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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一杯咖啡需要多长时间? 十分钟。
看一本小说呢? 四个小时。
从相识到相爱,仅仅一年。
从原谅到遗忘又要多久? 我想,那是一辈子。但请相信。写她仅仅是回忆。我发誓,在死亡之前我决不想念。
六年前,我在一所普通中学念初三。我坐在教室的最后面,赏悦前排花花绿绿的背影和他们孤独的灵魂。包括那个刚转学来我们班复读的晶。
我喜欢观察,她常常沉溺于思考。
我坐后墙边,她坐窗户旁。
我从不哭,她从未笑。
我很明白,她是一只都市中的爬行动物,一只绿色的蜥蜴。吐着毒汁,伪装成美艳的花朵,在人群深处,腐蚀着希望与信念。和我一样。
晶走过来,敲我的课桌。“喂!你吃摇头丸吗?”
“不吃,怎么?”我半眯着眼,假装镇定和不屑,其实自己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来。
“你特别,和他们不一样。”她斜着眼扫视了一下教室,极轻蔑地把眼神收到我脸上“我以为你要吃,仅此而已。”
好嚣张的气焰,才刚刚转来罢了。我正想k她一顿。抬起头,女孩已经飘然离去。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鬼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俩混熟了。不光熟,还很亲密。我不知该怎样形容这种关系。有一次她对我说:“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朋友,一类是狗。我只有你一个朋友。”说罢,鼓励似地拍拍我的肩,似乎给了我天大的荣耀。我却不这么想,像我这种生活在钢丝上的人是不需要朋友的,但我却不得不和晶走得很近。因为我需要和她互相帮助,我把这种关系诠释为利用。
记忆里,我们从不惹事。因为那样很肤浅。我只要独自生存就好,并不想学坏,更不想当那种所谓的“老大”。可就是这样,我们还是被别人盯梢了。
半期考试第三天的上午——考数学。我和晶骑着自行车在街上乱转。我的卷子只做了一半,她比我还差劲。我们飙车,飞快的。由于我的坐骑性能优越,所以总是领先她。我发了疯似的蹬车,享受着这种超越和战胜的快感。在老城墙下,忽然一声尖叫传入耳中。转头一看,四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已经围住了晶。
没有考虑,我掉转车头,风快地向他们冲去。还没有骑到,我有听到了尖叫,一声,两声……
离他们还有5米的时候,我看到了血。从她手臂上淋淋地洒下来。似乎还冒着热气。刀就横在空中,反射着太阳的光芒,雪一般惨白。凭我最基础,最平庸的几何知识推断,这一刀只要不做折线运动,落点定在她的脸上。我闷闷地叫了一声,又是毫不犹豫地把挂在腰间的walkman扔了过去。
钱真是好东西,800多块的随身听为我赢得了宝贵的十多秒钟。等他们回过神,我已经挡在了她身前。
“贱货,滚一边去。想破相是不是?”
我残忍地笑着,不挡不躲。我用眼神告诉他们,她是我的朋友,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她。我就这么笑着,直到四个人丢下一句“疯子”转身跑开。
夏日的正午,阳光火辣辣地炙着城市。地上的血渍很快凝固了,摸起来软软的,就像菜市场里卖的“血旺儿”。我和晶围着那滩脏脏的东西坐着,看她臂上鲜血长淌。感觉很有意思。
晶把烟头杵在凝固的血里。发出一阵“兹……兹……”声。她望着香烟的眼神,那么干净,那么不桀。竟丝毫没有恐惧的朦胧。她眨了眨眼无谓地望着天空,瞳仁的亮点仿佛在破碎。“我是魔鬼,我是精灵。”她轻轻地告诉那滩死血,告诉它们一个再生的秘密。它们的主人是女巫,它们也应该有魔力。
我隔着沾满腥气的烟圈看她。阳光下惨白的脸,神秘的眸子,乌黑的短发,鲜红的血。色彩斑斓地交融着。沉静,颓废,疯狂。我闭上眼,害怕自己被这一抹绚丽汲去魂魄
晶笑,我也笑。嘲笑我们彼此的美丽和深邃。
晶儿开始抽烟,酗酒。她本来就有这些习惯,不过是越来越厉害罢了。有一次,她抽烟抽得产生了幻觉。她告诉我,她看到我们赤裸裸地在湖里游泳,湖水碧绿,就像她胸前的那块玉。忧郁,宁静。绿色的湖水连腾起的 水气也是绿的。让人沉醉。我面对着那张没有一丝血色的脸,无言。在多次耐心劝导未果后,我的烟量,酒量也像金牌销售员的业绩一样直线上升。结果,尼古丁和酒精严重伤害我脆弱的肺和肝脏。
