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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 枫下家园 / 房东 / 请问一下,出租房以自住理由收回后住了几个月,是否可以将这个房屋交易卖掉,而不等一年。
    • 自住一年以后再卖,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 谢谢答复。卖了也违法了哦。
        • 一定容易惹免麻烦,加拿大不能有侥幸心理,瓜田李下。
        • 不违法。 多交钱就是了。
    • closing date放到自住满一年后的日期。
    • 卖房条款中加上买家必须自住至少一年,否则承当相应的后果 +1
    • 被你收房的那个,说不定和你隔壁邻居是好朋友,一直盯着你搬进来的是不是你自己(分不清中国人,不是你,是别的中国家庭也分不出)。但你卖房子,在门前插个牌子,open house 来很多人还是看得出来的。告你你就得倒霉。 +1
      不过要是前房客没盯着,你就没事。你赌不赌你的运气?
    • 好好看看税务局的要求吧 根本没有什么一年两年的要求 你出租的年头还是按出租房交税 自住的年头按自住 啥时卖房都不违法 就是税务不同的问题
      • 是租赁法要求,是不违法提前卖要叫罚款
      • 不涉及税务问题,就是租赁。不知道closing date放在一年后,是否可行?
        • 你卖房广告在什么时候登?我知道个案例,在一年差一天登的卖房广告,被前租客告了,结果怎样未知,但官司不能不打吧。至于你顶楼提的那种,我知道有很多人在告,毕竟找房不易,新签的租金都贵,盯着前租房又不难,稳赢不陪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