先自作多情一下:)
        • 你的评论基本正确。去美国找好的工作,和在加拿大有好工作一样,也不是那么容易。拿绿卡更是难上加难。像我们现在招人,低级别的,没有绿卡,根本就不考虑。
          高级别的(记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纯技术大拿”.。想靠所谓的“纯技术”成为业界大拿,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你走遍世界都受欢迎。两个世界,两重天。
        • readmaple, 你现在在美国吗?
    • 赞LZ, 辛苦了,虽然不打算申请绿卡,但还是很有兴趣了解这个申请绿卡的程序,谢谢.
    • 再赞。
    • very useful information,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