我告诉晶,她有心理疾病,应该去见心理医生。晶对有病一词坦然承认,但却坚决不看医生。“这是命,它要是能治好,我也不用被生下来了。”最后,只有我在简单了解心理卫生常识后,披挂上阵。经初步诊断,我在纸片写下:青春期狂躁症,重度抑郁症,神经性失眠……而此时,精神病医院确诊,我已患有相当严重的狂躁症和抑郁症。医生让我远离那个叫晶的女孩。“远离她,你少的只有痛苦。接近她,你将拥有死亡。她会毁了你的。”当时,我没有给他耳光。因为妈妈就在门外。
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我们都参加了本年度中考。我差重点线两分,被理想的学校拒于门外。晶,比我还低两分,但加上少数民族加分5分,她高出重点线一分。当妈妈得知她报了城北一所高中时,义无返顾地给我填了城南的一所学校。我没有反对,妈妈是对的,我也想活下去。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家里。我打开音响,沿着落地窗坐在地上。晶爬过来,亲我的嘴。我没有推开,就这么搂着她柔弱的躯体。晶吻我,从鼻翼到脸狭,狂风骤雨。我不能容忍,却无法拒绝。因为,我看到她阳光下的泪珠是如此晶莹。也许我和她都感觉到了什么,宿命?永恒?诀别?从晶腮边滑落的泪珠,在空中划出一道绝望的弧。重重地砸在我的胸口,滚烫的泪炙伤了我的肌肤,炙痛了我的心。当我应付着她的吻时,神告诉我:“到头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家里。我打开音响,沿着落地窗坐在地上。晶爬过来,亲我的嘴。我没有推开,就这么搂着她柔弱的躯体。晶吻我,从鼻翼到脸狭,狂风骤雨。我不能容忍,却无法拒绝。因为,我看到她阳光下的泪珠是如此晶莹。也许我和她都感觉到了什么,宿命?永恒?诀别?从晶腮边滑落的泪珠,在空中划出一道绝望的弧。重重地砸在我的胸口,滚烫的泪炙伤了我的肌肤,炙痛了我的心。当我应付着她的吻时,神告诉我:“到头了。”晶发觉了我的敷衍,她离开我。点燃香烟远远地站着。“这话我只说一边,你听好了。”
晶把燃烧的烟头揉碎在自己的手心里,惨惨地说:“我爱你。”
接着她把我拉上大街。在太平洋百货门前的天桥上,我们默默相视。脚下攒动的人流,就像都市黑色的血液。在这个腐朽躯体的心脏,时间在溃烂。我和晶,轻轻飘荡在时空的上界,看浮生众像,看人来人往。
“囡,我恨你。非常恨你。你剥夺了我爱人的能力。”
“很抱歉,我来世还你。”
“囡,你知道什么是命运吗?”
“?”
“命运就是一种折磨,让人的心在希望与绝望之间,一次次地被撕成碎片。溶化在爱的血池里,又慢慢凝结成一种原谅……”
再也无法坚持,胸口在刹那间即被撕破,丢掉手中的烟头。我一把把晶拥入自己怀中。杂爱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两个已经“病变”的人,实践着彼此不能兑现的诺言。我们当街吻拥,当街哭泣。在道德崩溃的那一刻,我相信了她的爱,因为我也爱她。
百盛购物广场门前,我钻进一辆taxi。没错,我在逃。望着晶提着无数个购物袋,在阳光下幸福的样子,我冷酷地笑了。莫名的恐惧扭曲了我的脸,我发抖,口吃,胃痛,出冷汗。她提着无数个五颜六色的袋子,杵在白花花的阳光下,阳光洒下的角度,使她的五官留下深深的阴影,看起来那么无辜,那么恐怖。我要是有一把手枪,一定会瞄准她的脑门扳动扳机。因为这样,她就永远属于我了。可我不能。在着阳光下的绝望里,我只说了一句话,也是我和晶的最后一句话:“快回家吧!听话!”说完,便绝尘而去。
第二天早晨,晶的母亲给我打来电话。还没接,我就感觉到电话铃声所预示的结局。她告诉我,昨天晚上,晶躺在落地窗边割脉自杀。幸好被及时发现,所以自杀未遂。
我干脆地挂上电话,晶死了,在我心中她死了。现在活在世上的,不是晶,至少不是我的晶。那个爱我,伤害我的女人,在望着窗外夜色,静静割破手腕的时候,就死掉了。她这么做,无非是想忘记我。
我把电视拨到娱乐频道,静静地看着。随后便肆无忌惮地狂笑起来,在歇斯底里大笑中,我的眼角滑落了一滴苦涩的泪。
云过无痕,雨过无踪。慕然回首,往事随风。我已习惯了扼杀思念,学会了为忘记而生活。但晶却用永恒的消亡,让我牢记着她对生命的诠释:命运就是如此。让人的心在失望与绝望之间,一次次被撕成碎片,熔化在爱的血池里,又慢慢凝结成一种原谅……
This is a real story about my roomate. Right now, he is still single.I believe that maybe he never want to seek another lover in the world.
Anyway, I have the same feeling. So, if u have the same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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